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第17章
有些人醉酒后,会忘记那段时间的记忆。
宋臻言希望童捡年具有这样的属性。
宋教授不是没收到过告白。
年轻有为又儒雅翩翩的学者,爱慕者自然不乏。
但他一向无感这些,年轻些的时候,有人示好会直接漠视。
年岁长些,更懂体面,会笑着拒绝。
但这样说完就醉倒的情况,仿佛只抛出了一个烫手的信息,无从判定是否是酒精迷乱理智,更无法加以回绝。
这会让事态增加失控风险。
这样的现象出现,足以让宋臻言开始考虑,自己的拯救方法是否出现了一定偏差。
他想他应该暂时与童捡年保持一定距离,以免失误增大,后续更难处理。
今天周末,连上周一元旦,有三天公假。
研究所和学生都放了假,又因昨夜落了雪,路面湿滑,不宜晨练,宋臻言只得赋闲在家。
所以童捡年宿醉起床后,看到坐在阳台旁看书的宋臻言时吓了一跳。
宋臻言淡定翻了一页文献,好似并未注意到他。
童捡年垂眼看了看自己身上未换的衣物,只是被简单脱去了外套和鞋,身上还残余着淡淡的酒味儿。
他无措得站在房间门口,指腹揪着衣摆不安的揉搓。
宋臻言再次翻页时,余光终于扫到了这个手足无措的小孩儿。
不过他只是意识到他醒了,并未抬眼看童捡年,只道,“早餐在桌上。”
经历过这段时间的磨合,童捡年当然知道宋臻言这是在有意和自己保持距离。
他不知道昨天说的话是否有了效果,或者,带来了什么副作用。
这需要进一步判断。
“宋叔叔……”像是经过几分钟强烈的思想挣扎,童捡年揪着卫衣衣摆小心翼翼地走到了宋臻言面前。
宋臻言还是不看他,愈发疏离的感觉并不是错觉。
他便只能自己缓缓蹲在了宋臻言面前,轻轻扯了下宋臻言的袖口。
像是祈求主人关注的猫咪。
宋臻言不知该如何处理这只猫咪。
昨夜的话纵使只是醉话,但还是一瞬间给宋臻言敲响了一记警钟。
姑且不说两人在设定上未来即将你死我活,但他年长童捡年这么多,他都不应该给小孩儿造成这种错觉。
他不明白是否是因为这个世界的信息素设定,但他知道,应该尽快终止这一切。
尤其是不久后,又将出现一个变数不定的剧情点。
少年人的心思总是单薄又强烈。
当然,熄灭起来也相对容易。
宋臻言合上书,微微侧脸垂目看向童捡年,等待他的发言。
童捡年仰头看着他,散落的半长头发把他显得很乖很温顺,他有些不确定地问道,“宋叔叔……我昨晚是不是喝醉了?”
“嗯。”
“那我有没有……做什么奇奇怪怪的事?”
“没有。”
得到连续两次否定后,童捡年忙追问道,“那奇怪的话呢?”
这次宋臻言短暂停顿了一秒,指间在单人沙发扶手上轻轻敲了下,似在思考,随后他微俯些身,问道,“你闹着要吃小蛋糕,这算么?”
神他妈的小蛋糕。
童捡年吃着桌上三明治的时候,还在想这人怎么跟个老人家一样那么能装??
他告白了,他都告白了,凑到耳边说的,宋臻言怎么就是听不到?
发情期都撩拨不成,这人是块木头嘛??
童捡年从不觉得自己的皮囊和手段会出错,虽然宋臻言是他的第一个实践者。
那显然,就是宋臻言不行!
童捡年愤愤地嚼着包子,目光一直盯着心无旁骛看书的宋臻言看。
把这块木头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忽然,他的目光停住了。
落雪过后往往会放晴,九点过微熹的晨光暖洋洋洒宋臻言身上。
童捡年视线扫过他被光影分割的侧脸到脖颈、身体,最后停在了他的脚踝上。
宽大的居家服露出了一截笔直细长的脚踝……熟悉的感觉莫名涌了上来。
童捡年向来对两样东西很敏感——泪痣和脚踝。
毕竟在地下室暗无天日那些年,他能看到的,只有坐在那里看书那人的脚踝。
小的时候,这只意味着那里坐着个陪伴自己的人。
长大以后看,那双翘起重叠的双腿,脚踝又细又匀称。
……和宋臻言的很像。
这次童捡年看了宋臻言很久。
与他接触不过短短一月余,这些神似的重叠却让他开始有了一些异想天开的想法……
宋臻言这周末不带实验,童捡年便与他商议,说自己要出门一趟。
现在的宋臻言是不会多余过问他什么的,甚至比刚认识的时候还要冷淡。
那时候至少还是乐于助人的叔叔,现在简直恨不得在他与自己之间挖下一条沟壑。
童捡年无意判断是否是因为自己操之过急,他现在更想确定的是——“那个人”和宋臻言之间到底有什么联系?
