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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新官上任(1)


被起床的号角声吵醒之前,李永仲已经在陌生的帐篷里睁开了干涩的眼睛。√.

        帐篷里一片昏暗,只有隐隐的光亮透过粗麻苫布透进来,新上任的年轻把总慢慢地坐了起来,皮革,金属,油脂,人类和动物,植物,土壤,来自这些完全不同存在的气味混杂在空气当中,随着一呼一吸,将身体浸润,让他无比鲜明地感受到,他现在呆的地方与过相比截然不同。富顺城中安稳的岁月在回忆中开始模糊,曾经深刻地刻印在骨血之中的盐卤味道渐渐消褪,不远之后的某一天,来自铁与火的慷慨赠予将彻底将这代表着安稳平静的味道去除。

        作为把总,李永仲有权拥有一个单独的小帐篷,还有一张单人竹床。除此之外,这个帐篷里放着他的私人用品,还有把总的甲胄和武器等等,还有睡在外侧的值夜的亲兵——昨晚由刘小七负责。

        他掀开被子,刚要下床,吱呀作响的竹床就吵醒了睡在靠近入口处的刘小七。他反应很快,几乎是从地铺上鲤鱼打挺地跳了起来,然后就看见李永仲已经套上了中衣开始穿外面的鸳鸯袄,刘小七赶紧跑过去帮着把挂在衣架上的紫花布长身罩甲取下来,等着伺候李永仲穿上,一边低声抱怨了一句:“仲官儿既醒了,就当叫小的起来……”

        “你昨天也是乏了一天的人,年岁又小,能多睡,还是多睡会儿子。”李永仲笑道,伸直了胳膊让刘小七帮他穿上罩甲,紧紧束上鞓带,再挂上军官用的黑铁鞘缠革柄腰刀,最后年轻的军官自己戴上了八瓣帽儿盔,抬高下巴,绑紧系带。

        刘小七绕着李永仲又查看一遍,以防哪里没有缺疏。看完一个劲儿地赞道:“仲官儿穿这身真是别样神气!”

        李永仲忍不住叱笑一声道:“这话在我这里说说便罢,就不要到外头去说了!没得丢人!”说罢他也不看刘小七,径直掀了门帘出去,刘小七赶紧在后头跟上——和李永仲相比,刘小七的背上还背了一个四四方方的铺盖卷,也多了一支六尺长的大枪。

        丁队的兵士们也起身了。按照在富顺时养成的习惯,先按照次序,每次十人依次前去洗漱——自然,这也是他们自带的,包括一个竹柄猪鬃的牙刷并一小匣子的牙粉,还有一块薄麻帕子,和成人手臂一般长短,平时可用来洗脸擦身,战时撕成长条就可临时止血充当绷带。

        洗漱回来的兵士开始整理自己的行囊——按照规矩习惯,早起之后先得全副背囊军械跑商十里,七八十号人挤在一块空地当中,看似杂乱,却自有秩序,除了低低的说话声,就是收拾东西时出的悉悉索索声音。

        如今已是初夏,天光亮得很早。丁队虽然动静不大,但也足够吸引一些早起明军的注意。他们三五成群地袖着手站得远远的看,窃窃私语低声嬉笑,虽然不敢靠近,但声音传过来,几个丁队面皮薄些的兵士手脚就慢了起来,越是不想被注意,似乎就越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不过须臾,那些看热闹的人群当中就传出几个不怀好意的声音:“啧啧,看他们那样儿!下巴上头还没长毛吧?”“还是些娃娃的岁数,就来当兵吃粮!”还有个格外猥琐的,阴阳怪气地道:“这下巴没长毛,那下头长没长毛?”

        围观的人群“哄”地一声笑开了。

        曹金亮亦是最早起来的那一批人之一。他嘴里叼了根长长的草茎,双手抱胸站了个懒洋洋的八字步,冷眼看了半天,忽地迈开大步,两下走到人群里头,轻轻探手,便将一个缩头缩脑的獐头鼠目的兵士扯了出来!

        他身上穿着总旗的服色,盔帽上插着赤红长方小旗,那兵丁不敢造次,嘴里却胡乱嚷着污言秽语,又拼命扭脸朝同伴看去,高声叫喊:“新来的欺负人!仗着是千户女婿,便要打人么!?小的却不是上官队里的!”

        他这般一喊,兵丁中间便骚动起来,虽军营当中严禁殴斗,但许多人脸上就有些压抑不住的愤恨之色。一时之间,原本有几分戏谑的气氛顿作沉滞。不少原本对丁队只是好奇的兵士脸上带出了微妙的提防——自有明以来,军队当中便奉行大小相制,只是家乡不同,或者军龄不同,都能在明军里成为各个营头互相防备与敌对的理由。

        “我便不打你。”冲着围观的明军说了一句,曹金亮扭头转向手中兵痞,只笑不说话。他家学渊源,自小就在兵丁中间滚大的,何样的兵痞他没见过?再难打整的滚刀肉曹金亮亦能收服。他嘿嘿一笑,冷不防地一下将手里拎着的兵痞裤子给扯了下来!

