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仙门最高座7【逢春】
人行在世上,想要换一条路走,总要付出一些代价。
譬如那时,当越凌风选择捏碎那只耳环,跟那个素不相识的女子离开,她就知道她总要付出些什么,为对方做一些事。
否则的话,她凭什么选择她呢?
万顷湖面上水波荡漾,摇碎了月影。
小船上的风铃轻响,有人跪坐船头,将修长白皙的手探入湖中,感受那阵清凉。
“小姐。”
侍书轻声唤她。
回头望,清丽的少女悄然凑近她身边,发髻上的簪子随其动作颤动,垂下的几缕珠串交织,碰撞出好听的声音。
越凌风伸出手,温柔地为侍书打理着发饰。
“小姐......”
侍书为她的动作感到不太自在,又有些开心。
放下手,越凌风问:“怎么了?”
纵使已离开京城,抛去了小姐和婢女的身份,可侍书还是习惯叫她小姐,总也改不过来。
回头确认船舫里的人没有出来的意思,侍书压低声音,怯怯地问:
“小姐,你说,白小姐这是要带我们去哪儿啊?”
那日离京,她们被白朕带往某处偏僻之地,寻了客栈休整三日,便于今夜领着二人上了这船,也未告知去往何处。
越凌风心里或有思量,却自觉只是些不确定的猜测,怕说出来白白惹地侍书忧虑,就将其藏于心底,只安慰侍书:
“我也不知,只是白小姐是你我二人的救命恩人,我们身上也没什么值得人家贪图的,人家总不至于害我们。”
她没说出口的是,虽不至于谋财害命,可若要她二人为其做些什么,就不一定了。
只是这吓小孩的话,她总不至于说出口。
听了越凌风的话,侍书静静地依偎在她身旁,道:“嗯嗯,小姐说得是。”
她自小便觉得自家小姐是天下顶顶聪慧、顶顶善良的人,越凌风说什么,她就信什么。
总之,她家小姐不会害她。
更何况——
侍书微笑着,语气里满是濡慕与依恋:“我只要和小姐在一起就好啦。”
越凌风轻笑一声,伸手点她的额头:“你呀。”
微风轻拂,吹皱了水面。
“我只要和小姐在一起就好啦”
女孩轻快地声音入耳,白朕手上的动作一顿。
她一手挽住袖口,一手执壶,拇指抵住壶盖,手腕稍向内倾斜,茶水倾泻而出,杯盏内盛满了碧色的湖。
3453歪了歪脑袋,学着人类的模样低头品茗。
在白朕这里,它一直拥有和人类一样的待遇。
白朕回忆起在世界线里所见关于侍书的命运,想起这个小姑娘在剧情里也说过要一直待在她家小姐身边的话。
“我自幼和小姐一同长大,才不要和小姐分开呢。”
“那你以后嫁人怎么办?”
“我不想嫁人,我只想一直待在小姐身边。我呀,只要和小姐一直在一起就好啦。”
可惜,她没能和她的小姐一直在一起。
乱世里,人命如草芥。
神魔脚下,皆为白沙黑土。
在神女与魔王的某一次争吵中,魔王屠尽了那座城,堆积如山的尸体里,有一具是她的。
高高堆起的、沙丁鱼罐头般的尸体堆里,有几具是有名字的?又有几具是能被人记住名字的?
神女与魔王的爱情里,凡人从未出现过名字。
有人还记得她,为她流过泪,已是莫大的欢喜。
小船轻荡,载着几人前行。
随着小船的前进,越凌风和侍书逐渐瞧见了远处的点点灯火。
近岸,方觉目的地的热闹喧嚣。
白朕率先上了岸,怀里抱着黄澄澄的母鸡,对二人道:“跟上。”
狐火流萤照山野,等人高的灰狼似人直立,仅用后肢力量支撑着身体,其中一只灰狼眼尖,见了白朕,精明的眼里透出笑意,主动迎上前道:
“白小姐!您来啦。”
注意到白朕身后的两人,狼妖热情地道:“这两位是您的朋友吧?还是第一次见您带朋友来。”
他自然看得出眼前几人皆为凡人,可眼睛看到的,不一定就是全貌。
毕竟这地儿,可不是身无长物的凡人找得到的,更别提领头的白朕——她是弥月城的常客了。
而在这十几年里,狼妖每次见她,她都维持着如今的模样,岁月在看似凡人的女子身上流逝,未留下半点痕迹。
若说这是凡人,他是不信的。
而白朕带来的人,他自然不敢轻视。
狼妖的眼神落在二人身上,越凌风和侍书止不住地心惊肉跳,生怕这精怪暴起伤人。
凡人虽知仙人与精怪的存在,亲眼见证的却寥寥无几。
而今见此情景,不免生惧。若非白朕还镇定地站在她们身前与那精怪交谈,只怕她们此时早已逃离此地。
白朕礼貌地笑笑:“是呢。听闻碧落阁此次会挂出不少好物,我带两位朋友来,挑几件合眼缘的。”
说着,她将一钱袋递给了狼妖。
感受到爪上沉甸甸的重量,狼妖脸上的笑容愈发热络。
“那预祝您和您的两位朋友觅得好物。”
他侧过身,让出了通往前方热闹小城的路。
——原来是个守门的。
越凌风和侍书心想。
抬头望着城楼上的“弥月”二字,莫名的情绪在二人心中翻涌。
回头望那守门的狼妖,又看着城内热闹非凡的景象,宝马香车满路,凤箫声动鱼龙舞。
放眼望去,仿佛仍在人间。
只是那拉车的马并无皮肉,只空洞的眼眶里燃烧着赤色的火焰,街道上的“人”也生得千奇百怪,顶着猪头牛角的,生着蛇尾鱼鳞的,头大身子小的,亦或保留了动物的外貌直立行走的,样样都有。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
人海里,越凌风拉着侍书追上了前方的白朕。
“白小姐!”
