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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四章 屯城


我之所以在屯城之行前选择带上胡僧和燕轻舞,而没有选择带上莫承祖和穆定康。一方面是因为这两个半大孩子的情商实在是太低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给我招惹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有他们这些小辈在,作为长辈的我们也没法玩的尽兴。尽管我也就只比莫承祖大个一两岁,但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辈分这种东西是不能乱的。

        当我离开秋奶奶的家来到百鸟城的西城门时,胡僧和燕轻舞已经等在了那里。虽然屯城与百鸟城之间只有不到十七公里的路程,但为了方便出行,我还是让胡僧牵了马来。

        燕轻舞作为漠北燕家内府理事会副理事长的女儿,自然是有自己专门的坐骑。只见跟在她身后的是一匹红如烈火的赤色骏马,就算是像我这种对相马之术一窍不通的人,也知道这个大家伙是匹日行千里也行八百的宝马良驹。

        “它的名字叫红果,是父亲在我十三岁时送我的生日礼物。怎么样,还不错吧?”

        像燕清舞这种杀人不眨眼的奇女子,自然不会去喜欢那些胭脂水粉、刺绣绫罗。看她那笑眯眯的样子,我就知道这匹名为红果的马一定是她的心爱之物。

        “小轻舞,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个大家伙应该是匹赤炭火龙驹吧。嗯...从卖相上来看应该是匹纯种,看来令尊大人是真舍得给你花钱啊。以我对于马市行情的了解,这匹马少说也得卖个...”

        对于胡僧这种喜欢给物品估价的臭毛病,我和燕轻舞早就已经是见怪不怪了。和往常一样,趁着这位奸商沉迷于他自己的金钱世界的时候,我翻身上了自己的青骢马,和燕轻舞一骑绝尘顺着西城门正对着的官道疾驰了出去。

        大概跑了能有一分的时间,我才听到胡僧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就听他声嘶力竭的大喊着:“等等我,等等我,你们等等我啊!”

        因为一路之上多看了些风景的原因,当我们一行三人看到屯城的城墙时,天色已经渐晚,说不定在下一刻太阳就会被地平线所吞噬。

        胡僧左手拿着一个水囊,一边给自己的嘴里灌着水,一边问我道:“我说五少爷,咱们这次的屯城之行不会就是光为了游山玩水吧?”

        听了胡僧的问话,我先是将手里的马鞭冲着他的方向凌空的挥舞了几下,做出了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然后才用怒其不争的语气回答道:“当然不是游山玩水,你当这漠北是什么地方,游乐园还是风景区?要知道这里可是整个东洲最贫瘠的地区,游山嘛...还算是合情合理。可这里哪有水呢,你倒是给我玩一个看看啊?”

        因为我说话时的表情太过于严肃、语气太过于庄重,就连胡僧这种善于察言观色的商场老油条都被我唬的是一愣一愣的。可当听到我的那番对于游山玩水的另类解读时,胡僧就在常松了一口的同时,气急败坏的从马背上扑向了我。霎时间我就被他扑倒在了地上,还好我着6的地点全都是沙子和土,没有什么尖朝上的大石头。

        屯城作为百鸟城与十万荒山之间的唯一中转站,城内自然是会有许多的往来客商在这里暂住。这些人不但搞活了这里的经济,还给这座石头城带来了些许的生气。人多了,这城也就热闹了。虽然相比于漠北第一大城百鸟城还要差上不少,但对于这种小城来说,已经可以称得上是繁华了。

        之所以我会说屯城是一座石头城,是因为它的城墙全都是用不规则的大石堆砌而成。像这种结构的城墙,除非有粘性极强的粘合剂作为大石与大石之间的填充物,否则只要一有外力城墙就会如多米诺骨牌一般相继坍塌。

        屯城既然能挡得住长老院的猛攻,它的城墙自然不会是一触既碎的豆腐渣工程。那么那种用来充当填充物的粘合剂就很有可能是堪比神器的存在了,如果能搞到一点回去研究一下的话,说不定会有新的惊喜。

        就在我盘算着是不是应该用背后的戒剑斩尘削下一块填充物带回去分析一下其组成成分的时候,一个骑着牛的中年人慢慢悠悠的出现在了我的视线里。虽然他换了衣服也洗了脸,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此人的身份。

        “酒楼一别已有两日未见,看小友的气色应该是已经踏入了七星境界。与小友相比,那些所谓的名门大派、世家豪门的天才就如同狗尾草一般,平淡无奇。”

        不错,这个骑在牛背上的奇葩就是那位名为黎诸业的黑衣人甲,只不过那天一身黑衣的他今天却穿了一件藏青色的长袍。再加上洗了脸理了,如果不是我的记忆力还算不错的话,估计早就将这位一本正经的中年大叔认作他人了。

        “相比于前辈的修为境界,我这点微末的道行不提也罢。不知道前辈为何会出现在这里,难道说是专门来迎我的吗?”

        其实我这话问的有些多余了,人家既然能骑着牛出来跟你搭话,自然就是找你有事。当然,也不排除他是想要在夜间用自己胯下的牛去勾引一两头猛兽上钩。然后顺势擒住猛兽,赚点外快贴补一下家用。

        “小友猜得不错,我在这屯城已经等候你多时了。来来来,随我来,我在城中的寒月楼已经备下一桌酒席,算是为小友你接风洗尘了。”

        从百鸟城到屯城我只用了不到半天的时候,就这么点距离,我想应该还用不上接风洗尘这四个字吧。不过既然人家都已经订好酒席了,那我不去的话岂不是太不知进退了。再者说中年大叔的修为境界在那摆着呢,如果我要是不去的,他说不定会直接将我掳走。

        在敬酒和罚酒之间,我自然是会选择敬酒的。不为别的,就为自己能少遭点罪,少吃点苦。如果外在条件允许的话,说不定我还能逃出对方的魔爪,获得一丝生机。

        正所谓好汉不吃眼前亏,在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之后,我就跟着这位曾经的黑衣人甲一起向着寒月楼的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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