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一见男主就心梗
路佳欣爱读书。
她的囊中好书包括但不限于:【饲养偏执暴君】【天价娇妻买一送一】【霸少的替身妻】【退婚后她成了影帝的掌心宠】【废柴逆天十小姐】【西京小厨娘】【误惹病娇爷】【这个炉鼎不太傻】【我做团宠那些年】。
路佳欣已经失业大半年了。
半年前,领导突然要找她谈一谈。她停下画了一半的设计稿,跟着领导走进一个小黑屋。向来苛刻的领导,一反常态,说了很多家常话,顺便把她夸的心花怒放。然后话峰一转,说经济不景气,公司效益不达预期blabla。
路佳欣:“???”
这天怎么越聊,味道越不对。
领导:“先就这样吧。我一会还有个会。你下班前把手头的工作交接完,明天办离职手续。”
路佳欣:“!!!”
握草。
想当个社畜都这么难。
爱读书的路佳欣失业后,沉浸在小说的花花世界中,无法自拔。用了足足六个多月,才把去年被种草的小说看完。
此时,她皱着眉咬了一口汁肉四溢的汤圆,决定:写文。
第一次申签:未通过。
第二次申签:被拒。
第三次申签:拒。
在被毫不留情的连续拒绝七次后,路佳欣胸腔里沸腾的热血,逐渐冷却。她心灰意冷的申请了笔名自杀。默念: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拒其稿件
路佳欣看着申签被拒的站短,难过了好一会。
垮着脸,备稿。
再试一次。
最后一次。
这次,她要写一个男女主双强的文。双洁。
男主是一朵妥妥的高岭之花,浑身散发出一股生人勿近的气息。在其他人面前,宛若冰雕,冰寒透骨,漠然冷酷。压根不把别的女人放在眼里,只允许女主在他的心尖打滚儿。
女主来自现代,是传说中的顶级杀手。执行任务时被自己最亲密的队友背叛,死了。穿到某个时空,灵魂附在一个刚被欺凌致死的庶出小姐身上。
光有男主和女主咋够?
作为剧情的催化剂,男配女配自然少不了。她打算写,一个深情女配。一个深情男配。一个恶毒女配。一个反派男配。刚好凑一桌麻将。
书名叫啥呢?
路佳欣皱着眉咬了一口黄桃味的汤圆,叫:偏执霸皇放肆宠?
随即摇头,叫:掉马后我成了皇后?
诶?那:当腻了白月光。
妥。
接下来。
发文。
申签。
通过。
咸宁三十年。暮春。
田渔歌惆怅的看着夹生的米饭,又举起脑袋瞅了瞅跟前黑乎乎的菜:“爹,你还能不能行了。就你这破烂厨艺,对得起我十年如一日的鞭策和教诲吗?”
饭桌上,田格瞥了她一眼:“闺女啊,你是不是忘了什么重要的事?”
田渔歌疑惑脸:“啥?”
田格:“你是我从山坳捡来的。”
田渔歌:“所以?”
田格:“没资格挑三拣四。”
田渔歌:“”
你赢了。
她还没从刚才的暴击中缓过神来,某个舌头仿佛淬了毒液的爹又开口了:“我昨个在西街口看到一方砚。挺不错的。”
田渔歌:“所以?”
这是干啥。
意识到自己出口伤人,想拉着她,唠唠家长里短?不,不可能!
心中泛起了一丝戒备。她凝眉看向他。田格自自然然的开口:“我手头有点紧。能不能先从你那借十两银子。等我下个月发了俸银,立马给你。”
田渔歌当场变脸:“我没钱。”
信你个糟老头子。
回回都这么说。
嘛时候还过。
说起这,她简直一肚子的怨念。她爹在户部当差。六部中,同级别的官,就属户部的俸禄最多。而他,住在偏僻的小宅,家仆没几个,连个媳妇都没,却能把自己活成个老赖!
离离原上谱。
田格瞥了她一眼,语气微凉:“闺女,你还能不能行了。百善孝为先。就你这白眼狼,对得起我十年如一日的鞭策和教诲吗?”
她咬牙:“"
你赢了。
抚额叹息后,田渔歌不情不愿的拿出十两银子搁桌上。收了银子的田格表情还是淡淡的,没什么得偿所愿的欣喜,“我打算再过几年就告老还乡。”
啥玩意?告老还乡?
她算了下。爹十六岁中的进士。到现在为官十年,也才二十六岁。按照他的身体状况,起码还能在官场摸爬挨打三十年。干啥这么早撤?
她不同意。
“醒醒。你现在每个月有俸禄,都能把自己过成穷光蛋。真要辞官,怕是得饿死。”
现实一点。
甭冲动。
田格诧异的看着自家逆女:“怎么会饿死?”
