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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疯狗病


江北㕍不顾恶臭,脏乱差,凑到大女身边,仔细观察她左腿小肚上的伤口。

伤口已经溃烂不堪,除了流脓还生了蛆,不但伤口肿了,连带一条腿都肿了。

伤口白浓浓西烂烂的,蛆还在爬,太恶心了。

再这样下去,就算死不了,也得截了腿。

她利索的扯下头上包着的粉色方巾,蒙在脸上当口罩。

“嫂子,拿把刀刃,两把,把火镰拿过来”

不管大女得了什么病,首先必须将伤口处理了。

大女发高烧,不用去摸额头,靠近都觉得烧乎乎的。

快四十度了吧,再烧下去,会烧坏脑子。

江北雁没说没救了,桂花嫂子飞快的跑回家,去拿刀刃火镰。

江北雁摸出一粒药,快速的捏住大女的腮帮子,迫使她张开嘴巴将药粒儿塞进嘴里,合上。

大女很抵触,眼睛都狠狠的盯着她,紧紧的咬着牙齿,舌尖抵着药就是不咽下。

大女的眼神是混乱的,现在应该是没有意识,抵抗是下意识的。

江北雁正想着用什么方法迫使她咽下药粒,先麻醉,要不然一会儿处理伤口的时候她不配合,也会很疼,。

旁边伸出一只大手来,捏住大女的腮帮子。

嗝儿。

大女喉咙一动,药咽了下去。

“谢谢。”

江北㕍头都没抬。

看着大女腿肚子一大片稀烂的,流脓的伤口上,爬动的恶心的蛆。

苏墨凌皱了皱眉头。

他在外征战十年,死伤惨重的战斗多到数不胜数,缺胳膊少腿肠子流出来的伤兵,在他眼里是家常便饭。

却从来没看见过这么恶心的伤,还是女人身上的伤。

这样的伤,即便是见惯了血腥的军医都会放弃吧。

扁头村姑会怎么处理呢?

桂花嫂子很快拿着两个刀刃,火镰跑了过来。

苏墨凌闪身躲了。

江北雁拿过刀刃看,是收麦子用的那种又轻又薄很锋利的。

勉强能用。

吩咐桂花嫂子:

“点火。”

她很仔细的查看了大女儿的伤,用手按了按还没腐烂的肌肉,确定要从哪里开始清理腐肉。

看着桂花嫂子将刀刃在火上烤的发红,晾凉。

拿过来,很小心的一点一点的将大女腿上的腐肉割掉,割得很仔细,尽量伤及好的肌肉。

因为太过专注,一边的头发散落粘在脸上,额头上的汗都下来了。

桂花嫂子在一旁看,女儿腿上的腐肉被一点一点的削掉,剜掉,肺腑内一波一波犯着恶心。

即便是在给亲生女儿清理伤口,也实在看不下去。

借口说听到儿子草根在隔壁喊她,急急忙忙的躲了出去。

到了大门外,哇,张口就吐。

“把那片刀刃也在火上烤着,烧红了,晾着。”

条件太差,没有高度的烧酒,只能将刀扔在火上高温消毒。

清理了一小部分,她将手中的刀刃扔在一边,伸手。

苏墨凌马上将已经用火烧过,晾凉的刀片递了过来。

这样一点一点的差不多一个时辰,换了七八次刀刃,大女小腿肚子上腐肉,才全部清理完毕。

露出了粉色的肉。

江北雁才起身,擦了擦头上的汗,直了直腰。

看着已经沉沉睡去的大女。

“谢谢你帮忙。”

讨厌鬼到底是男人,沉着冷静,都不用提醒,直接将另一个刀片架在火上烧的通红,冷下来,递到她手里,反复如此几次。

江北雁只是习惯性的说了一声谢谢。

苏墨凌再次眼角下沉,嘴角轻扬。

扁头村姑习惯性的一声谢谢,已经将她同山村那些绝对的朴实无华,憨厚本分的村姑,分开了档次。

娴熟处理伤口的手法,冷静沉着的样子,足以证明她经常处理这样的伤口。

可,扁头村姑在见到他之前的六年中一直是哑巴,也没打听到她有医术在身,给那个人瞧过病。

离开都城之前她只有10岁,如果说认识很多药材,记了很多药方可以理解。

可这种临床处理伤口,军医都没这么熟练。

江北雁处理完了腐肉,用盐水清洗了伤口,抬头都感觉到了苏墨清的怀疑。

“我爹去世的时候我都十岁了,见过我爹给别人处理伤口,我还帮忙打下手呢。”

“到了这里,虽然我说不出话来,也一直惦记着跟我爹学的东西,这些年,我可没少给猫啊,狗啊,兔子啊,甚至有一年还给鹿处理过伤口呢。”

“你真的不用怀疑我,有的东西除了实践之外,还有天赋,还有遗传。”

“就像我祖父是医生,我爹从小就学医,我打生下来会说话起,就能认识药材。”

“我弟也能背很多药方,只是我爹出事吓着他了,他不愿意学医而已。”

“对了,我爹留给我最宝贵的东西,就是两本他亲自写的医书,其中有一本就是临床处理伤口的。”

江北雁一边说话再次很仔细的查看伤口,清理了这么一大片,其实都不是真正受伤的地方,真正受伤的原始伤口,只是一寸来长的伤口,伤口有点深,但是面积并不大。

是怎么受的伤呢?

是被树木划了,被刺划了,被什么东西戳了呢。

伤口发炎,红肿溃烂的太多,看了好长时间,仔细研究分析才判断出是被什么东西给咬着了。

当然绝对不是毒蛇咬的,应该是牙齿很尖很利,很多的。

想来想去也想不出是个什么东西,忽然,外面传来一阵疯狂的狗叫。

灵光一闪。

大女药效发作,睡得很沉,问她估计也不知什么。

她站起来大声喊:

“桂花嫂子,桂花嫂子你过来一下。”

转脸对苏墨凌说:“如果她是被狗咬伤的,那只狗很可能得了疯狗病,也就是恐水症。”

“这种情况就危险了,这么多天了,不好治啊,只能听天由命了。”

苏墨凌在外征战十年,军营的医帐就在他的帐篷旁边。

几位军医都是跟了他多年的,有时候闲来无事也会聊一聊医学方面的事。

他听军医说起过疯狗病,得了疯狗病,听到水流的声音会痉挛恐惧,所以也叫恐水症。

治不好。

不过他听军医说过,有一种办法。

“听说将得了疯狗症,将狗脑髓拿出来贴在被咬伤的地方,能治好。”

“无稽之谈。”

江北雁说:“治疗这种病倒是有个药方,有效果。只是大女拖的时间太长了,不知道有没有效果,的看她的造化了。”

“药方中的药,有一样我那山墙窝里没有,得麻烦公子想个办法。”

她说了个药方,只有六样药。

没有笔墨纸砚,她别拿烧过的火棍,准备撕下裙子写。

苏墨凌道:“你将有可能错的字写出来我看看,别的就不用写了。”

他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没有什么会写错的字,江北雁又说了一遍药方。

苏墨凌拍了拍手,疾风应声而出。

“党参,独活,柴胡,生姜,穿宫,地鳖虫。”

苏墨凌准确的念出了几样药材,疾风拿出一支毛笔,蘸了水很快在一张纸上写下。

江北雁远远看了眼,准确无误,点了点头。

“正确。”

疾风收起纸,纵身一跳飞上了墙,一会儿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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