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6)难寻踪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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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洲,浏河渡口。
风尘仆仆的盛赞紧赶慢赶六天路,总算在当天最后一艘渡船离开前赶上并成功登上了船。
盛赞此行打算乘坐渡船先去相隔最近的骐骥洲看看,然后就近一一游历其余各洲,最后回到竞洲,从北南下,顺道去京都偏安谢氏,看看老谢,再看看谢趣野有没有找到大侠兄弟,然后才返回除州县。
进入渡船客房,盛赞卸下背篓,摘掉斗笠,坐着歇了一会儿,就从装了半篓竹叶的背篓里随便拾了一张翠绿竹叶,端正地放在桌上,再凭空以指写字。
很快,年轻人写下的文字好像活过来一般,散发出微弱金光,一个一个按照被写的先后顺序钻进那张竹叶。
盛赞在写完最后一个名字的时候,长长呼出一口气。
年轻人要去很多地方,一个人也好,和亲朋也好。他的人生有限,要永远在路上。
去他娘的不应有恨,此番新账老账一起算!
各位且等着,这笔账,我一个一个找你们算。
盛赞将竹叶随手抛入背篓里,怔怔出神。
他刚才可不是触景生情,在写什么心得,而是在凝神回想往事,一一斟酌着写下此行顺路要去算账的所有人的名字。
天下十二洲,总共三十六个人,每洲至少有一人,最多有七人。可想而知,这笔糊涂账有多难清算。
盛赞冷笑一声,小小茂兮洲,卧虎藏龙啊。
这还是自己待在除州县沉寂这么多年,暂时确定且已理清的人物,说不定天下某处就还有自己没想到的漏网之鱼。
入夜,盛赞左手伸出两指揉按着太阳穴。
头疼。
往事一团乱麻。
年轻人独坐到天微明,临睡前起身看了会儿海上风浪,这才吹熄烛灯陷入沉睡。
夜晚能有多长?比这更深的黑暗,盛赞不是没有经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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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落天洲,苍山摧蔚园。
有人从睡梦中惊醒。
“冬日,冬日!”
男子衣衫凌乱,额角冷汗欲滴,他大声唤着当值婢女的名字,无人回应,便慌乱起身,光脚离开寝床。
他走得着急,屋内又未燃灯火,黑暗之中,难免磕跘。
就在男子跌跌撞撞,好不容易来到大门的时候,屋外响起女子询问的声音:“公子?公子刚刚可是唤人了?”
贺夕双听到人声,心下稍安。他尽量平复心情,放缓呼吸,问门外的婢女:“怎么是你?冬日呢?”
婢女夏日轻声回答:“回公子的话,冬日今夜身体不适,于是就和奴婢换了差。”
贺夕双皱着眉,嗯了一声:“我知道了……你现在赶紧给我泡壶热茶送过来。”
“是,奴婢这就去。”
“等会儿,”贺夕双语气有些犹豫,“你…先帮我把屋内的灯都点上。”
夏日心里有些疑惑,但还是按照吩咐进门先为公子点亮屋内每一盏灯,然后才告辞去备茶。
贺夕双在婢女夏日走后,因为心神不宁,再也没有睡意。他在屋内来回踱着步,时不时捻袖擦擦额颈的汗,不敢再回想刚刚那个噩梦。
男子走到窗前,推开窗门,些许虫鸣未歇。他绞手看着外边夜色无边,心情愈发焦躁不安。
天亮,赶紧天亮!
对了!等天一亮他就去东山寺上柱香。
天一亮就去上香,天亮就上香……
贺夕双叹息连连,不知道夜晚怎么如此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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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洲,东霖国庆丰村。
有佩宝剑、骑白马的黑衣戴斗笠男子刚刚做完一桩好事,仰头灌下一口烈酒。
暗夜无声。
马上挺拔的男子向后随手抛掉空酒坛,清脆碎声惊起村中犬吠。
有胆大的男人从媳妇身边爬起身,举着火把出来一探究竟,却只赶上见到一人骑乘白马,没入山林。
随后,有尖锐的惊喊声破空而起。
不少人闻声而至,只见村里最富的许家,血流成河……
山上,黑衣男子回望一眼,身后村庄灯火逐渐亮起,嘈杂不堪,他勾唇一笑,口中断断续续,念念有词,乘着月色正好,纵马而去。
“……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身去,深藏身与名……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男子似乎想起什么好事,大笑出声。
他奶奶的!狗日的盛赞总算舍得出门了!好!这就找他喝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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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兮洲。
十数道璀璨剑光刺破黑暗,从四面八方汇集到丹阳山紫水府。
正在上山的青衫年轻人手提一盏红灯笼,看到那些落到自家山头的剑光,只是轻轻一笑。
都是蠢货!