“嗯?你打算耕地放牛养活自己?”
“还是说,做点小生意?”
田格轻轻的摇了摇头,气定神闲的放下筷子:“我打算让你养我。”
她:“"
你赢了。
软饭硬吃。
服!
家里的饭实在难以下咽,虐身。家里的爹实在太离谱,虐心。这个虐身又虐心的家,田渔歌一刻都不想多呆了。于是,离开凳子,外出觅食。
她走后。
田格看着桌上饭菜的眼神,变了。从平淡无所谓的样子,变成了深深的嫌弃。他吩咐杂役扔掉饭菜,走进小厨房,重新烧了几道菜。
色香味俱全。
田渔歌捏着一串糖葫芦,慢悠悠的走着。突然,脚下仿佛装了千斤坠一样,重的迈不动步子。映入眼帘的黑衣少年,实在是太太太太太好看了。
白玉簪束发。
五官宛如巧工雕琢,无暇。
眉如峰聚。
漆黑的眉眼,敛尽风华。
鼻如鹰钩。
着一身黑,站在熙熙攘攘中。像一朵墨莲静自绽放于人间繁华。
他由远及近,仿佛行走在画中。
清贵之极。
田渔歌的心里,翻腾起来。无数个疑问,在心口喷涌。这哪家的公子?长的也太犯规了。多了大?成亲没?姓啥?如果已成亲,介意再纳一个吗?住哪?还有其他的兄弟姐妹吗?
这种绝世稀品,真是惹人馋。
看一眼,走不动道。
再看,失魂落魄。
她找回散落的神识,揣着那颗蹦蹦跳跳的心,快步走到他跟前,着急忙慌的问:“这位公子,怎么称呼?”
黑衣少年本就是冰冰凉凉的气质。见到她,周身的温度似又降了降。
“滚开。”
这不是田渔歌第一次在大街上搭讪,以往出门在外,瞅着感兴趣的人,想结交,她都会上前攀谈。但却是第一次被厌弃。
察言观色是她的高阶技能。
她绝没看错。
对方瞧着她的眼神,就跟走路踩着屎一样。她应该是被他列入了闲杂人等,哦,不,嫌恶人等。她问的问题很过分吗?咋就让他反感到这种地步?
见他冷漠的走开,她在后面喊了一嗓子:“喂,你还没说你叫啥。”
他:“你不配知道。”
田渔歌:“”
本轮搭讪以失败告终!
心累。
每次遇到不舒心的事,她就会习惯性的买买买。眼下心情蒙霜,便就近找了个摊位,认真的思考买点啥。摊主主动聊了起来:“姑娘,可是中意刚才那位穿黑衣服的公子?”
“嗯。”
中意,那可真是太中意了。
倾国倾城的脸,玉树临风的身,往心口一撞,这谁顶得住?
摊主笑了笑:“真喜欢?”
“真。”
喜欢,那可真是太喜欢了。
如果能把他变成自己的藏品,盖上独属于她的戳,她一定会开心的仰天大笑。
摊主:“我劝姑娘,趁早死了这条心。”
“”问了半天,就是想劝她打消念头。这人咋回事,她现在是顾客,是金主,不得好好哄着吗?打击她算咋回事?
摊主:“他可是三皇子。哪是咋们这种小老百姓够得上的。再说了,现今京城都在传,他喜欢安国公府上三小姐。”
三皇子?
她听过!
传说他,五岁能诗,令太傅赞不绝口。过目不忘,到十岁的时候,已经翻遍宫中藏书。后习武,箭术百步穿杨,一剑能断百年古木。
传说他,擅棋。
传说他,擅战,百战百胜。
传的神乎其神。
她不可能知道,他五岁十岁的时候,在干啥,是个啥水平。但她清清楚楚的知道,她十岁的时候,寻常的字都认不全。
她不会射箭。
剑术凑合。
她不会下棋,也就知道棋盘长啥样,棋子有几种颜色。没了。
打仗啥的,更不懂。
摊主自顾自的说:“我可听说这个三小姐,邪门的很。从小就痴痴傻傻、疯疯癫癫,上个月突然性情大变,又不知从哪习得一身好功夫,卸了好几个人的胳膊腿,还当着众人的面,煮了喂狗。”
“"
是挺邪门。
古里古怪。
田渔歌低眼看了下自己,寻思着,如果三皇子真的喜欢安国公府这位神秘诡异的小姐,如果她不肯死心。她的细胳膊细腿,还能保得住吗?
她犹豫了一下。
决定。
坚持。
这世界上的好东西,哪有轻而易举就能得到的。俊美如神祗的少年,咋可能,想一想,就能到手入塌?男人险中求。
就算要迎难而退,也得先看见难在哪啊。
谁能证明,三皇子心仪旁人?
旁人到底啥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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