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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IWANNABEYOURSLAVE》


我想做个好男孩

        也想做个恶棍

        既然你美得脱俗

        那我就做个怪物

        ----《iwannabeyourslave》

        一曲我想成为你的奴隶,静了半晚上的场子,终于又动了起来。

        酒馆里的一些卿卿我我你侬我侬的男客女客,在听到这首歌后,浪漫至上了一整个夜晚,纷纷被勾起原始的欲火,想寻一处无人的地方,要将这积攒了几小时的浪漫推至最顶端。

        阿随捂着左边酥麻的耳朵,久久不敢回头似的,愣愣地看着台子上,贝斯手和鼓手的默契演奏,主唱强烈地冲击着灵魂深处的摇滚嗓,颇有一种世间万物都颠倒起来的不真实感,犹如身处于旷野的废墟之上。

        虽然这首歌的歌词很涩,但还不如身后这个男人方才口中的那句——

        不到三分钟的时间,阿随只觉得刚叫这个男人用语言脱掉的衣服,听完这首歌后,穿回来了。

        她整理了一下头发,扒拉着高凳转回吧台,几乎是瞬间,径直撞上男人没什么表情,却在凝视时显得深情的眼神。

        阿随没从他眼底看到什么,但就凭这双深邃的眼睛,就容易令女人误解,这个男人想给自己一个家。

        于是她下意识捂着自己的眼睛,须臾又被自己的动作逗笑。

        “don\''tlookatmelikethat”她还以一句英文,在回答他方才的歌名。

        也许是喝了酒,尾音还带着些许俏皮。

        罗文作笑而不语,不再看她,转而去看台上的人。

        阿随闷头喝了半杯酒。

        仿佛这才正式有了点儿在旅行的放松心态,不像这半个月以来,魂不守舍的,无论走到哪里,总会下意识地去打量四面八方。

        尽管这个男人看不起她,嘲讽她,认为她是需要依附他人才能生活下去的菟丝花……

        但他身上有一种莫名其妙,不知从哪儿来的安全感,高大的身躯,调酒撸起袖子时的手臂青筋,衬衫无法掩饰的若隐若现的肱二头肌,听他们的对话,这个男人年轻的时候是个兵,当兵的未必是好男人,但看上去一定让人有安全感。

        于是她又提起那件事。

        “不说这伤是怎么来的,也可以。”罗文作故作思考着,半开玩笑提起别的,“那就做。如果你能接受我碰你,我就考虑考虑。”

        阿随的目光一瞬间变得警惕。

        “你真可爱,什么表情都挂在脸上。”罗文作笑了下,清洗着用过的调制用具,嗓音和笑容都温柔过人,“但你不是不谙世事。”

        “还是说,你在下来找我之前,一路祈祷着,希望我不会提起任何条件?”

        “……”

        她的身体因喝过酒和他的话而燥热起来,避免酒精上头出糗,阿随滑下吧台高凳,声音柔柔地与他道了晚安。

        本以为第二天还会再见面。

        没想到翌日见到安东尼,安东尼说:rowen已经走了。

        阿随一怔:“他不是serendipity的老板?”

        安东尼哈哈笑:“副业,消遣,你懂的,不然怎么经得起他如此挥霍。”

        也是,张口就是免单,还不是她一个人。

        阿随只好解释,她与同行来的这群人不熟,叫他最后该收多少钱就是多少。

        至于她,已经原谅他老板了,亦不用免单。

        安东尼随口应了声好的,不知道有没有听进去。

        根据行程安排,他们这一队人只在奥斯陆待两个夜晚,第三天就要前往朗伊尔城,乘船出海去看北极熊和鲸鱼。但这些都不在阿随的行程内,于是到了第三天,她起了个大早与那对情侣正式告别,目送人上车离去后,便回到楼上继续补觉。