年轻人熄灭灯笼,直接遁地登顶。
堂内,十五位本地小有名气的剑仙看到突然出现的青衫年轻人,纷纷起身作揖。
漠颉摆了摆手,将手里的灯笼递给前来接引的小厮,顺着台阶慢悠悠走上主位。
座前,他拂了拂青衫,抬眸扫视堂内众人一圈,最后静静地望着门外。
夜色如墨,深不见底。
年轻人懒懒靠在椅背上,一手托住脸颊,一手轻敲扶手,笑意柔柔道:“有人要来算账了啊。”
漠颉突然发问:“你们怕不怕?”
堂内无人敢答话。
“也是,”漠颉嗤笑一声,停下轻敲扶手的动作,“要是在座的各位不怕,也不会不分时辰,御剑夜游我紫水府了。”
堂内众人闻言如临大敌,更加不敢吱声了。
漠颉看着他们,就像看着死物。
呵,还大剑仙呢!只不过是听说某人出行的消息,就已经自乱阵脚了,等到对方真的找上门,各位不会还要上赶着送死吧?
“那敢情好啊!”夜风穿堂而入,直直打向漠颉的脸,后者微一偏头,心湖便漾起某道熟悉的嗓音。
漠颉笑意盈盈,一双神采俊眸定定地看着门外夜色。
很快,有人自黑暗中现身,先如云雾缥缈,继而清晰如实。
身着墨绿色道袍,头簪树枝的年轻人,双手背后,悠哉游哉走在死寂一般的,而今声名远扬的紫水府堂内。
十五位剑仙早在年轻人刚露面之时,就像死了一样,一个个低垂着头,连看也不敢多看那人一眼。
来人走到漠颉端坐的主位阶梯之下,笑着抬起头:“好久不见啊,漠颉。”
“各位也是。”年轻人目光转了一圈,最后笑意盈盈地问道,“都准备好去死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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浇洲,飞升庐。
白发童颜的三百八十岁老人,邓长安,本来正躺在自家落星台的祭坛上舒舒服服睡大觉,却突然被人捂住口鼻。
邓长安心生感应,立马睁眼,一拳往那不知死活的臭小子的面门砸去。
盛赞连忙躲开,一个蹦跳落到祭坛不远处,笑嘻嘻地挥手跟他打招呼。
“他娘的盛赞老子和你有仇啊?你就这么想置老夫于死地!?”
年轻人笑着摆手,脑袋摇成拨浪鼓:“没仇没仇,这不是好久不见十分想念,于是跟邓老头你开个小玩笑么!置你于死地,这哪能啊?不能不能!”
盛赞屁颠屁颠跑回邓长安面前,两指蘸了口水往眼下一抹,只差真的声泪俱下道:“老邓啊老邓,咱俩这都多少年的交情了,怎么连个小小的玩笑都开不起呢?我伤心了啊伤心了。”
“去你娘的开玩笑!”就半人高,童子模样的邓长安闻言暴跳如雷,“咱俩就算是八百年的交情,也不能拿老夫的命来开玩笑!”
盛赞闻言摇了摇头:“八百年以上就行是吧?那就悬了。我看老邓你印堂发黑,明显是有血光之灾,但是还好今儿个遇见我,本来只能活到三百八十一岁的,现在能活到五百岁!唉,但这怎么算咱俩都达不到八百年以上的交情呐!罢了罢了,看在老邓你活不长的份上,以后就不随随便便开你玩笑了……”
“操恁娘!狗日的盛赞给我滚回竞洲去!”
