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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纪念品


那是一个周末,表哥杜迈找他帮忙,说他们学校社团搞了个小规模徒步活动,需要手写一些横幅和号码牌。

        他的毛笔字和硬笔字都是从小练过的,拿马克笔也驾轻就熟。

        他帮了那个忙,很简单的事情,不费什么劲,结果临出发的时候,杜迈又来找他,说参与组织的某位同学临时有事,他们少了个在终点做登记的人。

        那个徒步活动从熙江北岸的青龙山开始,翻山越岭,在靠近城西的丽兰湖公园结束,杜迈想让他在公园等待一两个小时,为结束徒步的同学做记录并发放纪念品,报酬是一百块钱。

        他同意了。

        高一的学习压力不大,他早完成了自己的周末作业,也不需要参加补习班,时间很宽裕。

        他记得那是十月份的好天气,太阳还有些猛,但风吹起来很舒服。

        他坐在公园小径的石凳上,手里拿着一个单词本,阳光透过香樟树的枝叶间隙,形成一个个跳跃的光点。

        他在背单词的时候有些入神,直到一个声音响起:“你就是林沐?”

        他抬起头,看到了一个人。

        在那一瞬间,他并不知道这次相遇会改变他的一生。

        那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男人,浅蓝色休闲衬衫敞开着,搭配白色t恤,衣物质感很好而且纤尘不染。

        有风吹过,衬衣下摆飘动起来,显出t恤下隐约的胸腹线条。

        他有些怔愣。

        那人看看他身边插着的徒步活动小旗子,笑起来,“我是第一个到的?”

        “是的,你是第一个。”这时候他反应过来,递给对方一张写了数字的卡片,“这是证明。”

        那人接过卡片看了一下,问:“上面的字也是你写的吧?”

        他点点头,对方又道:“一路上就听杜迈在夸你,看起来他并没有说谎。”

        他有点脸红,从旁边拿起一瓶矿泉水问:“你要喝吗?”

        “谢谢。”那人接过水瓶,在另一个石凳上坐下。

        他注意到那人捋起的衬衣袖子下,露出小麦色的皮肤,应该是个喜欢运动的人。

        那人喝了几口水,突然问:“这水是你搬过来的吗?”

        他说:“是在门口的便利店买的,距离不远。”

        “路上杜迈说终点没什么准备,那么这水是你自己掏钱买的?”

        “嗯,我哥给了我一百块。”

        “那一百是你的劳务费吧,杜迈说了要从活动费里报销的。”

        “没关系的。”他说,突然有些害羞和尴尬,不想再提自己从表哥那里挣零花钱的事情。

        半个小时内,其他人陆陆续续到达。

        总共十几个人,有说杜迈的表弟果然是小帅哥,也有说这时候都不忘背单词,不愧是星耀的尖子生,但没人注意到他主动买矿泉水的事,连他表哥都没有。

        大家喝了水,休息了一会儿,然后在公园一角拍了张合照。

        本来他是负责拍照的那个,但不知怎么搞得,有人叫了个游客来帮忙,让他也加入合影。

        他站在人群的最边缘,紧挨着那个人,有一段时间,两人的手臂贴在一起,初秋衣物布料单薄,温度和触感都非常鲜明。

        解散的时候,那人给了他一样东西,一个小巧的强光手电筒,是活动前几名的奖励。

        “谢谢你请我喝水。”那人说,“我得到了荣誉”,扬了扬手里的名次卡片,然后补充:“所以奖品分给你吧。”

        这一举动的实情可能只是那人不想要手电筒而已,但当时的他却非常开心,当然,重点并不在手电筒本身,而在于有人注意到了他的付出并予以了回应。

        那天晚上,他坐在书桌前玩了一会儿手电筒,然后在日记本上写下:今天遇到一个人,他叫韩以知,他是个很温柔的人。

        再次见面是冬天,熙京大学搞校庆,活动很多。

        虽然林沐将来的高考志愿不在那里,但那个学校是他父母的母校,也算有渊源,在表哥的鼓动下,他跑去旁听一场知名经济学家的访谈。

        他再次见到了那个叫韩以知的人,那人穿着一件黑色双排扣大衣,站在漫天飞雪下,笑着说:“你是林沐,我当然记得。”

        韩以知领着他在校园里参观,还把他带到了会场前排。

        在访谈的最后部分,那人突然站起身,将大衣脱了交给他,然后自己走上台,接过主持人手中的话筒。

        他抱着那件带着体温的衣服,意识到原来这也是活动的一部分。

        韩以知作为学生代表,与那位学术泰斗相对而坐,侃侃而谈,整个过程镇定自若、言之有物,让人挑不出半点错处。

        访谈活动在热烈又愉快的氛围中结束,他看到那人被很多人围住,祝贺或者攀谈。

        后来那人分开人群向他走来,轻薄合身的羊绒毛衣与笔挺合体的西裤,显得双腿特别长。

        接过大衣,韩以知笑着问他:“你觉得我刚刚表现怎么样?”

