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第68章
第六十八章
从这一天后,许荞的门口每天都会有各种各样的礼物,用一个菜篮子装在门口,静悄悄的放着,有的时候是一束小花,有的时候是一壶汤,有的时候是一些小零食,甚至还煮过螺蛳粉,有时候是许荞追的连载漫画或是小说……
有时候他也会在小篮子留一个便签,譬如提醒许荞‘要降温了’,‘今天有点热但会下雨’,‘今天熬的是番茄牛尾汤’,‘知道你爱吃辣,螺蛳粉多放了辣椒油’……
封旭不会天天来敲门,像是一个变态一般打扰她,他做的事情润物细无声,他像是铁了心要住在许荞家对面,每天早上出门上班前,将小篮子放在许荞门口,晚上下班时,将小篮子拿回去。
虽然许荞每次都选择无视这个小篮子,但他完全不气馁。
追老婆脸皮不厚一点,怎么行呢?
……
星期天。
为了让自己分分心,也为了不让自己再想封旭,许荞决定给自己找点事情做,许荞窝在沙发里构思手头这本小说的结局。
她打字久了,站起来,准备做一套第八套全国小学生广播体操,活动一下身体。
拉开客厅的窗帘,只见对面客厅里有一个穿着运动背心的男子正在做运动。
封旭握着哑铃,一松一放,展示着自己的肱二头肌,肱三头肌,胸大肌,胸小肌……他的体格健壮,肌肉线条健美,释放着强烈的成熟男性的荷尔蒙。
许荞:“……”现在怎么穿这么少了?不是男德班班长吗?不是守身如玉,谨守男德,没有一个女人可以靠近半步吗?穿这样给谁看啊?
许荞小拳头握紧,将客厅的窗帘再度拉上。
他故意的吧!
可恶,竟然真的有被帅到。
……
许荞坐回沙发,闷闷的呆了一会儿,决定换身衣服出门走走,就让隔壁的总裁一个人健身去吧,让空气来欣赏他的肱二头肌,肱三头肌。
她一个人在小区的花园里逛了逛,这个小区环境不错,很安静,也不会有车,不需要避让车辆,许荞很喜欢自己一个人放空的在路上走着,有时候一走就是四五十分钟,她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管,什么都不用。
大约散步了半个多小时,许荞有点乏了,她朝家里走去。
走到电梯厅,电梯门打开的一瞬间,里面站着一个人。
封旭从电梯里出来,笔直的往许荞站着的方向走过去,为了躲避他,许荞在并不宽敞的电梯厅里,步步后退:“你要干嘛?”
封旭没有回答,又往前走了一步,直到许荞贴着墙,封旭一只手撑在了墙上。
两人相对而站,封旭漆黑的眸子紧紧的望着她,许荞紧张的往后退缩,她已无路可退。
许荞声音微微发颤,声音越来越小,全然没有了前几次赶封旭走的气势,而像只小猫咪:“你、你到底想干什么?”
封旭另一只手慢慢的举了起来,看上去像是想要伸出指尖抚摸许荞的额头,又像是要捏住许荞的下巴。
许荞的双手在身侧握紧,头紧张的低了下去,呼吸乱了章法,脸上飞起红晕。
然而等了大概有几十秒到一分钟,封旭悬着的手,在她的头发上拨了拨,捡出了一片树叶:“你头发上掉树叶了。”
许荞:“?!!”
男德班班长竟然对我做出这种事!
许荞松开握紧的拳头,暗暗泄气,憋闷的扬起头,瞪了他一眼,推开他,走了。
封旭手上举着那片树叶,有点懵:“……”
他才刚刚为许荞捡了一片头发上的树叶,他还没来得及按照计划像原著一般对许荞做些什么。
他记得许荞曾经在玄关前为他整理过领带,虽然差点把他勒死……但是封总想起记忆中那个妻子为丈夫系领带的场景,还是会觉得怦然心动。
女孩没有领带,他本来准备为许荞系个围脖,可现在又不是寒冬腊月,于是,他改成了系丝巾,可从头到尾丝巾都没来得及拿出来,还在他的口袋里静静地躺着。
又是一次失败的‘霸总勾引女配’计划。
……
晚上。
正是做梦好时机。
“砰砰砰。”
许荞顶着乱七八糟的头发,打开大门,没好气道:“封先生,你怎么了?”
