第三百三十七章 马贼
灰蒙蒙的天空之下,遍布着如梦似幻一般的雾气。
古朴苍凉的大殿之中,黑色的地砖之上,一团黑雾,嗖的一声掀开了纱帐,自高座之上飞出,穿过了空旷的大殿,飞跃殿门,朝着这一座巨大的宫殿一角,飞了过去。
和那座古朴苍凉,雄伟壮阔的大殿比起来,这里实在是没有什么值得说道的地方,两者之间唯一相同的,就是地面之上铺的黑色地砖。
黑雾飞入这座小巧的殿宇之中,悬浮在正中间的半空之上,黑雾弥漫,隐约间,露出一个人影。
黑雾的对面,是一个用透明轻纱罗帐隔开的高台,层层罗帐之后,三层的高台之上,是一个正在盘膝打坐的女人的身形。
忽然间,黑雾之中,两股拳头一样大小的烟雾飞出,飞入了层层罗帐之中,殿内狂风骤起,将这层层的罗帐,垂到一旁,露出了那个在高台之上盘膝打坐修炼的女子身形。
嗖的一声,黑雾之中的人影一瞬间就飞到了女子的身前,女子的眼睛骤然睁开,白皙明媚的俏脸之上,露出一丝惨白。
黑雾围绕着女子盘旋了好几圈,最后停留在女子的身前,看着女子的脸,盯着她的眼睛,浑浊、厚重,带着磁性的声音自黑雾之中响起:
“不愧是纯阴体质,不过一个多月的功夫,就完成了筑基,很好,很好,我很满意,这样下去,不出十年,定然就能结丹,到时我在助你一臂之力,直接修成鬼丹!哈哈哈哈哈哈!”
笑声之中,透着极强的狂悖和霸道。
蓦的,狂笑声戛然而止,话音一转:“不过,你给我记着,如今你的生死,掌握在我的手里,你最好给我安心修炼,老实一点,不然,我让你尝一尝,十八层地狱的味道!”
话音一落,黑影便化作一团黑雾,嗖的一声,飞出了这座小巧的殿宇,掀起一阵强风,吹得罗帐飞舞,轻纱飘扬。
高台之上,女子惨白的脸上露出一丝怆然的神色,黑白分明的眼睛里头,流露出一丝无助的绝望,不过短短的一瞬间,水光便占据了女子的眼眶,一滴晶莹的泪光划过脸颊,自下颌垂落,滴在女子白皙的手背之上。
一缕黑气,在那白皙细腻的皮肤之下,一闪而逝!
黑雾在天空之上并没有做过多的盘旋,而是直接飞回了那座苍凉古朴的大殿,在殿内那两人合抱的巨大铜柱之上盘旋。
饱含怒气的吼声在这空旷的大殿之中响起:“臭小子,别让本座找到你,胆敢损我一半的元神分身,啊!啊!·······若是让本座找到你,定然要将你扒皮抽筋,碎尸万段,魂魄镇于九幽之下,让你好好尝尝十八层地狱之中传出来的酷刑!啊啊啊啊!!!!”
凄厉的吼声,在大殿之中经久未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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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往东一百里,一片水草丰美,易守难攻的山谷之中,一座简陋的营寨坐落于此,营寨虽然颇为简陋,但是占地的范围却颇为辽阔。
一块木匾,上面是“聚义厅”三个歪歪扭扭的大字,明显是用刀剑等利器刻出来的,字虽然难堪,但是笔画之间,却透着一股杀伐血腥之气。
“朱大当家的,考虑的怎么样了,这笔买卖做还是不做啊!”大厅的正中间,站着一个四十多岁,肤色黑红,留着满脸的胡茬,身材健硕,身高七尺的大汉,此时说话的也正是他。
这个大汉的对面,是六层的台阶,台阶的上头是一张斑斓虎皮垫起来的高座,而高坐的上面,坐着一个身材高大魁梧,但却只有一只独眼的雄壮大汉。
这大汉名叫朱光,乃是北地有名的悍匪,麾下网罗了两百多个杀人不眨眼,手上沾满了人命的狠辣汉子。
尤其是最近这两年来,朱光带着他的一众手下,做下了十几件大案,劫了八只商队,三家搬迁的大户,还有四五个村镇,但是他的行踪太过诡秘,麾下又都是骑兵,来无影去无踪的,当地的官兵几次搜寻无果,也就放弃了剿灭他的打算。
随着他的名气越来越大,来投靠的人也越来越多,他的势力自然也越来越大,如今,朱光的名头,在北地这一块,已经可以排的上号了。
“这么好的买卖,你们为什么自己不做,偏要白白送给我,我老朱虽然没读过几本书,也只认得几个字,可你也别拿我当傻子,这钱要是这么好赚的话,你会舍得给我!”
