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1章 喝多少酒


“小时候,我经常想:希望捡到了我的气球的外星人会很快乐。”

        沈欢欣看着桌前的那杯茶,低着头,默默地说着。

        “那他捡到了吗?”

        慕清轲问着沈欢欣。

        “捡到了啊,因为是我的妈妈啊!”

        沈欢欣看不清楚脸上的表情,就连说话的语气也是非常轻轻的。

        从卖气球的人那里,每个孩子牵走一个心愿。

        而当时沈欢欣的心愿就是快快长大,这样子就可以有能力啦。

        可是当沈欢欣真正的长大了的时候,有能力的时候,她知道了,自己的妈妈就快要消失了。

        街头人来人往,沈欢欣在来来往往的行人中,发现了许多庸俗又不失美好的浪漫,可这些都是他们的,某一瞬间沈欢欣想到了刘羽,这一瞬间足够漫长。???

        本来在这漫长黑暗的人生隧道里沈欢欣已经打算一屁股坐下来放弃了,可是一想到刘羽,沈欢欣还是决定拍拍身上的土,继续走,找到出口去想要抱抱她。

        “没关系,我一直都在的,不好的东西都会过去的,还有,记住你是被爱的。”

        慕清轲对着沈欢欣非常温柔的说道。

        这个世界只有回不去的,而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

        人生如路,须在荒凉中走出繁华的风景来。

        沈欢欣要有自己的方向,自己要走的路。沈欢欣要一直走在自己的路上,遇到了好的伙伴就做一段同路人,不好了就分开。路人来来去去,她也永远不会迷失自己。

        离去的那一瞬间,通常不会使人感到悲伤,而真正会让沈欢欣感到悲痛的是打开冰箱的那半盒牛奶、那窗台上随风微曳的绿箩、那安静折叠在床上的绒被,还有那深夜里洗衣机传来的阵阵喧哗。

        沈欢欣天性不宜交际。在多数场合不是觉得对方乏味,就是害怕对方觉的自己的乏味。可她既不愿意忍受对方的乏味,也不愿意费劲使自己显得有趣,那都太累了。沈欢欣独处时最轻松,因为她不会觉得自己乏味,即使乏味,也自己承受,不累及他人。

        说到底,所有的城市都一样,所以沈欢欣在哪住,就不妨呆在那里,她熟悉那里的电话,那里的交通,办什么事都方便,可是,这座城市里面自己熟悉的人,也可能终究会慢慢消失的啊。

        凡真正的信仰,那核心的东西,必是一种内在的觉醒,是灵魂对肉身生活的超越以及对最高精神的追求和领悟。

        似乎她们总是很容易忽略当下的生活,忽略许多美好的时光,而当所有的时光在被辜负被浪费后,才能从记忆中将某一段拎出,拍拍上面沉淀的灰尘,感叹它是最好的。

        沈欢欣小的时候偶尔觉得妈妈很丢人,妈妈为什么连起码的脸面和自尊心都没有呢,她都觉得上火,比起她自己,她有更想守护的,那就是沈欢欣自己,但当时沈欢欣并不知道,人真正变强大,不是因为守护着自尊心,而是抛开自尊心的时候,所以妈妈很强大。

        沈欢欣知道生命很短促并且很脆弱,知道它不能留下什么,知道别人的看法不同,并且不能保证自己的努力自有道理,但仍然如此做。她如此做,无疑是有使自己不得不如此做的原因,正如蚕不得不作茧。

        沈欢欣看最卑微的花都有思想,深藏在眼泪达不到的地方。

        她坚持,无论有多绝望,无论有多悲哀,每天早上起来都要对自己说,这个世界很好,很强大。这句话,不是在满怀希望的时候所说的,而是在绝望,无助,很痛苦,迷茫的时候,说这句话。要坚信,自己是一个勇敢的人。

        沈欢欣之前的脸上云淡风轻,谁也不知道她的牙咬得有多紧。她走路带着风,谁也不知道沈欢欣的膝盖上仍有曾摔伤的淤青。沈欢欣笑得没心没肺,没人知道自己哭起来只能无声落泪。

        人之所以会孤独,是因为我们只有一颗心脏,却渴望和另一颗心脏同时跳动着。

        其实没有人会喜欢孤独,只是比起失望,随欲,以及冷热交替后的纵横来说,孤独会让人更踏实。?????