        本以为会是一个好日子,没想到一通电话便夺走了她当下的好心情,以及大好睡眠。

        她挂掉电话,在裙子外披一件外套,拿着手机便下了楼。

        吧台没有人在,只有前台坐着一个不熟的服务生在打盹。

        阿随看着吧台后五光十色的玻璃酒柜,犹豫半晌,一咬牙,踩着高凳越过了吧台,穿着裙子施展不开动作,笨手笨脚的,摇摇欲坠,任谁看了都要替她心惊一番。

        她平时少喝酒,酒柜里的瓶子她都不认识,只依稀认出上回男人喝的酒是透明无色的,寻了一番,最终找到了伏特加。

        柜子上没有明码标价,她也不知道价格,担心自己拿到了天价酒瓶,半晌还是郁闷地翻了回去,还用裙摆擦了擦桌子。

        一直等到早上十一点钟,才有人姗姗来迟,将趴在吧台打瞌睡的阿随叫醒。

        是安东尼。

        她揉着眼睛,红彤彤迷糊地看人,又无措地抓眉毛,敷衍几声拿到一瓶酒,回到楼上。

        后来安东尼笑着将此事报告给老板听,罗文作察觉事情不对,调来serendipity的监控一看,方才得知在安东尼出来前,她已经在吧台颤动着肩膀,悲恸地哭了一场。

        眼睛哪里是揉红的,分明是哭红的。

        鉴于这个女生的精神状况不太好,行为异于常人,又确实过分漂亮,惹人垂怜,易招色狼,罗文作不得不叮嘱安东尼看着她点儿,至少别在店里出事儿。

        安东尼却说:这位女士几乎大门不出,近几天一日三餐固定下楼来,吃完便上楼,每日必定小酌,昨夜问过前台要安眠药,得知没有之后就没再提了。

        ——

        如此风平浪静个七八天。

        这天早上,阿随穿戴整齐到楼下来,听到有男人说话的声音。

        她认出来了,是那个老板。

        安东尼的英文带着苏格兰口音,罗文作的伦敦腔,但那天晚上说的却是加州腔。

        阿随靠在楼梯拐角的墙壁,仰着头看灯。

        她总是喜欢揣摩个人的口音,在国内便如此,她喜欢这种来自天南地北的感觉。

        从前国内有些人凭口音敌视外地人,但近年来由于普通话统一,以及互联网拉进了彼此的距离,这种问题逐渐减少了很多,口音成了萌点和耍帅的点。

        但在上课的时候,任课老师说,某大学设立的aentreduction课程,意思是消除口音,帮助英语为非母语的人群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减少和消除由于母语的影响而带来的口音问题,不过这个词在逐渐的往‘政治不正确’的方向发展,有一些人认为,如果一部分人有口音而有一部分人没有,那么就是有一部分人说话方式是错的,这就像身高和长相一样,怎么能说天生说话的方式是错的?

        这番话令得阿随在辨别个人口音的时候,时长反复想起,尽管她觉得有没有口音都可以,比如她自己在说普通话就带有家乡口音,在说英文长句的时候更是带有普通话书面句式结构,国内也不是每个人都会说标准普通话,但这并不能说明每个人都觉得无所谓,这个话题无论在哪里说起,都有那么一点敏感。

        “你还要在那里站多久?”突然冒出的中文。

        人在异国他乡的时候,对自己的母语是非常警觉的,她已经好几天没听见有人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了。

        阿随低头看着地上的影子,略显尴尬地,揪着裙子站出来。

        “你很意外我还在?”她又装作无事发生地走到他所在的圆桌坐下。

        刚才安东尼提到这个时间点,她该下来吃早餐了。

        “她还在?”罗文作语气平静,但这三个字是带问号的。

        “挪威消费不低,中国假期又短,你走了很正常。”罗文作正在看报纸,头也没抬,“况且同一个地方住着是会腻的,就算没回国,换个地方住也正常。”

        阿随笑了起来。

        “笑什么。”罗文作掀起眼睑看她,一怔,“剪头发了?”

        阿随又不自然起来,摸了摸狗啃似的刘海,扭捏道:“是不是很难看?”

        她自己剪的,昨天觉得有点扎眼皮,问安东尼借了一把剪刀,安东尼很不放心,东问西问得知她只是想剪头发后,很快便借给了她。

        “有些钱就是该理发师赚的。”罗文作不紧不慢地折叠起报纸,放到一边。

        早餐上来了,是svele和kvfjordkake。

        阿随有些不高兴,嘟囔道:“所以我待会就去找理发师。”

        安东尼恰巧听了去,提起另一件事情。

        “我老板回来了,你可以问问他同不同意。”

        阿随一怔,脱口而出:“你听得懂中文?”

