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169辛德瑞拉,颂寒武纪
寒武纪年,一万八千年止。
明华宫,圣宸殿。
轩辕神帝高坐圣都殿堂之上早朝。宫人宣:“有事起奏,无事散朝。”
羽冥,丽涯齐跪拜,言:“愿共同效力抵挡魔族侵袭。”
而魔都那边,冷面青狼被处死之后,圣普拉没有了以前冷傲及刚愎自用的气焰,一个人常常在鼎剑阁伤心落泪,人也憔悴了许多。
前天,亚旭将她赐婚于玄魔。玄魔乃大将,乃洁身自好,正气凛然者,征战沙场,受了一些伤后回帝都,退居后线,准备与她完成婚礼。其实这也是亚旭安慰圣普拉与玄魔之举,因玄魔多次拒杀囚犯,拒屠城,引起亚旭不满,亚旭一气之下革除他军务,但紫檀尊后说玄魔也算有功之臣愿安抚之,亚旭准之。
“箭主,哑妃求见。”只见一位披着青色裘衣的妃子由几个侍女簇拥着来到了鼎箭阁。圣普拉知道亚旭姬妾甚多,最近又招揽了许多美女,不想见什么哑妃。
“圣姐姐。”这一声圣姐姐猝地打动了她冰冷坚硬的心。
“瑞拉,你是瑞拉。”圣普拉从记忆中晃过神来。“你是怎么进来的?”
原来她那次坠下山崖并没有死去,而是掉入水库,被当地居民所救。装成哑巴,更是为了不被识破身份,来魔宫探望亚旭。因为她知道自己需离开他。
“你的手上怎么都是伤啊?”圣普拉见到隐藏在瑞拉袖底手臂上的淤血青痕,不解地问。
瑞拉哀伤告之:“我虽不说话,但我的手语十分优美,手腕上戴上彩色的金银铃铛饰品,跳起舞来佩环叮当,非常美观,十分讨旭王欢喜。舞蹈作坊的嬷嬷便替我编霓裳舞给魔君欣赏。或许我太优秀,引来了紫檀姐姐的嫉妒,她便叫人狠狠教训了我。”
圣普拉气道:“原来是这样,好个紫檀,如果叫我抓到把柄,一定不会让你好过。”
瑞拉委屈地说:“这点小伤其实没关系,圣姐姐不必担心,只是……”
圣普拉怜惜地问:“今天来找我,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瑞拉深吸一口气,缓缓平复内心,道:“我知道旭哥哥性情大变,便从遥远的家乡过来看看他。我知道我没有什么资格来帝都,但,愿我的这份爱能伴随他远去。我就要回茵尔草原了,便不再眷恋他和这儿的是是非非。”
“从我来帝都的那一天起,我就告诉自己,我是从茵茵茜勒大草原来的最美丽的草原公主,我是魔界沁敏部最纯真的瑞拉公主,我将来要嫁的王便是比萨斯最英勇的少年之王,他的铁蹄将征战整个普修坠尔圣域,而我是他最尊贵的王妃。”
“对,我想这个梦想对于一个心怀大志的少女来说,是一个永远不可解封的秘密,而这个秘密的最珍贵之处在于它的不可信,我终究败给了时间。”
“圣姐姐,今天我对你说这些深藏在心底的肺腑之话,只是由衷的感慨命运的造化弄人,或许以后,我,旭哥哥,还有你,我们彼此都不会再相见了。”
一千多年前那场圣战中,旭只为救女战神逃离彼萨斯,而不顾及她的生死。犹记当时,彼萨斯破,长河落日殆尽之时,她为了躲避战乱厮杀,扮作街头乞丐,衣衫褴褛,发丝蓬乱,想趁机逃出帝都,没想被士兵发现是北域草原之王的爱女瑞拉公主。
帝都通往北域草原的路途遥远,她已经有好几天没喝水,没吃东西了,士兵们笑话她,戏弄她,她武功不高,法力不强,无法抵抗。
正当危难之时,圣普拉及时赶到,救了瑞拉,并用飞车把她送回故土,昔日亚旭还有圣姐姐他们三人童年时一起玩耍的故土。