        那兵痞却不防他居然有这一手!赶紧伸手捂住前面,却又将大白光腚露了出来!周遭一愣,连同丁队在内,不论哪队的兵士,忽地就爆出一声极响亮的哄笑!

        “我底下兄弟们长没长毛,那我是不甚晓得的,咱们吃兵粮的,敢战敢冲,就是好兵!”曹金亮看似削瘦,却一只手就将那连忙护着下体的兵痞拎了起来!他环视周围一圈,与他对视的兵丁无不低头,他仍旧是一脸惫懒神色,和颜悦色地同倒霉鬼道:“我看你底下就长了毛嘛!兄弟们,都来看看,人家却是长了毛的!”

        他拎着光着屁股红胀面皮的兵痞在丁队的兵士们面前走了一圈,原本有些拘束放不开手脚,又受到军纪束缚的兵士们顿时畅快的哈哈大笑,还有个性促狭的拿了根竹棍将兵痞的军服挑起,装模作样地看了一眼,回头跟同伴嚷嚷道:“哎呀,他果然长了毛!”

        李永仲站在人群后头失笑着摇头,心知这场闹剧必是有人故意挑起,为的大概就是想看看他李永仲,是不是离了陈显达就是立不起来的脓包小少爷。军队里头实力为尊,那些靠着背景后台的,虽然看似平日无人敢惹,但背后多被耻笑!他李永仲投军可不是为了成为一个新的笑柄,适当的立威和傲慢对于自身力量的体现绝对是非常正面的。

        看看闹得差不多了,李永仲转头同刘小七低语数声,刘小七听罢便立刻自身后抽出一把唢呐吹出三个极尖锐的音节——“滴!滴!滴!”音节未停,丁队的兵士们便立刻按照各自所属编伍,以第一伍为排头迅站好,几息过后,丁队原本闹哄哄的空地上便站出几排如刀切斧剁的队伍,刘小七大步走出,理也不理周围那些惊讶的眼神,只将冷冰冰的目光在兵士们的脸上一扫,伴着脸喝道:“报数!”

        “第一伍,一、二、三……”

        “第三伍,一、二、三、四、五!”

        “甲什,应到五十人,实到四十人!”

        “乙什,应到五十人,实到四十人!”

        明军们目瞪口呆地看着这场带有炫耀性质的整队集合在他们眼前进行——只是一个命令,原本似乎羞怯,懦弱的丁队兵士仿佛变了一个人,整齐的脚步,坚毅平静的神色,一个扭头接着一个扭头大声的报数,每个人的动作几乎都是一个模子倒出来的,那几声异常尖锐刺耳的唢呐声响似乎将他们变成了完全不一样的人,果敢,凛然,整齐划一,如果能用一个词语形容,不少人想到了一个异常熟悉的词——军人。

        作为值星官,刘小七双手握拳提至腰侧,随着跑步的动作双臂节奏摆动,然后他在曹金亮面前停下,“啪”地打了一个军立,然后躬身抱拳,声音洪亮地道:“禀告曹什长!丁队官、兵应到八十八人!实到八十八人!请示下!”

        曹金亮将手上脸色煞白浑身瘫软的兵痞扔在地上,低头看了一眼,轻蔑一笑。脸上一肃,朝刘小七一点头,再向李永仲大步行来,自三步之外停住,利落地抱拳一礼:“把总,今日点卯,无病,迟,退人等,全员全装到齐,请示下!”

        李永仲木着脸点点头,大步走出来站到兵士门前,也没有多余话说,言简意赅地开口道:“晨练,开始!曹金亮带队,十里武装跑!半个时辰之内,没有回营者,今天负责打扫营地!有人掉队的伍,同罚!开始!”

        在围观的明军几近沉默的注释当中,以曹金亮为的丁队兵士成四列纵队,踏着整齐轰隆的脚步声,浩浩荡荡地一路跑出营地,不少其他营头的兵士被惊动出来,面色各异地看着这些陌生的同袍向着营外跑去,有人还不知道这是哪个营头的,便有人悄悄告诉他:“喏,看见没?陈千户营里的!听说是昨日刚入营的兵!”

        “刚入营?动静恁般大!?”问话的人咋舌,“看这架势,却不是好惹的!”

        被评价为“不好惹”的队伍的领,李永仲的目光从那些面露怯意的兵丁面上滑过,最后停在终于穿好裤子,却不敢擅自离开的兵痞身上,看似平常,却别有深意地一字一句道:“兄弟们之间平日顽笑倒是常事,不过这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好歹做回人,行动上须谨慎些!我这队里头规矩大,若是冲撞了,我好说话,那军棍却不认得你!”(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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