随着邓长安一声怒吼,一个身着墨绿色道袍的年轻人直接被其打下落星台。
“多年不见,老邓功力见长啊。不错不错。”
“见过了就放心了。”盛赞狼狈地站起身,拍了拍衣裳,道了声以后再见,便化作云雾,消散在夜色里。
邓长安确定盛赞已经走了,就躺回原处,但是无论如何都睡不着了。他看着夜幕之上闪闪的星光,轻松吐出一口郁气。
好小子!这么久不见,就憋在竞洲一个小县里当缩头王八,现在一现身,所图就恁大!盛赞就是盛赞啊,不枉老夫苦等那么多年!
邓长安揉了把脸,笑声远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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謇謇洲,清明渡口。
一行人登上了本洲第一宗门打造的飞行客栈后,左看看右看看,眼里皆是止不住的好奇。
娘咧,这就是传说中的飞行客栈了,真气派啊真气派!一个长相颇出挑的红衣女子走入大堂,感觉大开眼界。
她转了一圈,仔细看着堂内乘客众多,来来往往,等看够了人,就开始看客栈。总共四层楼的客栈外观气派无比,内里装潢则偏雅致,古色古香,客房品阶从低到高排列,师门不舍得花钱,她和同行的师父以及几个师兄弟就住在二楼。
这还是她好不容易求来的游历咧!女子想到这里,自豪无比。
“大师姐,愣着干嘛?去看房间呀!”
红衣女子听到同门师弟的提醒,欸了一声,美滋滋地跟随师父上楼往他们的住处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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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水府堂内。
“是好久不见了,盛赞。”
漠颉站起身,居高临下望着阶下的年轻人。对方容貌陌生,平平无奇,仔细看倒还是有点当年的影子,不过不如当初万分之一就是了。
“你好像变了不少?”他轻轻道。
“一张假面罢了。”盛赞用手触了触面庞,唉声叹气道,“长得俊就是这点不好!出门在外,总担心有人见色起意,乱行祸事,误我时机不说,万一还想劫财夺命,我到时候找谁哭去?多防备着些总是好的。”
漠颉如何不知道他是在以假面示人,只是觉得他似乎比从前更稳重了,没想到一出口还是个混不吝。
盛赞把漠颉从上到下打量一遍,满意地点点头:“你倒是还和从前一样。”
“噢?”漠颉挑了挑眉。
“明明是个小人,却偏爱装作君子。”盛赞笑容真挚,接着道,“虚伪至极,一心求死。”
漠颉神色瞬间冷淡下来,他抬起手,一击击散眼前的年轻人。
还得是盛赞,只有他知道怎么说话最易引起自己的怒火。
漠颉看着原来年轻人驻足的地方,浅浅勾唇。
无妨,这次只是梦里相见,用不了多久就能真正会面了。到时候我会证明你的想法,错得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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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船上。
盛赞睁开眼,只觉得周遭亮堂得很。
他起身推开窗,咸涩的热风扑面而来。
年轻人双手撑在窗台上,看着海中灵鱼成群结队超过渡船,时不时还有两三尾嘚瑟的,一个翻腾跃出水面,闪动着水灵灵的光。
盛赞伸出左手,立马有条跃出水面的小灵鱼被凭空拽到自己身前。
他捻住那尾小小的灵鱼,稍稍收紧手心,右手食指弯曲,一下一下敲着它的脑袋,苦口婆心道:“你个小屁孩,非跟着大人闹什么闹?被我抓到了吧!这下嘚瑟不了吧?”
