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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二章


上一辈因为分家,虽然不至于反目成仇,但是也亲近不起来。

        按照世俗来讲,秦太爷的分法并没有错,秦爷爷作为既得利益者也说不出反对的话。因着上一辈分家不愉快,秦伯远在儿子都没成家前就将家产分了一半给三个儿子,同样是按着秦太爷的方法分的,至于剩下的准备在他百年之后均分给三个儿子。

        秦谨初体谅父亲的不易,再加上上一辈的教训,因此对此也十分赞同。多一点少一点并不能影响什么?他和两个弟弟挺好的,并不想以后行同陌路。

        秦家各房有小金库,除了吃住在一起,基本上跟分家没什么两样。因为家里财产已经有明确的划分,再加上秦谨初的退让,秦家兄弟关系十分不错,女眷也并没有太大的矛盾。

        秦明玥在院子里练了半个小时刀法就停了下来,小李氏看着稀奇问道:“怎么不练了?”以前秦明玥这个时候依然在练习刀法。

        即使小李氏带着浓重的过滤镜看自己的儿子,她也不能违心的说自己儿子比得上秦明玥。

        当年秦明玥三岁开蒙学习《三字经》,《千字文》,《幼学琼林》,六岁通读《孝经》,《大学》和《中庸》可谓是出尽风头,两个读书还算不错的堂弟被她衬的黯然失色。

        小李氏多次在心中暗自庆幸秦明玥是个女孩,女人不能科举。不是她心里阴暗见不得人好,谁会希望自家的孩子成为陪衬一般的存在?

        自从秦明玥开始习武,小李氏就对她十分亲热,她并不是不明白其中原由,不过也不太在乎。连亲生父母都会偏心,她自然不会对隔房的婶子有过多的要求。

        秦明玥用手帕擦掉额角的汗珠,唇角上扬“我打算去外边练箭,三婶出去吗?”她眉目工整绮丽,一笑更如同三月灼人眼眸的桃李。明眸皓齿,肤白貌美,是一幅十分明艳的长相。

        她身着黑色紧身衣衬,深沉的黑色并不损她姿容出众,看起来英气而又有朝气,身姿还未长成却足够高挑,身高约有一米六左右,纤细却不柔弱。

        此时正值初夏,太阳早早的挂在空中。

        小李氏属于那种一晒就黑的体质,对外边的阳光讨厌的很,嫌弃道:“外边太阳那么大,去外边不是平白遭罪吗?”她坐在树阴之下,感觉还不赖,并不想挪动。

        看着在太阳下肌肤白得发光的秦明玥,小李氏心中酸溜溜的。

        对于小李氏的拒绝,秦明玥并不意外,因着体质原因小李氏夏天鲜少出门,但是就算如此夏天过去了,也会比家里人黑上不少。

        秦明玥拿了弓箭就出去了,小李氏也呆不下去了,她去找大嫂何氏,她闺女正跟着大嫂学针线。

        小李氏是个没话找话的人,自顾自说着“二哥和二嫂又去娘家了,哪像我半年也不回一趟。”她娘家没有近亲,最亲的也就是她婆婆李氏的娘家。

        何氏不搭话,小李氏也不在乎“也幸好有大嫂你教,我就不成了,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明瑶跟着你可算是占了大便宜。”

        何氏精通双面秀,家里的条件还不错,不指着秀秀活挣钱,因此教明瑶对何氏来说就是随手的事。

        “自家的孩子说什么占便宜?明瑶这孩子坐得住,比当年明玥强多了。”她说话细声慢语,为人也十分和善,要不然也不会教隔房的侄女针线活,要知道古人重视传承,轻易不教授别人自己的手艺。

        小李氏也是个知趣的,不会因为别人的夸奖就得意忘形,依然谦虚道:“这才到哪?还有的学呢。像明玥如果继续学,说不定现在都出师了。”

        秦明玥也就七岁之前还对秀活有兴趣,七岁之后就没再碰过,读书的热情也大不如以前了,反倒迷上了舞刀弄枪。秦明玥秀活并不怎么好,却并不妨碍何氏听到小李氏的夸赞,眉目舒展,神采飞扬。

        两个母亲互相吹棒对方的孩子,无疑是聊天最好的打开方式。连没什么说话欲望的何氏,现在都兴致高了不少。

        秦明瑶六岁,虽然坐得住,但是到底是小孩子,小李氏和何氏聊天,她悄悄的支起耳朵听的入神,手上的针线停了下来。

        “三叔家的秦雪快要成婚了,大嫂你准备送什么?”她三婶就跟大家闺秀似的轻易不出门,秦雪也是如此,看上去和善好处,但是她跟她们呆着总感觉不自在。

        “秀了一对鸳鸯戏水的枕套。”家里没分家,自然轮不到她们送重礼。

        小李氏一时也不知道送什么?于是随口道:“我也没什么好送的,实在不行就包个大红包。”

        小李氏父母双亡,被李家收养,也就是她婆婆的娘家,因为李家生的都是男孩,物以稀为贵,小李氏在李家颇为受宠,嫁人后又没受什么苦,因此小李氏性子并不周全。

        何氏劝道:“红包固然出不了差错。我们与三叔家关系这样近,到底有些失礼。”