        “很多中国人冲着我老板来,多少听得懂一些单词。”安东尼耸肩,回她是英文。方才那句话也是英文。他只懂得听,不会说。

        待安东尼走后。

        “问我什么?”罗文作问。

        “我昨天与安东尼打听,这附近有没有不坑亚洲人的纹身店,安东尼说纹身,你就会,你就不坑亚洲人,别人他就不敢打包票了。”她闷声道,拿起叉子,“偏要向我推荐你。”

        罗文作没吱声,从容不迫的进食。

        阿随想起什么,看向他握着刀叉的手:“你手上的刺青……是自己纹的?”

        “嗯。”

        “什么意思?”

        “我爱人的名字。”

        阿随错愕:“你结婚了?”说罢,下意识去看他的手,没有戒指。

        “已经死了。”

        “……抱歉。”阿随懊恼地低下头。

        沉默持续了一分多钟,罗文作方才开口道:“没关系,其实我也不知道她死了没有,或许死了吧,她的样子在我印象中一片空白,当我醒来的时候,她已经不在了,带走的还有我脑海里关于她的记忆,从那以后这个名字再没有出现在我的生命中。清醒后我试过去中国找她,但用一串英文找一个中国人实在大海捞针。如果她还有点良心,就应该自己来找我,她还没来,我就短暂地当她已经死了。”

        他们依然用英文交流,他的声音很平静,没有一点起伏,仿佛真的已经对那个人毫无感情。

        不过从这番话对话中可以得知,他没有结婚,否则他不会只凭一串英文找一个人,大可以去民政局大使馆查询自己的婚姻登记信息。

        “既然没有意义了,那你怎么不去洗掉。”阿随听得出神,望着他过于标致的脸孔。

        罗文作看她,轻笑:“你今年几岁?”

        “二十一,”阿随不解,“怎么了?”

        “洗纹身很疼的。”罗文作慢条斯理地切下一块小蛋糕,“想好再纹。”

        可恶。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气氛又重新持续地沉默,阿随吃完svele,安东尼很有眼力见地上了咖啡。

        待人走后,阿随又说:“我想好了,要纹的。”

        不过短短一分钟,能想好什么?

        小女孩的善变心。

        罗文作:“纹什么?”

        阿随:“slavetoz。”

        “……”

        罗文作一怔,重新看她,平静地问:“什么意思?”

        阿随冲他眨着左边眼睛,颧骨上的淤青已经完全褪下去了,她的脸蛋精致,满是胶原蛋白的白里透红,因着眨眼的技能还不熟练,左边眼睑盖下来的同时,要很用力才能避免右眼亦跟着眨眼。

        她突然有点生气,觉得自己没做好这古灵精怪的感觉,因此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她有几分泄气:“主人的任务。”

        “……”

        罗文作不知道现在二十一岁的女生都在想什么,但他已经不年轻了,今年已经过了三十四的生日。

        他早餐也不吃了,放下刀叉,掏出烟和打火机。

        “如果你是想对应那天我这么说你而敷衍我,你要想清楚,洗纹身真的很疼。”

        “你在说什么?”阿随茫然地看他。

        仿佛忘了那天的不愉快。

        半分钟后恍然大悟,烟视媚行道:“其实你那天说的没错,我生气,只是觉得被调戏到了,恼羞成怒……不是否认我没有。”

        罗文作低头点了烟,吸了一口看向别处。

        半晌,他又看回来:“对了,认识这么久,你还不知道我的名字。”

        话音刚落。

        “我知道。”阿随说。

        “你知道?”罗文作诧异。

        “rowen。”阿随一双大眼睛亮晶晶地看他,笑容大大地绽放在脸上,“对吧?那天安东尼是这么叫你的。我还特地问过是哪几个字母,因为安东尼的口音有点重,听不清晰。”

        她的笑容如此明艳。

        罗文作又吸了一口烟,话说不下去了,一点头。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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