回到北域燕尔淀草原,她时时刻刻想的都是亚旭,她是那样圣洁,在帝都与他之间也保持着距离。为了和亲,她嫁给余魔,只因她不喜欢余魔,那个有些精神问题的余城城主,哥哥亚旭便以罪名杀了他,解除后患。
瑞拉用手语表示:“相识是缘,相知是缘,缘聚缘尽,很难说清,就让那份柔情似水的情意永留心间。”
如今她再也不眷念他了,她要回到茵尔茜勒,他们从小生活成长的草原,过孤寂而漫长的日子。那儿或许没有尘世的繁荣,没有宫廷的富贵,可一个礼帐内便有一家人的欢笑。她的父亲是曾背叛过魔域,可仍是这里的王,愿赐予她与草原智慧的光辉。
昨天前,一曲完毕,她与亚旭站在妃嫔别院的假山溪水架桥上,亚旭一边擦刀,一边深情地说:“从前有一只蝙蝠,雄心壮志,侬本多情,爱上了红莲□□,多次扑火,不顾伤痕,三生三世,却失意结束,不得而终。□□不息,此情不灭。他多想再次享有她身体的温度,多想再次拥有她单纯的微笑。可是已不复得。”
河边吹来凉爽冰清的风,撩动着瑞拉烦乱的心绪。她用手语对他说:“□□伤身,不可多取。”
亚旭邪魅一笑,叹然:“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接着又笑道:“小哑妃你不会懂的~”
而瑞拉想最后送他一句:“沧海月明珠有泪,只是曾经沧海难为水。本意是沧海鲛人的眼泪流下来便是价值连城的珍珠,而曾经的沧海现在已经被填平了,珍珠已不复得,亦不会有商人买卖鲛人作为富甲玩弄观赏的对象。寓意为曾经的美丽虽好,但已失去,我们便不要忆及,要学会忘记过去,忘却苦恼,学会用理智迎接明天……”
在他们相处的最后一个晚上,瑞拉在午夜十二点前的舞蹈中留下单只水晶鞋,便趁亚旭睡着的时候,离去。
天空透露着微光,一辆马车从帝都飞驰而出,朝遥远的北方原野奔去……
有几个士兵看到了,本想追去看看,但紫檀经过,喝令他们离开,并警告下去了,说不允许告诉旭王。
紫檀望着行贯长空的空中飞车,眉目清傲,唇白绛紫,心中冷然若澈,如霜覆雪。
不久,紫檀冷冷道:“瑞拉妹妹,我本不愿与你争宠,可你心性已变,终日以歌舞糊弄旭王,魅惑红尘,你叫我这个做姐姐的如何不赶你走。你去了北疆草莽之地,可要安心,别又想着回来迷惑旭王,你的那套以仁慈的治国之道在魔界并不通用,希望你能斩断与旭王的情丝,好好做一个草原公主。”
远处亭台上,暗藏在魔宫中的西海素惜小公主远远望着这一切,摘下灰色斗篷,放眼望向远方,卷曲的金发灿然洒满肩头。
三岁的瑞拉,坐在毡房里,对阿爸阿妈说:“我要嫁的男孩将是比萨斯最伟大的王。”于是,那一年,三岁的瑞拉公主被送到了帝都彼萨斯城堡七岁的亚瑟王身边。
从此,瑞拉回到了故土,茵茵茜勒大草原,做了带领孩子们玩耍的修女。她用她的智慧为草原儿女编织着一个又一个精美智慧的童话故事,教育陪伴孩子们成长。
故事从一双玻璃鞋开始,最初灰姑娘还没有回忆,不懂小王子有多美丽,直到伊甸园长出第一颗菩提,我们才学会孤寂,在天鹅湖中边走边寻觅,寻觅,最后每个人都有结局,只是踏破了玻璃鞋之后,你的小王子跑到哪里,蝴蝶的玫瑰可能依然留在几亿年前的寒武纪,怕镜花水月终于来不及去相遇……
很多年后,依然还是处子身的她被授予了智慧女神的称号,她的父亲草原王便以她的名义为她建了一座城,辛德瑞拉城。城日后喧哗而热闹,景致美好精致吸引游客,招来了一大批爱好旅游者,不论年老年少,传诉着城中的故事。
