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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第123章


沈霁在代州任职的第三个年头,战火的痕迹逐渐被抹去,因官府的大力发展,做主的杨业、沈霁又不是贪官污吏,代州的吏治在他们的治理之下十分清明,那些宵小之徒都被逼的远遁别州,百姓的生活距离安居乐业也更近了。

        代州这两年都没有什么天灾,沈霁将挖矿、冶炼赚来的钱,花了一部分去修筑城墙、营房,为了吸引外来人口和留住人才,她大搞廉租房、减免赋税、提供就业岗位。

        虽然无法逐一排查这些前来定居投奔的人里是否有契丹的探子,但代州的整体情况都在官府的掌控之中。只要这些外来人口投入到了耕作和劳动当中,那就能为代州带来生机与活力。

        沈霁实际接手代州的事务才一年半载,可代州的户籍数却增长了四百多主户,人口也增长了不少。

        作为对代州,乃至对刘汉政权时期的十个州的情况都十分了解的杨业也不得不佩服沈霁,还对左右说:“代州如今就跟沈通判一样,青春活力,散发着活泼的气息。”

        虽然他是知州,可实际上他的重心在军事上,很多民政上的事务都是沈霁处理的,他可不会这么不要脸跟沈霁抢功劳。

        左右附和:“沈通判行事不拘一格,为人又大胆、敢拼,代州在明府与他的治理之下,简直是枯木逢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当然,更重要的是,沈霁不仅敢想敢做,她还有别人所没有的强悍背景啊!

        大家似乎有些理解当初赵老大为何要让她来代州了,换了别的新科进士,哪有她这种能力?

        来个有手腕和能力的官员吧,让他当通判,未免太大材小用了;来个年轻的进士吧,又没有足够的腕力和底气跟这儿的豪绅掰手腕,更没有能力整治一些乱象;所以思来想去,只有沈霁最合适。

        一般通过进士及第入仕的文官都是三年一考核,有功有背景就升调,没有功绩也没有人提拔就只能平调,做得差的甚至会贬官。所以杨业认为沈霁在代州最多还会待一年,——照理说是一年半载,然而沈霁入职比较晚,而官职的调动一般会在三四月进行,因此就只剩一年时间了。

        沈霁也是这么以为的,但是没想到过完年没多久,沈亿陆就来家书了,问她回不回来参加他的七十大寿。

        沈霁:“……”

        七十大寿不是七十一岁那年才办的吗?她爹怎么这么着急?

        沈霁困惑,但往下看书信才知道她爹只是着急见孙子。

        果然隔代亲,她爹这样的老古板,竟然都会为了看孙子,而试图让她提前回京给他祝寿?

        呸,想得美!

        沈霁给她爹回信,说代州的公务繁忙,她回不去,而且孩子还小,不宜长途跋涉奔波。若她爹执意要今年办寿宴,那她只能派人送一份寿礼回去了。

        没想到她爹不依不饶,说既然她没法回去,那就让儿媳妇李云杳带着孩子回京,反正她现在身边有妾室,就让李云杳留在汴京带娃、奉养公婆。他也向赵老大讨了旨意,准许她回来参加老父亲的七十大寿。

        沈霁:“……”

        她爹真是不当人了,竟然要拆散她们小两口?!

        沈霁才不管她爹呢,直言:你孙子身体有点孱弱,你要是盼着他早夭,那就使劲折腾吧!

        沈亿陆老实下来了。

        他七十岁才盼来的孙子啊,比当年四十九岁才盼来一个儿子更加宝贝,确实不敢造作。

        虽然李云杳一时半会儿不用带着开冬回京,但这一年过完后,就得考虑回京的事情了,何不趁早准备?

        于是李云杳闲来无事就规划一下回京的路程和安排,同时,孩子太小赶路确实辛苦,她动身回京的时间必然要比沈霁早一两个月……

        在这最后一年里,沈霁在代州也并非一直顺风顺水,主要是她有事没事就给那些营妓、官妓放良,引来了许多人的不满。

        先前说过,官妓分两种,一种是服务宫廷的宫奴与地方的官妓,而地方官妓又分两种,一种是服务军营的营妓,还有一种是服务官府的官妓。

        前者归教坊司所管辖,后者则归地方官管辖,也就是说,地方官有决定地方官妓的去留的权力。

        沈霁跟杨业都有这种权力,但是官妓的存在并不妨碍杨业的事,因此他从不管这事。只有沈霁,每逢官方活动需要官妓出席的场合,只要有官妓恳求沈霁放良,一般情况下她都会准许,于是代州的官妓都知道了她们的沈通判是个怜香惜玉的,常常到她的跟前活动,就想吸引她的注意,得到她的好感,以便她给她们放良。

        眼瞧着官妓的数量越来越少,那些佐官就按捺不住了,跑来劝沈霁,大意是她给那些官妓放良后,军中的士卒没了发泄之处,只怕会闹事。

        沈霁问:“那些士兵都没有媳妇儿吗?”

        对方若说有,沈霁就说:“既然有媳妇儿,那营妓存在的意义是什么?他们回家找自己媳妇儿解决问题不行吗?”

        对方若说没有,沈霁又说:“那替士兵解决终身大事,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地为朝廷效力不是官员将领的责任吗?哪些士兵还没有媳妇儿的,报个名,我搞个相亲,官府出资替他们办了婚礼。”

        对方无奈只能找杨业来当说客,沈霁是家探亲一次吧?”

        杨业颔首:“是这样没错。”

        “半个月没有享受鱼水之欢对于一个戍守边境的士兵而言,就那么难忍受吗?”