自从生日宴后被谢南川赶了出来,童捡年已经很久未曾来过西郊的别墅了。
他的地下室也没了,他失去了与“那个人”联系的唯一媒介。
他原来总想,等他长大,等他变强大,他会带上一束白色蔷薇花,对“那个人”登门道谢。
谢南川的房子与邻居那栋,是背靠背似的建筑,这次童捡年直接打车到了梧桐路19号——“那个人”的房子。
他从未来过这里,因为两所房子并不顺路,只是很靠近的平行线而已。
最小最小的时候,他第一次发现这里搬来了新邻居,第一次见到他院子里开满像雪一样的白色蔷薇花的时候,童捡年想过,要是他能出去,就算是被打断腿,他都要去找这个人。
问上一句好,或者要一朵蔷薇。
但是后来能出去了,上学放学两点一线,像被司机押送着进行一样。
他还是没能去找他。
再后来就是现在了。
他是被关在笼子里身无一物的畜生。
他想着等自己再厉害一点,就来找他。
这所房子就座装修极为简约的白色小别墅,除开这栋建筑,空白的地方都是绿色灌木植物,等到合适的季节,就会开满一院子的白色蔷薇。
未融的稀薄的白雪挂在上面,童捡年就这么遥遥看着,心里那种找到落处又揪着的感觉十分强烈。
这房子似乎鲜少有人住,看上去一切都很新。
那天童捡年在梧桐路19号站了很久,他试图寻找一些佐证某个人或许就是那个人的证据,又或者……等到一次他。
可惜两项任务他都失败了。
偶尔有三两过路行人在谈笑,却并无一人打开那扇门。
那里静谧地像用来载以幻想的冰冷器物,那个人不在,一切都不再特殊。
童捡年等到黄昏的时候才走。
那个每个周末都会出现陪伴他的人,最爱在这时候拿着书,坐在院子里陪他从日落过渡到黑夜。
童捡年上车之前,拨通了一串加密电话,“帮我查一下梧桐路19号,他的归属人。”
童捡年按响门铃时,宋臻言正在摆弄晚饭。
介于童捡年那次说他做的饭是开水冲白菜,这段时间他匀出了半小时来浏览各种菜单。
所以今天的桌上,有些一道除开绿白,颜色鲜亮的菜——西红柿炒蛋。
宋臻言在十多种做法中,挑选了一种最为简单的,用水将西红柿煮熟,然后在混合到先前炒熟的鸡蛋中。
做菜没有测评指标,所以宋臻言也无法判断这次实验是否合格。
检验人迟迟没有回家,他也并未动筷。
也并不是特意为谁做菜,只是觉得童捡年说得也并不是全无道理,自己做的菜的确寡淡无味。
多学习一项技能,终归是好的。
当然,更不是特意等谁吃饭,从小接受的良好教育告诉宋臻言,在家里还尚有另一位客人时,擅自先吃饭不是有涵养的行为。
而且,这样的行为,并不会让童捡年产生“只有自己对他好”的偏执判断。
所以在童捡年按响门铃时,他第一时间便去开了门。
这已经距离他常规吃饭时间完了31分钟。他有些饿。
“当当当当!”
门后出现的并不是童捡年,而是一束白色蔷薇花——用牛皮纸颜色的纸皮包了起来,外面还有一层带白色波点的透明层,衬托起来,像是零零散散的小雪。
中间是几朵蔷薇花,花瓣饱满,还挂着水珠,拥簇到一起的确简洁漂亮。
西郊别墅的院子里,每年夏初都会开满这样的白色蔷薇。
这种并不常见的花种骤然出现在宋臻言面前,并不明白意义为何。
他猜测,童捡年可能知道了一些东西,或者,这是在试探。
这束花在宋臻言眼前停留了三秒后,花被侧开,露出了那张眼睛弯弯的漂亮脸蛋。
童捡年皮肤很白,在外边冻久了,高挺的鼻头都染上点浅浅的红,多了一点艳色。
“宋叔叔,”童捡年甜甜唤着,把花往宋臻言面前凑,“送你的!”
他穿的是件白色短款羽绒服,衬着笑容,显得阳光又有少年气。
带着花站在这里,像是与暗夜截然不用的存在。
宋臻言恍然有种错觉,觉得自己并不该用过多的心思揣度一个还未变坏的小孩儿。
送花的理由也可能是,单纯觉得它好看。
宋臻言在犹豫时间告罄后选择接下了这束花。
绑着花束的麻质细绳咯到手心,触感异样。
他忽然发现——在处理童捡年这个奇怪的研究对象上,他的自制力,一直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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