        秦三叔是秀才,三婶嫁来的时候又带着不菲的嫁妆,家里不缺钱,如果直白的送钱不仅落不了好,反倒容易得罪人。

        看小李氏并没有意识到事情的关键,何氏道:“三叔家并不缺钱,我们送东西只是表示亲近。”钱固然大部分人都喜欢,但也要看多少和场合。小李氏送的不可能多到令三叔家欢喜,因此送红包就有点落了下乘了。

        小李氏虽然性子直白却并不傻,立马反应道:“也是我想简单了。”她以前送礼都是包红包,那些人家到底跟三叔家不一样。

        人有了财富想要地位,有了地位想要尊敬。秦三叔这个秀才放在江南可能不怎么样,但是在林乔县却有些名声,财富,地位都不缺自然更在乎别人的尊敬。

        小李氏送红包的举动,在三叔一家看来,就是一种不尊敬。

        林乔县文风并不盛,举人也就出了两个,连秀才都没几个,因此秦三叔在林乔县还算有名。

        秦三叔有名,连带着小李氏她们都受人尊敬,因着大伯是童生,公爹是村长,小李氏并没有深刻的感受。

        何氏就不同了,她男人是读书人,更加明白秀才的威力。秀才不仅可以免赋税,而且能够面见县太爷不用跪,就是他们万万比不了的。成为秀才也就有了说话的权力,不像庶民没有任何发言权,完全被人主宰。

        秦谨初刚三十出头,虽然读书没什么天份,但胜在刻苦,家里已经跟分家差不多的状态,因此秦谨初现在读书花的都是他们大房的钱,何氏也乐意供他读书,农家最安全容易的出头方式就是读书。

        何氏深刻明白读书人的社会地位,因此与秦三叔家来往就比较慎重。

        小李氏只知道读书人矜贵,家里也有读书人,感觉并没有什么不同,因此对待秦三叔家与秦二叔一家并没有什么不同。

        小李氏并不是一下子明白了,读书人的威力。只是像大嫂这样处事周全的提醒她,她就算不理解也会跟着聪明人走,更何况是心中已隐约明白其中的道理。她男人也曾读书习字,后来没天份,再加上也没他大哥刻苦,没读出什么成就也就放弃了。现在在镇上一间酒楼当帐房也算有些见识,连带着小李氏都眼界开阔了几分。

        她不是不知道读书人金贵,只是家里就有读书人,知道却并不能深切体会到读书人的清高傲气。

        秦明玥拿着弓箭就去了桃园村的南山,南山位于桃园村的南方,山势并不太高,里面并没有什么大型动物,最多的也就是山鸡和野兔。

        她到此处并不是想要打猎,而是想要练习箭法,她刚开始练习射固定的靶子,练习的差不多了就跑到南山将小动物当活动靶。

        自从意识到未来并不太平,秦明玥就勤学武艺,她练箭肯定不能只射固定靶,因此时常跑到南山将小动物当作目标,射中了就拿回家添个菜,射不中也不失望,只能加倍练习就是了。

        因着坚持不懈的勤加练习,她现在的箭法虽然不算百步穿杨,却也鲜少失手。电视剧中的主角常有三箭齐发,她也不是没有期待过自己也会如此,结果并不能全部射中猎物,费时费力结果并不比射一只箭有威力,也不知道是因为她没有名师指导,还是这样射箭并不合理。

        不过她也没有放弃,她力气比成年人都大很多,也不怕三箭齐发失去力道,不能全部射中,多练几次总不会错。

        因为秦明玥时常跑到南山练箭,原本十分常见的小动物都不常冒头了,也不知道是她猎得多了,还是小动物学聪明藏起来了。

        秦明玥好不容易看见两只同时出现的兔子,抽出两支箭,搭弓描准,片刻射了出去,两只箭都没有射中。因为箭与兔子擦身而过,兔子受了很大惊吓,蹿得飞快,她重新搭箭,一只箭射中了其中一只的兔腿,另一只依然擦着兔子的身子并没有射中。

        片刻,没有被射中的兔子蹿入树丛,另一只被射中的带着身上的箭,行动慢上不少,她重新搭了一只箭描准兔头,放手射箭,结果箭钉到了她描准的位置。

        两箭一同射出的结果并不理想,不过她也算满意,比刚开始什么都射不中,离目标差很远强多了,再努努力就可以两箭同时射中。

        她的目标是三箭齐发,现在还需加倍努力。

        秦明玥捡了射中的兔子,又重新寻找目标,偶尔遇到单个出现的动物,她懒得出手,动物不常一起出现,她也失了寻找的兴趣。

        她停了下来,将距她三十多米的小树上的树叶当作目标,小树的后面紧靠着山,也不怕箭不好回收。两只箭搭在弦上描准树叶射出,反复几次,她身上已经没有箭,再将射出的箭捡回来,重新练习。

        她身上的箭是竹箭,射到山上也不怕损毁,即使不能用了损失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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