一人一鱼大眼瞪小眼,盛赞轻轻叹息一声,伸长手臂甩了两圈,将小鱼抛回水里。
“没个正形。”盛赞撇撇嘴,关上了窗。
既是说那条顽皮小鱼,也是说他自己,或者说,是年少的自己。
年少,说起来其实也是五十多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的盛赞还是个桀骜不驯又不服输的混世魔王。一个小屁孩,成天嚷着除魔卫道,会使点术法就自视甚高,牛皮随随便便就吹到天上去。
盛赞刚学拳那年,才被师父夸赞一句招术学得挺快,就真以为自己是个万年难遇的天才了,于是风风火火跑到大师兄吴归跟前,大放厥词,口口声声说要把吴归打败,然后……然后就被后者一拳撂倒,昏了半天,还把吴归急得不知所措,此后这事也被大师姐吴意当成了与人必讲的笑话。
“我家那个小师弟啊……”少年盛赞最怕吴意说起这句话。
因为别人家的大师姐说起这句话,是自豪,自豪自己家小师弟学有所成、懂事乖巧、天资过人等等;但是自己家的大师姐说起这句话,一定是爆糗事,还是糗得不能再糗的糗事,也自豪,不过是自豪自家大师兄厉害,一拳撂倒了小师弟。
没见过这么拎不清的大师姐,都说家丑不可外扬,她倒好,可劲儿逮着盛赞薅羊毛一样,糗事一箩筐一箩筐往外说。
盛赞少年最扬名的时候,拜自家大师姐所赐。因为她,山下村庄都知道不及山上,有个叫盛赞的修行少年,天资“惊人”,从无胜绩。于是那段时间,少年随师兄师姐下山给村民打杂帮忙,总有那么几个好心的大娘或者老人,苦口婆心劝他趁早改行。
少年盛赞点点头,每次都说好,却从没有一天落下修行。
红衣吴意,白衣吴归,一个是会耍剑的大师姐,一个是懂打拳的大师兄,还有一个来者不拒,什么都学,却谁都打不过的黑衣少年,名叫盛赞,再加上师父那个为老不尊的色老头,窦阿倦,就是竞洲一座不及山,山上那个只有四个人的宗门。因为没取名,因此也没人承认。
正因为从没正式赢过吴归,少年盛赞才总想着会赢的,要赢的。总有那么一天,自己能像吴归撂倒自己一样,轻轻松松打败他。就算不能,被撂倒了很多次都不能,也要坚持,也要继续,要赢吴归,打败他,哪怕一次!
吴意经常开盛赞的玩笑,说自家小师弟是比天大的志气,牛一样的脾气,是瞎子不观心,是聋子不听话,是想要打败吴归,好自己当那大师兄。
盛赞才不想当什么大师兄,也不与大师姐一个女子计较,因此不说话。所以吴意后来又补充了一句,“是哑巴吃黄连”。
有苦说不出。
盛赞本来觉得要是“有苦说不出”只是这样的话,那也不算什么。后来他再想想,去他娘的“有苦说不出”!去他娘的“只是这样”!
苦难真正来临的时候,真的说不出来。
因为能听自己诉苦的人,已经不在了。
因为苦难,不在了。
少年盛赞花了十年时间,才赶上原来的大师兄,那时已经成人并且扬名的盛赞却发现,现在的大师兄又比原来的好出一大截!
盛赞想着,自己总有时间,总有时间彻底赶上大师兄,然后跑到他前面。到时候自己就举面上书“不及山第一”的大旗,先逛荡完不及山山下各个村庄,就避开大师兄,免得他伤心,再把旗子甩到大师姐吴意面前,看她以后还怎么取笑自己!
盛赞连那时候做什么样的表情,都再三斟酌最终确认了。
他甚至想着,等拿到了“不及山第一”,就是“竞洲第一”,然后“天下第一”……
然而,期待的过于绚烂,现实就趋于平淡。盛赞什么都想得太好,太简单,真以为自己屁大个年纪,那点米粒一样的修为,能成万事,保他无忧。
太过不以为然的下场,是除了命还在,输得一无所有……
盛赞靠着墙壁坐下,身后头顶就是那面关上的窗,窗外就是尚且看不到边际的海。
很快,他就能看见边际,看见青山,看见水落石出。他会旧事重提,却再也不会凄惨离场。
盛赞握紧双拳,这一次,自己说什么都不能输了!
为此,他已韬光养晦四十载。
盛赞扯了扯嘴角,无声地笑笑,四十年前,那些混蛋真以为自己会就此罢休么?这笔笔老账,他盛赞要是不一一清算干净,笔笔全讨回来,就不是不及山弟子,不配做师兄师姐的师弟,不配为人!
这一次,就算遇上再大的对手与危机,即使是脱掉一层皮,哪怕是危及一条命,他都无所畏惧。
他已经做好所有准备,不过是要讨一个结果,一个好结果。
往事难寻踪,故人身已死。
我盛赞还在。
若有人阻我去路,断我来路,盛某只管出剑,所学并用,遇神杀神,佛挡杀佛!
不及山唯一,按心行事,谁人敢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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