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一无所有是什么意思?
我渐渐爱上散步。
这是我从前从未有过的体验。基本上,同事们形容我是去洗手间都要开车的人。我宁肯开车绕行两公里去超市,也不肯走上四百米。
jan在我的衣帽间欣赏了我积累多年的,琳琅满目的高跟鞋后,提议带我买一双“柜子里没有的鞋”,我很骄傲说,“所以你可以想一想,为什么我的柜子里没有那种鞋。”
结果没几周就败下阵来,先是多了一双小白鞋,又多了一双肉桂色的老爹鞋,和我那些雕梁画栋的高跟鞋摆在一起,格格不入、朴实无华。
再过几天,包架又多了两只轻飘飘的帆布口袋,挡住了金碧辉煌的prada们。
五公里是我的极限,走到五公里的时候,我已经上气不接下气,停在路边两眼发直。可是jan却像刚刚热了身,拿出手机看了看导航,温言软语说:“再走两公里,宝贝,再走两公里带你吃好东西。”
“你要不要把我踹到两公里之外去?。”我太痛恨这些爱运动的人了,我以为只是蹦蹦跳跳在路边走走聊聊,结果□□练成步兵。
小短袜在穿老爹鞋的时候会不停往下滑,拉了几次,鞋的后帮开始越来越频繁地摩擦我裸露的脚踝。我从帆布袋里翻出创可贴贴上,一会儿又被摩擦得剥落。
“我要和你换鞋!”我气急败坏对jan说。
“好,那我只能光脚走了。”他看了看我比他小10号的脚,没有迟疑,蹲下来开始松鞋带。
“拉倒吧。”他那迅速反应无懈可击,我眼睛转了转,“要不然把你的大袜子脱下来,给我穿,脚掌的部分足够我提到小腿肚了,肯定不会磨脚踝。”
jan笑出来,拉起裤腿给我看了看他的船袜。他在我的帆布包里找到一包纸巾,把纸巾叠很多层,蹲在地上帮我塞到鞋子后帮里。
“马上就到了,宝贝,马上就到了,吃完我们打车回去。”他搂住我的肩。
当我们终于坐到素菜馆时,我已经整个人精神涣散,呆呆坐在座位上,感觉双腿在抖。
素菜馆,为什么是素菜馆,我要吃肉。我想起曾经在jan家领教过的“和尚饭”,觉得进入素菜馆可能也不算完全是意料之外。
这家馆子的外表倒是古朴得很,隐藏在一座小区的最深处,我们登记了名字进了小区,跟着导航茫然地曲曲折折转了几道弯,才看见一排整齐的石头小象,象肚子里亮着灯泡,一路引到馆子的木板门。
大堂的屋顶很高,四面墙上铺着木头和壁布,隐隐约约似乎有佛经吟唱着。
餐厅里有两三桌客人,倒是都苗苗条条看起来像是常吃素的样子。我连点菜的力气都没有,只是大致瞄了一眼菜单。真古怪,前面的主菜都是些肉菜的名字,鸡鸭鱼肉俱全。我想起看过的民国小说,若是山里面的寺庙道庵的斋饭出名,必然是仿着做了肉菜,让上山的客人既遂了虔诚的心,又不比委屈了贪食的嘴。
jan自己点了菜,开始研究坐在大厅中央,正在和人谈话的一位中年女人。
“那应该是老板娘。”他眼睛示意一下。
我转头看了一眼,亚麻衣服,短头发,无欲无求的一张脸,“可能是,看起来打扮举止都和这屋子的气质很像。”
“她有慢性病。”jan笃定地说。
“啊?”我夹了一片假烧鹅,不知从何说起。
他又观察了一会儿,思考着说,“应该是胰脏的问题。”
“虽然是有久病成医的说法,但你这么看人家一样就断定人家有病,也太武断了吧。”我有气无力,胰脏,胰脏长在哪儿?
“你知道我在燕城一直去看一位道医的师父吧,慢慢也跟着他学了两手。看病这种事还是需要一点灵性的,我自认为有这种天赋。”
“嗯……”我看着他眼里放光,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他还真是喜欢这些,我不好扫兴,毕竟每个周末都会享受他的“按摩治疗”。
“那位道医师父就有天生的灵性,也有技术,他的助手很明显就只有技术,缺少灵性。我以后带你过去,你应该也能看得出来。”他兴致勃勃。
“这样说可能也有些道理。我一直觉得中医像是一种需要灵感的艺术触觉,开方子就像是灵感后的创作语言。以前看过一个剧,同样的病症,同样的药方,秋天灵,春天就不灵了。因为秋天请的大夫在药里加了一味梧桐叶子,用这片叶子借了一点‘天时’。春天请的医生照抄这药方,那味梧桐叶子却成了多余的败笔。”
“这真挺有趣。”jan果然听得聚精会神。
“所以,你的大夫也认为你有灵性喽?”