        杨业:“……”

        他征战在外的时候,一年半载没有碰过女人都是常有的事情,所以半个月听着似乎确实不是很难忍受。

        “虽说男欢女爱是人之常情,可也得有底线,若只是为了让他们能发泄,就供女子给他们淫乐,那我们大宋的军营岂非成了那下流、污秽的淫乐场所?这种行径那与禽兽有何区别?”

        饶是杨业了挂不住脸被沈霁这么说,他道:“营妓的存在并非是供士兵们淫乐,更多的是通过表演,让士兵释放压力。你不是军中之人,你不懂长时间处于这种环境,士兵们的情绪会多压抑。”

        沈霁道:“你能确保不会有武将私下强留营妓过夜?而且既然是想通过表演让士兵们释放压力,那大可以去勾栏瓦舍请专门的人回来表演。还有,你可以找人编几首军旅歌曲,让士兵们不训练、不值守的时候就唱两嗓子,再组建一个文艺团,养一批文艺兵。还有你可以逢年过节就搞一次军中联欢晚会,让士兵们自行编排节目上去表演……释放压力、团结士兵的方式千千万,为何非得通过淫乐的方式?”

        杨业沉默了一瞬,忽略了沈霁怼他的那些话,道:“联欢晚会?你再给我仔细说说。”

        沈霁给官妓、营妓放良,被触动了利益的人一看,连杨业出面都没法制止沈霁,便觉得暗戳戳地给赵老大上折子,说她的坏话。

        赵老大一看折子,乐了,对王继恩说:“你可还记得这小子当初想让我把教坊司的宫奴都给放了?”

        王继恩本来忘了,但赵老大都提了,他如何能不想起来?忙不迭地附和:“记得,不过他最终只要了一个乐师。”

        “是啊,听说那女子现在就在她的后院。”

        王继恩不明白赵老大的意思,只好安静地听着。

        “没想到她一直都没死心,只不过不能对我的宫奴下手,就对地方的官妓下手了。她现在把代州的那些营妓、官妓给放了小一半,惹得底下的人都来投诉她。”赵老大幸灾乐祸地道。

        王继恩:“……”

        官家,你现在的样子,好幼稚哦!

        赵老大喊来宰相薛正安、沈亿陆和卢多逊,问他们:“你们觉得该如何处置?”

        沈亿陆一看折子,暗骂沈霁这家伙真是闲不住,而且未免太滥情了,见个官妓可怜就给放良了!

        不过他肯定是要维护自己孩子的,便道:“臣不知有何问题。”

        说实话,薛正安也不觉得有问题,但是他直觉赵老大既然把他们喊来说这件事,那么就一定有问题!

        卢多逊暗想,莫不是沈霁离得远了,赵老大对“他”的恩宠减少了?可是不应该啊,铁火炮的出现,让大宋在跟契丹的谈判中占了上风,契丹原本叫嚣着让大宋给契丹纳贡的,现在绝口不提纳贡之事,只提了开放互贸,现在双方还在扯皮条,赵老大的态度应该是明朗的。

        其次,官学的制度正在有序、稳定地展开,赵老大是不可能这么快就厌恶了沈霁的。

        最后,以他对赵老大的了解,赵老大一定有大动作,但不是针对沈霁的大动作,却跟沈霁有关!

        于是他也站了出来,说沈霁既然是代州通判,那么自然是有权处置那些官妓的,只要符合程序。

        什么程序?还不是一把手说了算!

        赵老大就让卢多逊代写了一份文书,他把沈霁批评了一顿,但要说处罚嘛,其实也没有,只是隐晦地提醒她,下次给人放良时,找个好点的理由,别连借口都那么敷衍。

        沈霁:“行叭,下回让她们写文章、做诗,这样一来,她们为了能放良,只能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等放良了,也不至于前途迷茫。”

        给她穿小鞋的人:“……”

        沈霁、不,沈亿陆哪儿来的这么大的脸面啊,赵老大可真是看重他们父子!

        然而这事没完,因为这只是接下来关于官妓制度变革的开胃菜!

        赵老大似乎想明白了,他释放了教坊司一半宫奴,除了那些家人犯了谋反之罪而无法赎身的罪人之外,曾经从江南、川蜀、北汉那些地方抢回来的乐工、宫婢等,能放的则放。

        在这之后,他又下令,以后官员犯罪,其女眷不再籍没为奴,该处死的处死,该流放的流放。

        宫中的娱乐活动需要宫奴怎么办?

        外面的勾栏瓦舍那么多,直接在外头雇就行了,不用养那么多宫奴还比较节省呢!

        一些人本以为这会触犯大多数官员的利益,实际上反对的只是少数,多数还是非常赞成的。本来罪臣的女眷籍没为奴是唐时的律令,五代以来,已有许多律令修改,很多人都不赞成这条法律。大宋是沿袭唐时的律令的,但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很多地方也会适当地调整和改变。

        毕竟谁也不想哪天栽了后,妻女会成为供人淫乐的工具,哪怕是死,好歹也能保留一丝颜面。

        作者有话说:

        ——

        宋朝其实已经很少官员犯罪,妻女被籍没为奴的情况了,相对唐朝,确实人性化了一些(主要是宋朝对士大夫的优待,很少会有官员被抄家处死的)。但这并不代表官妓少了,唐宋时期的这个行业发展迅猛(父权社会对女性的进一步压榨),而宋朝的官妓其实大多数还是来源于市井。

        当然,由于篇幅原因,这里就不多赘言了,有兴趣的可以读一读《宋代官妓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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