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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3章 司马都巴郡


司马懿把自己的想法发回洛阳之后,就开始准备。

    他心里很清楚,君侯虽然看似不愿意主动惹起事端,不过是时机未到罢了,并不是胸无大志。否则的话,原本在长安,如今入主北宫的何太后和少帝如何解释?

    也就是受到这个大举动的刺激,司马懿才会起了进取益州的心思。

    上书进言,以巴郡为开端,袭扰益州,逼得孔明不能安心发展,这样耗到益州人力物力匮乏之时,一举大军突进,全取益州。

    他相信,君侯绝对会同意自己的建言。所以,不等洛阳的命令,就开始动手准备。

    而司马懿如今是汉中的功曹从事,本就下旨巴郡。而巴郡张鲁,虽然投奔洛阳之后,依旧还是巴郡太守,但实际上除了五斗米教的教务以外,所有政事,都委托给巴郡功曹阎圃和司马懿二人主持。

    所以,司马懿只要得到阎圃的同意之后,在和张鲁说一声即可。

    而不管是阎圃还是张鲁,对于进取益州,那是绝对的赞同。

    所以,在洛阳任命司马懿为巴郡都尉,以黄忠为副,魏延做牙门将的文书到了巴郡的时候,司马懿这里的巴郡兵马已经初步有了雏形。

    不得不说,和杨烈想的一模一样,司马懿也是利用张鲁教中的巴郡蛮人为主体,建立了一支巴郡的郡国兵。

    以魏延为主将。

    巴郡之地,在刘璋刘焉父子主政益州的时候,就和益州颇为不和。当初刘表曾经想着据有荆襄而进取益州,成就一番霸业。

    所以不但上表言说刘焉制作天子车杖千余辆,有着僭越的嫌疑,更是鼓动巴郡之人,反对刘焉的统治,甘宁就是当初巴郡之中反对刘焉的中坚,不过被益州打败之后,才去的荆州,最后被杨烈收留。

    所以,平定巴郡叛乱之后,刘璋直接把原本的巴郡一分为三,分作巴中,巴西以及巴东三郡,巴西依旧称作巴郡,被张鲁占据。而巴东郡和巴中郡,则依旧属于益州。

    但是,当初平定巴郡叛乱的庞曦,却也忍受不来刘家父子执政益州的作为,随即造反,单只是也被刘璋平定了而已。

    就连当初帮助刘焉占据一周的贾龙赵匙等人,也统一造反,反对刘家父子的统治,同样也被刘凯父子平定。

    在这中间,刘焉刘璋父子惯用的伎俩就是手段粗鄙,用得着拉一把,用不着,一脚踢。所以,益州这里,刘家父子也不过是将将维持而已,幸好有着汉室宗亲,以及有些小聪明的手腕,才能够稳居益州这么多年。

    但是刘备一来,刘璋的统治就直接垮台,益州归了刘备。

    虽说如今益州时候归了刘备,刘备已死,刘禅继位。

    但是,不管是益州本地土著豪强,还是那些蜀中蛮人,都不大服从刘禅和孔明的管束。

    所以,听说师君要在巴郡这里募兵,那些本就因为东州人的进入,而导致失地或者日子难过的蜀中各处不分蛮人部族还是蜀中本地之民,就开始一窝蜂的向着巴郡涌来。

    这个情景,让司马懿大吃一惊,随即大喜。

    他倒是低估了张鲁这个五斗米教教主师君的影响力。

    根本没有想到,只不过想建立一支蛮兵为主的郡国兵而已,居然会闹出这么大的动静。

    但是转念一想,司马懿就决定,来者不拒,毕竟乱世过后,最匮乏的就是人口,哪怕是经历了这么久的恢复,洛阳长安,以及汉中的人口,还没有恢复到黄巾作乱以前。

    而且,这些人口可是从益州那里逃过来的,自己这里多一口,益州那里就少一口,此消彼长之下,不信少了大量人口的益州,还能有什么作为。

    所以,司马懿在得到张鲁阎圃同意之后,不但大肆接受所有赶过来投奔的大量人口,予以妥善安置,还拿出郡中仓库的粮食,予以救济。

    同时向汉中求救以及向着洛阳禀报。

    汉中太守钟繇何等的精明,一接到司马懿的求助,不但发去大量米粮衣物,同时答应接收那些巴郡安置不下,愿意到汉中定居的大量人口。

    这么一来,不但有着许多人赶到巴郡,就连汉中这里,也开始有着蜀中人过来寻求帮助,迁移到汉中。

    而这时正是蜀中蜀科制定完毕,将要实行的时候。

    蜀科是三国时期蜀汉用以约束蜀地军民,治理蜀汉用的法律,刘备在平定益州以后,命诸葛亮、法正、伊籍、刘巴、李严等五人一起研究制造蜀科。

    诸葛亮、法正、伊籍、刘巴、李严等人“共造蜀科”以推行诸葛亮“以法治蜀”的主张。

    诸葛亮刘焉、刘璋父子治蜀,‘德政不举,威刑不肃’,刘璋治理蜀地,士大夫多挟其财势,欺凌小民,使蜀中之民思为乱者,十户而八。为彻底扭转此乱局,诸葛亮厉行‘先理强,后理弱’的策略。理强为力行法治,限制和打击‘专权自恣’的官僚及豪强,理弱则是努力扶植农民,发展生产。

    诸葛亮的法治哲学主要来自于先秦的法家商鞅和韩非,以及前汉的新儒家董仲舒。

    主张治国是法、礼并用,威、德并行,强调“训章明法”、“劝善黜恶”,亦即以法为体,着重公平客观原则;以德为用,着重教化为本。

    以商鞅之法,却不迷信其权威主义,取其理法,结合儒家教化,把行法与教化合而为一。

    为劝戒及训励蜀国官员将士,制定了八务、七戒、六恐、五惧等执行条章,以明令能知能行的行为准则。

    但是谁都知道,商鞅之法,相当严苛,所以,前秦有着暴秦之说。

    蜀科刚一实行,就遭遇了蜀中豪强的一致抱怨,就连主持参与制定蜀科的法正,都告诉孔明说蜀科太严,希望以噶组入关中时的约法三章,为基础,修订蜀科。

    却被孔明拒绝。

    如此形势之下,再有巴郡募兵,安置逃民的做法,使得别说底层小民了,就是一些豪强,都在想法逃亡巴郡或者汉中。

    但是,这种情形,一开始,孔明并不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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