        说这话的时候,那人显出二十来岁年轻人应有的活泼,与台上成熟稳重的样子判若两人。

        “非常精彩。”他说:“气势上一点都没输。”

        那人闻言笑了起来,拍了拍他的肩,“谢谢夸奖,”说着提了提大衣领口,“还要感谢你帮我保管衣服,这样吧,我请你吃饭。”

        两个人走出会场的时候,表哥杜迈打来了电话,接着不知道怎么搞的,两个人吃饭变成了一大堆人聚餐。

        聚餐地点在熙京大学校外的一家火锅店,原本六个人的桌子,却被七个人坐得满满当当。

        他坐到了角落里,那人的座位紧临着他。

        火锅店里热气腾腾,很快大家都脱掉了外套,也许是因为离得近,这回他的关注点落到了“韩以知的身材好像真的挺不错”。

        那时候的他刚刚抽条,经常被表哥嘲笑瘦得风吹就倒,所以非常向往充满力量感的身躯。

        “你想吃什么,我帮你捞。”韩以知拿着漏勺说。

        他说我不挑食,都行,嗯,就是不能吃太烫,否则喉咙会不舒服。

        那人招手叫来服务员,多要了一个小碗,“现在你有两个碗了,可以轮流放凉了吃。”

        咔嚓。

        坐对面的一个女生举起手机拍照,笑着说:“韩以知你好会照顾人哦。”

        “林沐帮了我很多次,我这是投桃报李。”那人道:“照片拍得怎么样,发给我看看。”

        那位女同学发照片的时候,另一个女生凑过去道:“我感觉韩以知以后会成为……”

        杜迈一头雾水地插话,“什么魔?”

        两个女生一齐笑起来,没有回答那个问题。

        但他听到了,那个形容词是——宠妻狂魔,莫名其妙的,他脸红了,心里有些无法言说的喜悦。

        十五岁的他,其实还没有想太多,只模糊觉得,自己对于韩以知来说也许是特别的。

        随着那份自以为是日积月累,他开始放任自己想得更多,然后觉得证据无处不在。

        那人拒绝了女同学的邀请,说我和林沐一起走,杜迈跑远了,我得照顾他;下雨的时候,那人同他合撑一把伞,说过来一点,小心衣服淋湿,然后用手臂将他揽过去;还有一次,那人叫他“沐沐”,说你要叫我“以知哥哥”,当他摇头躲闪的时候,那人一把抱住他,揉他的头发,威胁道“不叫就呵你痒”……

        太多的亲昵和太放肆的幻想,让他以为他听到了那人的心跳,同时也感觉到了自己血管里的搏动。

        他以为那是喜欢,那是默契,那是心有灵犀。

        他当然知道早恋是不对的,喜欢一个同性也是不好的,但他觉得没关系,像所有不知天高地厚又情窦初开的小傻子一样,他觉得喜欢就要说出来。

        当时他就知道那人家里应该很有钱,但他认为他可以通过个人努力减少那种差距。

        他可以考最好的大学,或者争取全奖出国,然后在某个行业做出杰出贡献,当然也可以赚很多很多的钱。

        十六岁,他觉得自己的未来有无限可能,所以毫不畏惧。

        于是他写了情书。

        然后他被公开处刑。

        在那个他永远不想回忆的日子,他像往常一样进入学校大门,注意到了右侧布告栏那边围着一堆人,正在想这是什么日子,学校为什么发通知。

        有个同班女生看到了他,小跑过来说:“林沐,你、你去看看吧。”

        女生脸色很不自然,他觉得一定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但他没想到那个不好只针对他一个人。

        当他站在布告栏下,看着上面那张a3大小的纸张,看着那些被翻拍又被放大后的文字,以及巨大又鲜明的“真恶心”三个字,他的脑子嗡得一下就炸开了。

        一瞬间,他失去了思考和行动的能力,眼中只剩下漫无边际的红色不断延伸。

        真恶心!

        真恶心!!

        真恶心!!!

        原来在很多人眼里,喜欢同性是一件变态又令人反胃的事情,那个人也不例外。

        记载着所有心情的日记本被他撕了,来自那人的手电筒被他丢进垃圾桶,他的初恋就此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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