门口的一米九大男人拿着一个枕头,看上去别提多别扭了,他说话的底气好像不太足,显得很别扭:“我做噩梦了。”
许荞:“梦到什么?”
“梦到你……梦到你……”封总毕竟脸皮薄,支吾的说不出来。
为什么磕磕巴巴?什么东西能让霸道总裁做噩梦?又是什么东西能让霸道总裁做了噩梦后还感到害怕?
许荞接道:“是梦到我煮螺蛳粉吗?”
封旭:“不是!”
许荞:“那你梦到我什么?”
封旭:“什么也没有。”
许荞:“什么也没有?”
封总一个191的汉子,再怎么也说不出撒娇的话,更装不出楚楚可怜的模样,封旭暗暗泄气:“没什么。”
许荞莫名:“嗯?”
封旭心一横,连说谎都说的特别溜了:“我刚才做的是饿梦。我饿了,想吃宵夜,所以来问你吃不吃宵夜。”
许荞:“不吃!”
拐了这么一圈,竟然又是想来给她送汤的……
封旭:“……”
又是一次失败的‘霸总勾引女配’计划。
……
第二天,许荞打开门的时候,封旭又等在门口。
这回不知道又想搞什么。
封旭又是想要整一个‘霸总勾引女配’计划,可还没等近身,许荞这个凶巴巴的小可爱就命令道:“别动。”
封旭只好老老实实的站在了原地。
又是一次还没来得及实施就流产的‘霸总勾引女配’计划。
许荞想起这两天的事,有被他郁闷到,愤愤的瞪了他一眼,丢下他,径直去找魏星阑走剧情了。
在这个时间段,原著整本书的剧情即将迎来一个小高潮——恶毒女配冒领女主功劳败露。
让我们再捋一遍整本书的故事,故事开篇的那天晚上,恶毒女配冒领了小白花女主救了男主的功劳。
她们都经过了那条郊区公路,都穿着相似的裙子,身形相仿。
那个地段还没有监控,车子受损,连行车记录仪都损坏了,再加上恶毒女配的故意隐瞒,这个看上去没有人会知道真相的死局,唯一的一个破绽就是她们俩人穿的鞋。
恶毒女配穿的是高跟鞋,真正救人的小白花女主穿的是帆布鞋,并现场留下了脚印。
因为发生了交通事故,男主魏星阑进医院以后,也报了警,留下了车祸现场的遗留的照片。
魏星阑当时虽然对这双脚印感到疑惑,但以为是车祸后有人去了那附近踩上了,所以,并没有在意。
整本书的后半部分,小白花女主彻底离开男主后,男主才翻出了她的旧物,看到了她的帆布鞋,鞋底脚印和车祸现场照片一般无二。
他再翻遍车祸现场照片,从来没有第三个人的脚印,没有高跟鞋,没有第三个人。
他联想起舒宁温温柔柔的声音,那双手摸起来和那天晚上带他走出黑暗的手一样温暖,以及……舒宁和许荞身形相似,因此会接上许荞翘掉的剧本。
魏星阑急切的去找舒宁求证,可是舒宁已经离开这座城市。
他只能来找许荞质问当时的真相。
恶毒女配的话无法自圆其说,所做的事败露。
知道真相的魏星阑更觉得对不起舒宁,只想找回她。
……
对于许荞而言,每次配合其他角色的剧情都能走的很顺畅,和封旭的剧情却老是卡壳。
今天的剧情也非常顺畅,做完任务,回到家里,门口已经没了封旭的身影,许荞张望了几下,关上了门。
许荞翻了翻原著小说,她的篇幅只有很少很少的几段话了。
这本书她待不了多久了。
许荞有些伤感,为了不让自己再陷入这种情绪,她打起精神,转移注意力,将手里的小说收了尾。
或许是走到了‘恶毒女配败露’的剧情,或许是她留在这本书里的时间不多了,又或许是撰写小说结局时入了戏,今晚的许荞特别安静。
写完所有的章节后,许荞一个人抱着腿,坐在沙发上,发着呆,不自觉竟然留下泪来。
“砰砰砰。”敲门声响起。
封旭抱着小篮子,站在门口,小篮子里是一盒柔软的纸巾。
这一次,许荞没有再次把门关上,而是直接回到了沙发。
封旭也就默默的跟进屋去,拆开纸巾,许荞流泪的时候,就为她递纸。
许荞不说,封旭也不会问。
他就在一旁陪着她流泪。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许荞哭了一会儿,眼泪已经没有再流了,她总算开口说话了,声音显得有些喑哑:
“我今天哭是因为我写的小说结局。不是因为其他什么事。”
封旭乖乖的,也不反驳:“嗯。”
许荞:“记得我写的故事吗?小白骨精化作飞灰,少年集齐她的妖元,找到了她的生辰八字和真正的名字,终于换的了她再一次的轮回转世。我今天写完了这个故事的结局。”
封旭:“是小白骨精和少年再次相遇,重续前缘吗?”
