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上)
当一个漂亮女孩柔声细语地问“可以吗”时,很少有男人能硬着心肠说“不”。同理,如果一个漂亮女孩亲手送上一碗热气腾腾的鸡汤,恐怕也没几个男人能狠心推开。
反正,一身谦谦君子做派的沈先生是肯定做不到的。
他先是礼数周全地点头致谢,双手接过后,却看着碗里的鸡腿犹豫不决,好半天才似乎下定决心,慢慢咬了一口。
文饮冰一直偷偷留意这男人的表情,只见他咀嚼了一阵,眉头忽然越拧越紧,脸色也隐隐有些发白。
文饮冰立马放下筷子:“怎么了?是身体不舒服,还是饭菜不合胃口?”
沈翊摇摇头,刚说了一句“没什么”,话音还没落地,他猛地用手捂住嘴,起身冲进厨房。片刻后,里面传出撕心裂肺的呕吐声。
文饮冰神色微变,条件反射地想跟过去,刚抬起脚,不知想到了什么,又强行收回来。
她扭头看向阿清:“怎么搞的?他这些天都是这样吗?”
厨房里的干呕声还没停下,阿清也有点慌张:“是,沈先生说他肠胃不好,平时都不怎么沾荤腥,我也没想到会这么严重……”
她探头瞧了眼厨房:“要不,我去给沈先生倒杯热水?”
文饮冰一摆手阻止了她,听着厨房里的干呕声渐渐消停了,亲自倒了杯热水端过去。刚一进门,就见沈翊趴在水槽上剧烈喘息着,头发有些凌乱,汗珠顺着血色全无的脸颊慢慢滚落,在下巴尖上颤颤巍巍地一顿,又沿着脖颈淌进衣领。
听到脚步声,他看也不看,仓促地抹了把脸,努力让声音听上去毫无破绽:“抱歉,我肠胃有点不舒服,过会儿就没事了。”
文饮冰走到近前,把冒着热气的水杯递给他:“康医生不是说你没大碍了,怎么还是会犯恶心?要不赶明还是让康医生过来看看?”
沈翊接过杯子,漱了漱口,又灌进去半杯热水,捏着玻璃杯的手暴起青筋,使出吃奶的力气,好不容易止住筛糠似的痉挛。
他闭上眼,深深吸了口气,随手取过撂在一边的眼镜戴上,再睁开眼时,表情已经平静如常,甚至露出一个温和的笑意:“没事,就是有些不消化,吃点清淡的就好了。”
这人从说话语气到面部神情都毫无异样,文饮冰差点就被骗过去了。
……如果不是注意到他过电一样微微颤抖的指尖。
有那么一瞬间,文饮冰很想拆穿他逞强的面具,可话到嘴边,又被她自己叼住,生吞了回去——假如一个人面具戴久了,伪装已经成为习惯,那么强行撕下只会连皮带肉,留下一个血肉模糊的疮疤。
这不是帮他,是往他伤口上撒盐。
文饮冰一句话掂量了好半天,一边字斟句酌,一边若无其事地道:“那就让阿清给你熬点小米粥,你这阵子还是要多休息,别太劳心费神。”
沈翊笑了笑,也许是文饮冰的错觉,她总觉得这个笑容里带了些许说不出的自嘲意味:“我住在你这儿,每天除了吃就是睡,也没什么需要劳神的地方。”
文饮冰心头微动,忽然明白了陈曼泽故意提起这人的用意。
事实上,文司长并没想明白该怎么和这男人相处,毕竟他俩的相识实在算不上美妙,进过牢房,住过病房,连刑场都溜达了一圈,再加上沈翊刚醒来时那档子糟心事,百上加斤,以至于天不怕地不怕的文司长一见到沈先生就手心冒汗,不由自主地想躲远点。
可人终究不是放养的羊,有吃有喝就能满足。人有七情六欲、有喜怒哀乐,有忧国忧民的胸襟、有重整河山的抱负。
把这么一个人困在远离风雨的金丝笼里,那不是为他好,是折断了那根通天彻地的脊梁骨。
心念电转间,文饮冰已经下了决断:“如果沈先生自认身体无碍……我这边确实有几桩紧要的事想请您帮手。”
沈翊陡然一抬眼,露出显而易见的惊讶。
文小姐的房间同样在二楼,里头是卧室,外间是书房。阿清送上一壶刚泡的热茶,蹑手蹑脚地退了出去,临走前不忘带上书房的门。
文饮冰侧耳听了听,确认走廊上没有偷听的耳朵,从书桌抽斗里取出一份文件,递给沈翊:“这是我这两天加班加点赶出来的,总觉得有疏漏之处,想请沈先生帮我瞧一瞧。”
沈翊有点不明就里,还是伸手接过,抬眼扫见打头“南四省讲武堂工作计划书”一行字,瞳孔条件反射似地微微一缩。
他看向文饮冰:“文小姐……”
“私下里,您还是叫我饮冰吧,”文饮冰说,“也不知道为什么,你一叫我‘文小姐’,我就浑身不自在。”
这么一打岔,凝重的气氛缓和了不少,沈翊绷紧的嘴角弧度变得柔和,伸手推了下镜片:“那你也别一口一个‘沈先生’了,我听着也别扭。”
文饮冰歪过头,好奇地问道:“那你的字是什么?”
沈翊低低一垂眼帘,笑容带上几分复杂意味:“我没有字。男子弱冠取字,我父亲……没能等到这一天。”
哪壶不开提哪壶的文司长:“……”
有那么两三秒的光景,文小姐很想从窗户跳出去,假装屋里没有自己这个人。
就在这时,一阵夜风从窗户缝隙里溜进来,打着旋地擦肩而过。四月初的天气,白日里已经和暖,可到了晚上,不甘寂寞的凉意总会卷土重来。
沈翊不动声色地紧了紧衣领,将挽起的衬衫衣袖放下。这点微乎其微的肢体语言没能逃过文饮冰的眼睛,她起身走到里间,取出一件呢子大衣披在这人肩上,又倒出一杯热茶塞进他手里。
沈翊点头道谢,轻轻吹走杯口飘出的热气,抿了一口茶水。旋即,大概是觉得这茶水的味道有些奇怪,他微微一皱眉,却没吭声。
不用他发问,文饮冰已经主动解释道:“这是西洋参泡的参茶,可能有点发甜,不过西洋参能大补元气,你就是喝不惯也多少喝一点。”
沈翊:“……”
那一刻,这男人心头咯噔一下,无端泛起某种很微妙的滋味——就好像一直以来,他都将自己当成一块一文不值的烂石头,孤零零地躺在冰冷黑暗的河滩上,任由风吹雨打、雪染霜浸,久而久之,石头上生出裂痕,不知哪天就会化为尘土,随着浪涛而去。
可忽然有一天,有人将他捡了回去,小心翼翼地抹去浮灰、拭净淤泥,就像对待一个价值连城的宝贝,用丝绸软缎重重包裹,珍之重之地摆在床头。
他一边跟染上毒瘾一样,瞬间沉溺于这种被人呵护的感觉,另一边又诚惶诚恐,生怕哪天被人发现他一文不值的真面目,重新打回原型。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尝过被人百般珍视的滋味,换成谁也不愿再孤身一人回到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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