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煞体,安宜良
出征当日。
沈九歌看着面前一群堪称老弱病残的士兵,眉心挑了挑。
这里面有瘸腿大概四十岁的老兵,有瞎眼大概三十多岁的兵,还有看起来才十五的新兵。
“姐姐,皇上是真想让你死啊”沈如意话语中情绪复杂。
沈九歌颔首默认:“身居高位者,疑心病重!”
“但是。”她话锋一转,“没关系,我一人足以抵千军万马。”
“况且,残兵老将也是上过战场的,个顶个的好儿郎,怎么能说打不过匈奴呢?”
众士兵昏暗无光的眼眸亮起来,看了一眼沈九歌,心中激烈难耐:“谢谢郡主信任,不过我们可能要辜负你的信任了。”
他们每个人都是因为上战场受的伤,身体破损严重,还能不能打仗,自己心里清楚。
沈九歌摇了摇头:“别急着否定自己,你们既然以往可以为国奋战,现在依旧可以。”
其中有一个瞎眼士兵叹了口气:“郡主别盲目给我们自信了。”
他指了指自己瞎的那只眼,空洞洞的:“这只眼啊,当初就是在战场上被刺瞎的呀,很疼很疼,战场都是血和尸体堆出来的。”
沈九歌淡笑不语,她指尖凝起灵力,朝着士兵的瞎眼弹过去。
一道光芒闪过,士兵只觉眼前大亮,下意识的闭上眼,温柔的声音在耳畔响起。
“睁眼试试。”是朝歌郡主的话。
很好听的如同伶仃玉翠般的声音,士兵被话语蛊惑,睁开眼,突然惊喜的大喊一声。
“我能看见了!”
他发现,他眼中的世界不再是灰暗不清的,反而比眼好的时候,看得都要清。
“李狗蛋,你真能看见了?别唬我们啊!”
“就是啊,就是啊,你这眼瞎了这么久,怎么可能突然能看见?”
“我们都不是傻子,别看玩笑了狗蛋儿。”
士兵们玩乐般的调笑着,他们都不信李狗蛋突然能看见,尽管士兵们的视线移到李狗蛋的双眸上。
只见那眸子如同黑宝石般熠熠生辉,但瞎了就是瞎了,不可能突然好。
除非!天上掉金子!
李狗蛋急得脖子通红,争辩道:“我没有开玩笑,相信我!我真能看见!”
那个瘸腿的老兵冷哼一声,他活四十年了,从未见过这种事,一定是假的。
老兵指着自己腰间的玉坠问:“既然不瞎,就捂上左眼,回答这是什么颜色?”
李狗蛋多年前失去了右眼,绝对看不出来玉坠是什么颜色。
谁料,惊诧的事情发生了。
“湖蓝色!!!”李狗蛋回答迅速。
老兵被吓了一跳,大张着嘴似乎能塞下一颗鸡蛋般不敢置信。
“真能看到了?”他问。
“王柱子!你咋就不信我呢!我真能看到了。”李狗蛋话语中急促的想和别人分享复明的喜悦。
王柱子转瞬变了态度,他围着李狗蛋转圈圈,话语讨好:“蛋啊!跟叔说,怎么突然能看到了?”
瞎眼都能治好,那他瘸腿就更能治好了!王柱子可不想一辈子瘸一只腿。
李狗蛋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我也不知道,就是眼前白光一闪,下一瞬就能看到了!”
王柱子突然神神叨叨的说:“该不会是神吧?”
转瞬王柱子就五体投地爬在地上,口中念念有词:“信徒王柱子,希望神明将信徒的腿治好,信徒必然日夜随从供奉您。”
沈九歌笑看局势变化,她看到王柱子这般模样后,哭笑不得,手中凝起灵力,朝着王柱子的腿弹了过去。
“艹,哪个王八羔子弹劳资的腿。”
王柱子从地上爬起来,一蹦三尺高,腿却稳稳落地,并且齐长了。
他稀奇的看着自己的腿,尝试着转了两圈,腿不再疼了,丝毫没有瘸的迹象。
“卧槽,神明我爱你,神明尽情飞,柱子永相随,四面八方皆是敌,我为神明举大旗!”
王柱子跟疯了一般仰天大喊,逗得沈九歌“噗嗤”一声。
“别说了,我知道你很崇敬我。”沈九歌淡淡的话语开口。
王柱子像看傻子一样看着沈九歌:“郡主啊,我这腿可是神明给我治好的,我不崇敬你!我崇敬的是神明。”
沈九歌凤眸微柔,三分玩味的说:“你腿是我治好的。”
“郡主你可别开玩笑,刚刚你都没碰到我!”王柱子一副不信。
他很聪明的,不会被如此拙劣的谎言欺骗。
沈九歌这次明目张胆的用出灵力,将在场众人的顽疾全消除了,比如头疼,羊癫疯,寒疾啊之类的。
只见一道红光闪过,众人的身子都充满了力量,他们刚刚清清楚楚的看到了毫不掩饰的红色光芒。
朝着光芒方向望去,光芒尽头,是一袭红衣肆意张扬的沈九歌。
“朝歌郡主?你是神???!”