“很多很多年后,他们终于再见了,可她已经轮回转世,再也没有了做妖精时的记忆。永远都记不起来了。”许荞一字一顿道:“她将他彻彻底底的忘了。”
封旭静静的坐在那里,没有说话,双目沉沉的看着她。
许荞窝在沙发里,抱着膝盖,苦笑着说道:“我早说过,我喜欢写虐文。这个故事是悲剧。这个结局是我之前就想好的。我现在把这个故事的结局完整的告诉你吧。”
封旭:“好。”
许荞:“自从解决流波岛的事情,并送小白骨精转世后,少年便踏上了寻找她转世的旅程,普天之下万万人,他一个一个挨着找。
可是普天之下的人太多了,普天之下的地也太广了。
在少年找到小白骨精转世的时候,她已经变成了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婆婆,膝下儿女双全,他眼睁睁的看着她在村口的老树下,儿孙绕膝。
而他只是一个路过这个村庄的过客。
他错过太久了,他错过了她长大,错过了与她相遇,错过了与她相知,错过了她嫁人,错过了她生子,错过了年华在她身上一点一点逝去,一切都错过了。
这就是我为他们写的be结局。”
封旭摇头:“不,这个故事,你没有写完。”
许荞:“这就是结局。小白骨精只有这一次的转世机会,可他找到她转世时,她已经垂垂老矣,根本一点都不记得他了。”
封旭:“记不记得不重要,垂垂老矣也不是阻碍,只要是她,只要找的到她。”
许荞仰着头,呆愣愣的看着他的双眸。
封旭继续道:“何况我认为少年找到满头银发的小白骨精转世,对于少年而言,并不是一个悲剧的结局。少年看到心爱的人转世幸福的生活了一世,哪怕不是和自己在一起,只要能够看到她一眼,他的心里也是幸福的。”
封旭:“如果我是这个少年,找到她以后,我会在村子里住下。哪怕只是这个村庄的一个过客,我也会继续守护着她,静静的看着她头发越来越白,一点一点老去。静静的看着时间的风拂过她的脸,带来岁月的痕迹。守护着她的每一天,都是幸福的。”
许荞一直静静的听着,没有再说话,好像在发愣,又好似在思考着什么,封旭又陪她坐了一会儿,她的情绪慢慢变得稳定,变回了原来的她自己。
她站起身,去卫生间洗了一把脸,出来的时候,封旭已经离开。
许荞忽然发现桌上多了一封信,信封是纸折的,不是买来的,她展开信,信上的字迹微微有些潦草,这并不是一封早就准备好的信,是封旭刚刚写的。
“荞荞,
我曾经告诉过你,我很早以前就隐隐发现这个世界不对劲了,我每天像是踩在空气中,我找不到人生的意义,直到你的出现,是你将我的生活一点一点的填满,让我看到了这个世界是彩色的,是你让我觉得每一天生活充实而又愉快,是你让我的人生找到了意义。
按照书中的剧情,我们要演绎‘你对我一见钟情’,可是真正‘一见钟情’的人是我,只是当时的我并未曾察觉。
和你完成每一个任务之前,我都很期待,我会毛毛躁躁的像是个毛头小子。
我期待跟你结婚,期待每天在家里见到你,期待每晚和你一起在书房工作。
当时的我,还误认为这样的心动是一种失控,直到后来我才发觉自己的心意。
荞荞。
我喜欢你。
我爱你。
我离不开你。
守护着你的每一天,我都是幸福的。
封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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