“是,有时候我坐在他的诊室,会观察那些陆续过来的患者,我大概能看得出他们得了什么病,大夫说我的判断也挺准确的。”他神情颇为自得。
我的脸上在微笑,心里做鬼脸。
“有时候观察几个人之后,我会特别累,师父说这种能力是会耗气的。”
“那你就不要乱看了,吃饭吧。”我忍着笑,继续吃那些精美的,色香味俱全的假肉。
真奇怪,人们在素食馆的关注点有时候并不在于菜有多好吃,而是那块豆制品有多像它模仿的那种肉类。当然,可能我见识浅薄,也许真正的老饕并不像我这样用猎奇的角度去品尝那些不缺油水的素食。不知道那位“身患顽疾”的老板娘的初衷是哪一种。
我的好友菲菲也终于忍受不了在家里的隐居生活了。
“快,我需要出门,我快要烦死这些奶瓶尿布了,我需要孩子以外的新鲜空气,我需要活着!”
“好啊好啊,不要去咖啡馆了。最近我的人生得到了长足的进步,我可以走一些路了。”我诚恳地发了运动鞋的照片给她,“我们去户外走路吧,把带病毒回家的危险降到最低。你觉得哪个公园好?”
我们约在了日坛公园,进行我们被天灾耽误了好久的闺蜜密话。
在停车场聚了头,菲菲下车后急三火四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买烟,赶紧去陪我找个小铺子买包烟。天天和孩子在一起寸步不离几个月,憋死我了。”
我赶紧和她找了间小店,过道狭窄,空气凝滞。饶是看起来需要花费性命之虞,她仍然颇花了点时间,一目十行地找到了她常抽的品牌怪异的外国烟。我从冰柜里拿了一瓶水,我们在窄小的店铺空间里一声不吭,屏住呼吸,快手快脚地结账,憋气憋到快爆炸。
出来她就拆开包装点了一根,深深吸住,长长吁出一口气,抱着手臂,目光幽远。我站在路边的树丛旁,被她熏着,听她悲愤地诉说,“保姆留在老家了,一直没回来,爷爷奶奶这时候不敢出来串门子,白天只有我一个人和婴儿在房间里,打扫卫生做辅食,再打扫卫生再做辅食,换尿布、换衣服,再换尿布。每天都是,每天都是。”
我无限同情,我每周还能把小钉子扔出去一会儿,出门操练操练,吃个假烧鹅。
“晚上他爸爸回来哄着,我才能消停一会儿。一天晚上终于把他哄睡了,他爸爸带着我去楼道里站着,拿出他的烟,递给我一根儿,一脸同情地说:‘要不你也抽两口吧。’啊,真是,身心俱疲……”
我用消毒湿巾擦着手里的气泡水瓶子,“不容易不容易,小钉子小的时候,我也是一个人带孩子,还得同时在家工作呢,晚上都没人帮我哄。他爸爸还不错,还能把你放出来玩一天。”
菲菲空洞地望着远方,虚弱地叹了一口气,“我一会儿抽完得把烟藏好,回去别被他翻出来。”
我噗嗤笑,拼命咬下唇。
她抽完了,我们穿过大门走进了日坛公园。人流稀疏,天气又开始热,这里很适合走路,树木的疏密恰到好处,我们不停在树影和阳光下穿梭。
“你的新男朋友怎么样,恋情进展到什么程度了?”菲菲迅速进入正题。
“他上周已经说了‘我爱你’。”我眼睛发亮,嘴角上弯。
“很快,真好,快一点是好的。”菲菲点头。
“我总是想把速度拖慢一点,好像慢才稳固。但是你说得对,快一点是好的。”我脚步轻快。
“他经济情况怎么样?”菲菲言简意赅,开门见山。
“不太好,一无所有,与人合租。”
“一无所有是什么意思,他能力不够?”
“嗯……”我相信我的眼神里充满了困扰,每当想到这个问题,我就有些困惑,“他告诉我他曾经非常富有,是这个年纪很少见的富有。在燕城有四套房产,后来前妻在他生病时抛弃他,他就把身家都捐出去了。他说让我给他两三年的时间,只要两三年,他可以回到从前的生活水准。”
“嗯……”菲菲沉吟。
“像不像个骗子?”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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