诸位士兵惊呆了,寻遍大夫都治不好的病,朝歌郡主召唤出一道光芒,他们就治好了?!
沈九歌摇了摇头:“神明亦无我强!”
“郡主威武,郡主威武!”众士兵嘶喊起来。
他们都是少时曾为国奉献的,未曾想老了老了,启云派他们去打匈奴,匈奴个个力大无穷,他们有缺陷顽疾怎么打。
他们清楚,这是为人称赞,人善爱民的皇上,想让他们去送死。
他们也不在乎,毕竟战场就是尸体累计出来的,只是寒心,他们所有缺陷都是为了启云所留,结果启云最后抛弃了他们。
“别夸了,你们都是英勇的将士,此去一行,可能丧命于战场,本郡主给你们机会,怕死掉,你们可以走,本郡主不追究责任。”
沈九歌朗声道,这群士兵里很多都有家人,有亲朋,不该搅进权利的漩涡导致丧命。
“我们与郡主,同生共死!”
士兵们感激沈九歌的恩惠,若没有沈九歌,他们的疾病可能要伴随一辈子,现在被沈九歌去除了,他们必然是知恩图报的人!
沈九歌欣慰的带着众人前往匈奴,对于沈九歌轻松得到士兵们的信任,沈如意早已见怪不怪了。
毕竟沈九歌值得。
匈奴边境。
一个个虎背腰粗的男子在风沙中庆祝。
“莎啦啦,莎啦啦。”他们欢快在哼唱着曲子。
“安公子,您的计谋果真不错,启云节节败退,不敢应战,听说,他们还派了个女子带着一堆老弱病残来呢!多看不起我们匈奴大军啊!”
一位脸上画着浓浓绿色的男子对着安宜良说。
安宜良拢了拢身上的披风,望了眼月亮:“女子?”
“对,听说叫什么什么歌来着。”
“沈,九,歌。”安宜良一字一顿的说,“她可不是普通女子,上次死在竹屋的人,全是她杀的。”
他本该在凌霄被君御抢回去时,就该死了,可煞体自带的武力忽然觉醒,带着他一路飞向安全的地方。
煞体,极阴极寒的东西,他现在无论一年四季,都要披着厚厚的狐裘。
可也是煞体救了他,只能说福祸所相倚吧。
男子叫阿尔法,是匈奴首领,为人爽快利落,热情好客,只是有点瞧不起女子。
阿尔法皱了皱眉:“一介女子?真这么厉害?怕不是安公子找的一堆废物,才让她恰巧装了酷吧!”
安宜良精致的眉眼动了动:“沈九歌,你千万别瞧不起她,她不简单。”
阿尔法不以为然:“安公子,你带领我们打启云时都未曾害怕,怕一个弱女子作甚?”
“哈哈哈。”安宜良如清风般笑着,“她可不是弱女子。”
跟疯子一样的女人,不可能是弱女子。
“嗯嗯,安公子说的在理,但我阿尔法就喜欢杀不弱的女子,沈九歌嘛,来一个我杀一个,来一双我杀一双。”阿尔法嚣张道。
他当首领多年,许多人看不惯他,想刺杀他,最终都被他杀了。
他嘛,平生最大爱好,就喜欢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
安宜良走进帐篷内,不再同阿尔法聊,他与阿尔法聊不通,阿尔法不是讲理的人,事事都喜欢猛冲。
而他,缺的就是这种又蠢又有权势武力的人。
安宜良走到书桌前,拿了一根狼毫笔,桌子上摆着一沓宣纸,被黑色纹理石压着。
他用狼毫笔沾了沾墨,在宣纸上细细画起来,在画情人,他此生都只能远远相望的情人。
落笔很小心翼翼,一个眉眼他都要斟酌好久才去画。
大概两个时辰后。
安宜良将画纸拿起来,弹了弹上面的墨迹,那画纸上赫然是眉目热烈,活泼调皮的小财迷——西宁。
画中的西宁拿着一个荷包,里面全是银钱,笑的眉眼弯弯,感染力极强,栩栩如生。
“西宁啊,我们好像真的不可能了。”
“小财迷啊你那么爱财一个人,该是多讨厌我,才会连银钱都留不住你。”
“小财迷,我想你,好想你,好想好想好想你!”
安宜良沉浸在自己的情绪中,将画纸拿着,挂在了墙壁上,只见满墙皆是一位女子——西宁。
她或坐或站,或笑或哭,哭的画边角总会很湿润,如同水滴了上去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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