烛光一边啃着一只烤的焦黄的羊腿,一边冷冷的扫视了几眼台阶下站着的中年汉子,嘲讽着说道,声音极其洪亮浑厚,好似雷鸣一般,震得屋顶似乎都抖了好几下,落下许多灰尘下来。
“哼!”汉子却是一身冷哼,沉声说道:“朱大当家的,我敬你是个英雄,这才把想着把这个生意介绍给你,没想到,大名鼎鼎的朱大当家的,竟是个胆小如鼠的货色,亏我当初还在贵人的面前把你好一番夸奖!看来,是我错看你了,也罢,既如此,我走就是,反正这在这一带,也不止你们一路好汉!”
说罢,汉子竟真的直接转身,就要离开。
“且慢!”这时,旁边忽然传出了另外一个洪亮的声音,只见一个三十多岁,脸上顶着一条刀疤,庞大腰圆的汉子站了起来,急忙道:“这位兄弟留步!”
汉子又转身对着正在啃羊腿的朱光说道:“大哥,这可是一万两银子,兄弟们也有半个多月没开张了,手里的刀都快生锈了!”
这汉子是朱光的麾下的第一高手,也是他们队伍之中的二当家,姓马名五,本是出身于山西大派,生性残忍好杀,贪财好色,当初见色起意,奸杀了自己的师妹。
之后索性就一不做二不休,在饭菜里头下药,将当时留在门派之中的师傅和十几个师兄弟,杀了个干净,然后跑了出来,投入了朱光的麾下,有几分小聪明,但目光短浅。
朱光瞥了一眼马五,把手里的羊腿丢在案上,用帕子擦了擦手和嘴边的油渍,灌了一大口酒,看着台阶底下的中年汉子,说道:“不过一个读书人,又不是什么朝廷大员,竟然值一万两银子,这世上那有什么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莫非,你当我朱光是傻子不成!”
说着,用锐利的目光顺带扫了一眼他左手边的马五,眼神之中透着浓浓的警告之意。
马五虽然长得人高马大,但还算有几分小聪明,听出了朱光话里头的含义,忙缩了缩脖子,没有再说话。
台阶底下的汉子却哈哈笑了几声,高声道:“若不是硬茬子,为何要找朱大当家的的,不瞒大当家的,这是十三人当中,有一个人,叫做庞武,乃是西北军中的悍将!”
“庞武!”朱光还没还没说话,旁边的马五就激动的几乎要跳了起来,眼中放着精光,就像是问到了鱼腥味的猫。
不过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被朱光狠狠的瞪了回去。
“庞武的名号,某家也听过不说,他虽勇猛,但某家也丝毫不惧,不过嘛,某家最讨厌的就是那种说话只说一半的人!”说着,朱光那刀子一样的目光,就落在了中年汉子的眼睛上,似乎要将他心底里头的东西都给看透了一样。
那汉子却是不闪不避,拍手笑道:“不愧是朱大当家的,果然名不虚传,不错,据可靠消息,那个书生身边有十三个人,除了两个书童和一个赶车的老仆之外,还有十个护卫,其中六个不足为惧。”
“除了庞武之外,还有三个?”朱光问道。
“不错!”汉子点头道:“那三人之中,至少有一人,本事还要在庞武之上,不知道现在朱大当家的意下如何?”
朱光的脸上掠起一丝冷笑,高声道:“这笔生意,老子接了,不过这定金吗?”
“定金早已备好!”大汉拍了拍手,身后的两个随从便将他们中间的箱子抬到大汉身前,一声闷响,箱子落地,荡起一圈尘土,大汉走到箱子旁边,打开箱盖,一片金黄色的光芒,便照了出来,引得厅内一片唏嘘惊叹。
一万两的银子,这些马贼也不是没有见过,甚至更多的他们都见过,可是当一千两的黄金,就这么明晃晃的摆在他们的眼前,天底下又有几人能够忍住不动心的,更何况这是一群视钱财重过生命的悍匪马贼。
“这是一千两黄金,我的诚意已经拿出来了,接下来就看朱大当家的了!”汉子笑道。
看着那一箱子黄橙橙的大黄鱼,笑容从心里蔓延到了嘴角,高声道:“好!兄弟够爽快,那我也不能矫情了,三天之后,你再来这里,某家将那书生的人头送你!”
汉子拱手抱拳,高声道:“多谢朱大当家的,既如此,那我就静候佳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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