街边的灯花绮丽,盏盏如星。
五彩声色里,白朕终于回过头,将她二人的身影映入眼中。
她轻抚着怀里3453的羽毛,几日里第一次主动开口解释:
“我带你们走,是要你们入仙途的。”
二人被这话惊地一个激灵,又听她道:
“而修道,需得有灵根。”
越凌风和侍书心下一颤。
她们都知道的,自己没有灵根。
偶有仙人至凡间接引有灵根之人,许其拜入仙门。
可她们,都不是那个幸运儿。
入了仙门的人,便不会再回凡世。
或许千百年后他们会如今日领他们进门的师父般前来接引有缘之人,可那时彼时人早已是一抷黄土。
唯一的例外,想起那个人,越凌风不由地心悸。侍书也明白她的心,抬眸担忧地望着她。
唯一的一个例外,南昊曾经的三皇子,被民间朝中都寄予厚望的太子殿下,周琛。
——也是,越凌风曾芳心暗许的对象,乃至未来的夫君。
周琛乃南昊皇后所出,降生时霞光满天,百鸟来贺。
又有仙人临世,专程来收他为徒,且应允若南昊帝后属意他为大统的继承者,许他百年内入世沾染红尘,治理南昊。
因此,周琛为南昊未来的帝王,已是百姓与朝臣的共识。
在凡尘的日子,周琛的确做得很好,他的一举一动都符合一个储君的标准,也惹来男子的钦佩,女子的恋慕。
如果说京中提起最优秀的男儿人们会异口同声地回答是储君周琛,那么若提起最耀眼的女子,人们无疑会想起将军府的大小姐越凌风。
皇室与贵族赞赏她的才情,百姓称赞她的仁心。
她是众多争奇斗艳的花朵里最夺目的那支花。
周琛注意到她,也就是这么顺理成章的事。
隐秘的爱恋在萌芽,三皇子对大小姐的特殊是所有人都看得出的。
佳偶天成,大家都这么说。
沉稳内敛的三皇子第一次为自己的私心向皇帝开口,求的是迎娶他的心上人。
一道圣旨,她是他的侧妃。
——只是,还需等到了时候,迎她进门,方合乎规矩。
可是没等到那个良辰吉日,北凉大败南昊。
而周琛,他在战争开始之前,被师门召回了。
至今未归。
白朕不知越凌风的内心是怎样地翻江倒海,亦或者她知道,只是不说不问。
她继续道:“弥月城混杂三界众生,有不少在别处搞不到的好货,在这里是人是妖还是魔或鬼都无所谓,出得起钱,你就能得到想要的。”
“——即使让凡人生出灵根。”
这就是她带她们来的原因。
望着越凌风和侍书呆呆盯着她的目光,白朕勾唇浅笑。
“别这么看我,让凡人拥有灵根不是多了不得事,有此功效的宝物算不得罕见,只是少有修行者会有让本无灵根的凡人生出灵根的想法罢了。”
毕竟,在他们眼里,本身没有灵根就是与仙途无缘,少有人为此费心。
“我们此行要的东西名为碧灵果,它的功效有很多啦,当然,这些都和你们无关,对你们来说,它唯一的作用就是洗髓生灵。”
白朕抱着3453前行,越凌风和侍书分别跟在两边。
听了这番话,二人心中百感交集。
原来于仙人而言,凡人没有灵根也是可以改变的。
可是在凡人眼里,这几乎是上天定下的命数,不可改,不可逆。生为凡人,就永远只能如地上的泥一般仰望天上的仙人。
听白朕说了这么多,二人心里也有了思量。
回忆起白朕之前的话,越凌风斟酌着开口:“那碧落阁……”
她记得入城前,白朕和那个狼妖说过,她们此行是要去碧落阁。
白朕耐心地解释道:“碧落阁是弥月城最大最有保障的拍卖行,据他们此次放出的消息,今夜的商品里,有一件就是碧灵果。”
不知不觉间,她们已走了很长一段路,步入这繁华城楼的喧嚣处。
抬头望,千灯照碧云,高楼客纷纷。
耳畔是丝竹声声,眼前是人影重重。
白朕清越的声音传入二人耳中,如宝珠落玉盘。
“就是那里。”
定睛一看,那富贵巍峨的殿堂矗立在前方,牌匾上赫然书着三个大字:碧落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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