从此亚旭记住了那个遗留下半只水晶鞋的草原狼族女孩。记住了她初来魔都时穿着的那件灰灰的破旧衣服,还有那一夜在音魔殿陪他迷醉跳舞直到午夜夜钟敲响殿中央留下的那只水晶单鞋。他捡起那只玻璃鞋,放在胸口,竟然钻心刻骨的疼。黑发间长长的流苏璎珞与手臂上脆响的悦耳金铃,摇摆的舞裙,多姿的步履,那一夜的旋转,午夜梦回。他总是记得那件浑身打满补丁的衣服穿在她身上是那样的可爱。她来时的衣服,回去的衣服。帝都,因她而不再是个噩梦。
赤凝狼族是茵茵茜勒大草原草原王管辖下的强大种族,草原王爱女辛德瑞拉公主从五岁开始便送往帝都城陪伴亚瑟王亚旭学习玩耍。她是独掌一方的草原王爱女,脾性娇纵,性情顽劣,却被父亲当做狼族卧底潜伏帝都城数十载。千年前的神魔大战,帝都被四方魔族攻破,七星魔君以强大力量镇守彼萨斯皇城内外,亚旭顾不及她的安危与女战神赤焰独闯死狱焰罗门逃避魔界反叛者的全面追捕,而她被七十二狼族统领冷面青狼之女圣普拉所救,送回北部草原赤狼部。
赤焰是火蚁,京武王之女,虫界第一公主,拥有无上热血,战神之血,圣域尊其为烈焰女战神。丽涯为红莲女帝,主掌红莲□□,太阳星蔷薇公主。她知道自己配不上她们,日夜苦读参透经纶,想来魔都重新与他的旭哥哥相会。后来在北渊森林,亚旭为她一怒为红颜,废精灵族一百零八寨,自此拉开圣战序幕……
瑞拉她是第一个回忆书写记录传颂寒武纪圣洁史的女孩,辛德瑞拉公主,辛德瑞拉童话。
你的小王子,又跑到了哪里?
瑞拉又徒步来了北渊,那个很远很远的悠远的古境。那里有一座湖,好像名天鹅湖。听说是一个男人黑色泪滴眼泪哭成的。至于是男人还是男孩,只是听说而已。为什么选择在阴天来这里?因为阴天会让人怀念。梅子雨,秋季节,日红头,天鹅湖。
她在渡口划了一条小船,沿着阴雨帘幕慢慢飘渡,直到雨停,干了衣服。然而,她也再也不再是那个韶华美妙的少女,有着清醇如甘酒的体香。
每一天都在变,每一刻都在争分夺秒。我从来不知自己从哪而来,要到哪儿去,只是听说你爱我,曾经爱过我,爱我……
我拉着我的索拉,纺着我的织布纺车,在另一座久别的城。我的岁月流逝的很快又干脆。无眠在一个晚上,梦到了你,再一次说了离别的话。那些经久不动的誓言就比明天更远,而我也再也不想做你的妻子。愿你安好!
每个女孩的心底都住着一个灰姑娘,她有着温暖而透明的翅膀,带着你飞向幸福的远方。
辛德瑞拉,我的童话。就作为纪念你我的礼物,送给每一个来过这世界的人。
我是为世界写颂别曲的女孩。我是圣界时空女神辛德瑞拉公主。在寒武纪年时期我深深地爱着年轻英俊的亚瑟王。三岁那年,在茵茵茜勒燕尔淀草原的毡房内,我便对我的阿爸阿妈说我将嫁给比萨斯最伟大的王,于是小小的我被送到了年轻的亚瑟王身边。赤凝狼族是草原上的雄鹰,辛德瑞拉公主是赤凝狼族最美丽的少女,却是一匹绿色的狼。不知时空穿越了多少年从寒武纪过来,赤凝狼族守护族人爱新觉罗氏一直守在灵域冬临即满洲里呼伦贝尔大草原科尔沁没有走,直到努尔哈赤建立大清王朝。赤凝狼族即满族女真族。辛德瑞拉公主是赤凝狼族草原王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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