        乱纸写不断从前,沈欢欣的手表停留在今天,从此自己赶路自己赶时间。

        一个人只要真正领略了平常苦难中的绝望,他就会明白,一切美化苦难的言辞是多么浮夸,一切炫耀苦难的姿态是多么做作。

        对大多数人而言,人生不是什么冒险,而是一股莫能御之的洪流。

        一个小小的铅丸在千分之一秒的时间里就能把人的生命连同他的回忆,认识和狂喜一起击得粉碎,所以我才理解,在波光粼粼的河畔,一个如此瑰丽的上午会驱使成千上万的人去享受太阳的光辉,去感觉自己的存在:去感觉自己的血液和说不定已增添了力量的自己的生命。

        沈欢欣有时会把内心的哀痛和辛酸寄托在音乐上,以免被那份重荷碾成齑粉。音乐便具备这样的实用功能,小说也具备相同的功能。心灵的苦楚与哀痛虽然是个人的,孤立的东西,但在更深的层面上,又是可能与别人分担的东西,是能被悄然编织进共通的辽阔风景中的东西。

        因为沈欢欣有幸孤身独处,虽然自己从来并不孤独,她只是独自一人而已,独自生活在稠密的思想之中,因为她有点儿狂妄,是无限和永恒之中的狂妄分子,而无限和永恒就喜欢自己这样的人啊。

        如果因为怕别人看到就不做自己觉得该做的事情,把它隐藏起来,那就等于说谁都不能做这个事情。如果自己把它做出来并让别人看到,那就等于说谁都可以这样做了,然后很多人都会这样去做。

        “你知道还会有一种危险是,当我们彻底地理解了现实的合理性,很多人就放弃了。”

        这是沈欢欣的困惑。

        “那可能还是因为想到自己要改变,所以没办法了,碰到障碍了,就放弃了。我也改变不了,但也不用改变,它还是会变。”

        慕清轲看着沈欢欣回答着。

        “那我们做什么呢?”

        沈欢欣反问着慕清轲。

        “把自己的事情做好。”

        眼下最重要的事情,对于沈欢欣来说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好好的陪着刘羽。

        因为你必须退让的时候,就必须退让。但在你必须选择机会前进的时候,必须前进。这是一种火候的拿捏,需要对自己的终极目标非常清醒,非常冷静,对支撑这种目标的理念非常清醒,非常冷静。你非常清楚地知道你的靶子在哪儿,退到一环,甚至脱靶都没有关系。环境需要你脱靶的时候,你可以脱靶,这就是运作的策略,但你不能失去自己的目标,那是堕落。

        能够相逢,就是拥有。一瞬间的拥有,跟百年的拥有,放在亿万年的维度来看,没什么不同。

        也许几亿年甚至几百亿年后慕清轲跟沈欢欣都化作尘埃在另一个星球上遇见在广袤的宇宙空间里,他们其实很近很近。

        身体里的每一个原子都来自一颗爆炸了的恒星。形成左手的原子可能和形成右手的来自不同的恒星。这是慕清轲所知的关于物理的最有诗意的事情:你们都是星尘。

        “其实分别也没有这么可怕。65万个小时后,当我们氧化成风,就能变成同一杯啤酒上两朵相邻的泡沫,就能变成同一盏路灯下两粒依偎的尘埃。宇宙中的原子并不会湮灭,而我们,也终究会在一起。”

        “无人问起,无人提及,我原以为只有秘密是不能说。”

        沈欢欣的眼睛有些发酸,可能是刚才哭过的原因,所以她现在其实是很不好受。

        “要喝多少酒,才能掀开过去,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清醒时回顾一生,最是残忍。”

        接着,沈欢欣便自顾自的接着说道。

        “生命中许多吉光片羽,无从名之,难以归类,也构成不了什么重要意义,但它们就是在我心中萦绕不去。很多人暗地里都对我有非议,说我圆滑,说我世故。可是我只知道一件事,如果我自己不保护自己,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人会保护我。”

        “我相信,人和动物是一样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赋,比如老虎有锋利的牙齿,兔子有高超的奔跑、弹跳力,所以它们能在大自然中生存下来。人也是一样,不过是很多人在成长过程中把自己的天赋忘了,就像有人被迫当了医生,而他可能是怕血的,那他不会快乐。人们都希望成为老虎,而这其中有很多只能是兔子,久而久之,就成了四不像。我们为什么放着很优秀的兔子不当,而一定要当很烂的老虎呢?社会就是很奇怪,本来兔子有兔子的本能,狮子有狮子的本能,但是社会强迫所有的人都去做狮子,结果出来一批烂狮子。我还好,天赋或者说本能,没有被掐死。”

        沈欢欣非常认真的看着慕清轲。

        而正好在这个时候,慕清轲的手机响了起来。

        慕清轲并没有对沈欢欣有所避讳,他把手机掏出来一看,是高盼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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