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四章 混乱之城与野马草原
按照之前的计划,在离开天都城后我们一行三人就应该驾驶着马车沿着洛水向西北方向前进。第一个目的地是位于西北荒漠边缘的海沙城,只要十天时间即可达到。
之所以选择海沙城作为第一个目的地,一是因为它拥有整个西北唯一一处能够跨世界的传送阵二则是因为那里属于三不管地带,即便是王家和韩家也无法将手伸到这里来。
有道是计划没有变化快,原本只要十天的时间我们就可以摆脱掉来自王韩两家的追铺,可谁曾想马车居然在半路抛了锚。在见识过我和燕轻舞的修车技术后,莫承祖果断的要求放弃马车直接骑马赶路。对于莫承祖的提议我是表示支持的,不过我们的燕家小公主明显还对修车存有一些执念。看着她那水汪汪可怜巴巴的大眼睛,我真的有些不忍心拒绝她的要求。当然,如果那时她的形象不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大叔的话,说不定我还真就舍命陪美女了。
在把燕轻舞固定在一匹大黑马的脊背上后,我就扬起皮鞭狠狠的抽了下去。随着一阵“稀溜溜”的叫声响起,三人四马就开始沿着洛水向着海沙城的方向飞奔而去。
海沙城的名字虽然有个海字,但却和水一点关系没有。之所以被称为海沙城,则是因为那里的沙子就像海水一般多的让人目眩神迷。海沙城的地理位置很特殊,西北方是一望无际的漠北荒原,东南方则是青野茫茫的野马草原,东北方是宛如蛟龙一般的黑石山脉,西南方则是整个东洲最大也最荒凉的州夏州。
特殊的地理环境在造就了特殊的文化的同时,也让海沙城成为了一个鱼龙混杂的城市。这里不但有来自漠北荒原的拾荒者和沙匪,还有来自野马草原的游牧民族。当然,也少不了那些从山上跑下来的野人,以及逃难的难民。据说这里只有不到七分之一的人是原住民,其他的则都是外来户。
“师父,我们为什么去那座混乱之城啊?我听父亲说,那里可是杀人都不犯法的。”
此时的我们刚刚踏入野马草原,看着头顶上的蓝天白云以及那脚下青悠悠的一片,原本应该心旷神怡的我却一反常态的惆怅无比。由于马匹的承重量有限,从天都城中带出来的补给有很大一部分被留在了那辆已经坏了的马车上。所以从昨天开始,我们就不得不节衣缩食,一天只吃一顿饭。
“别听你老爸胡说,杀人在哪里都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只不过海沙城的规矩有些特殊,对了,你现在身上有多少钱?”
也许是被我突如其来的问题问的有点蒙圈,莫承祖完全是下意识的回答道:“在天都城的时候花的有点凶,只剩下不到一万金了。”
“一万金吗,那你至少可以在海沙城中干掉一百个平民而不受惩罚。记住,只是平民而已。如果要是失手杀了贵族的话......你大概只能失手五次,嗯......最多六次。”
我之所以会对海沙城的规矩如此了解,完全是因为我有一位只能算是半个朋友的熟人就住在那里。如果有人要问我他为什么只是我的半个朋友的话,那我想我只能回答说我们曾经是仇人。
除了我之外,我们的三人小队之中还有一人是对海沙城有所了解的。作为漠北燕家小公主,燕轻舞自然已经途径海沙城无数次了。当我将海沙城的规矩说给莫承祖听的时候,她已经开始用不知道在哪淘来布料做面罩了。
为了要做面罩呢?当然是为了遮脸了。和世俗中的沙特地区差不多,海沙城的女人在出门的时候都是要遮住脸的。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我想应该和宗教无关,至少我不认为那些连字都不认识几个的土匪强盗会有什么信仰。
“师父,小舞姐这是在做什么呢?”莫承祖好奇的问道。
“面罩。”我在看了一眼燕轻舞手中东西后回答道。
“师父,你确定那是面罩吗?”莫承祖压低声音问道。
“额...又不是去选美,能带就好。”
说实在的,燕轻舞的针线活是真的不咋地。好好的一个面罩,让她做的是歪七扭八,估计给天桥底下的乞丐当抹布人家都不要。
“喂!你们两个说话注意点,我的耳朵还没聋。”
也许是骑在马上的原因,燕轻舞只是口头警告了我们一下,就继续弄她的面罩了。我相信如果她此时双脚着地的话,是绝对不会介意出手收拾一下莫承祖这个自带挨揍光环的少年的。至于为什么不顺便教训一下我,呵呵...实力决定命运。
大概又走了半天的时间,我们终于在距离五百米的地方看见一定白色的帐篷。这着实让我们这三个饥寒交迫的人是兴奋无比,刚才的阴霾在瞬间就被那拂面的清风吹的是一干二净。
有帐篷自然就代表有人,而有人自然就代表有食物和水。吃不饱还差一点,水却是不能不喝的。为了不在关键时刻被渴死,我已经快二十个小时没有喝一口水了。在看到那帐篷的瞬间,那些什么高手风范、为人师表统统都被抛在了脑后。
在我们三人之中,骑术最好的人当然要数出生在漠北的燕轻舞。再加上她的体重也是最轻的,所以第一个到达帐篷的人自然也是非她莫属。
当我飞奔到帐篷前的时候,燕轻舞已经开始和帐篷的主人交谈了。听着那叽里呱啦的西北土话,我的脑袋是一阵阵的晕。莫承祖作为一名地地道道的东洲南部人,自然也是听不懂他们在说些什么的。不过这小子很聪明,并没有勉强自己去探究这种神奇语言的奥秘。
在经过一番交谈之后,燕轻舞告诉我这帐篷的主人是一家五口。男主人叫巴托格,女主人叫兰多玛,他们育有两子一女,是靠放牧为生的牧民。因为男主人和两个儿子都去放牧的关系,接待我们的只有兰多玛和她的女儿琪琪格。琪琪格是一个只有不到十岁的小姑娘,她的眼睛很小,笑的时候脸颊上会出现两个小酒窝。
兰多玛是个很好客的女主人,当她知道我们已经快三天没有怎么吃饭喝水后,就拿出了美味的烤羊腿肉和马奶酒招待我门。
因为语言不通的关系,我和莫承祖除了闷头吃东西之外,就只能在三个女人开怀大笑的时候跟着傻笑。为了不让自己显得太白痴,我还在笑的时候时不时的点几下头。
酒足饭饱之后,琪琪格就拉着我和莫承祖向着一处高地跑去,而燕轻舞则继续和女主人兰多玛聊着女人之间的私房话。本来我还不知道小丫头要带我们去什么地方,可是在翻过高地之后,我就明白了她的意图。
原来在高地的另一侧正有一群绵羊优哉游哉的向我们这边走来,负责赶羊的是三个男人,不用问他们应该就是琪琪格的父亲和两个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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