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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再见乞丐


王将军直接一个闪身,将少年从树林口拉了回来:“盾甲兵,防御。弓箭手,准备作战。”被拉回来的徐清沐不知所措,低头看向手中的花朵。花朵共有七片叶子,杆子上只有一朵硕大的花朵,花朵有七瓣,按照赤橙黄绿蓝靛紫顺序依次排列。徐清沐心头一次见过这种妖艳的花朵,可在树林中捡到的时候异常容易,自己只是循着香味就轻松见到了这朵花。

“七色魔陀花!”王雷芳也瞬间抵达徐清沐身旁。好看的睫毛轻微皱了下:“森林里掌控整个树林秩序的狼王死后,在埋葬的地方会长出一朵,而且都是林中最深处生长,由下一代狼王照顾。”

王雷芳一变掏出一条白色长型绶带,一圈圈在自己手上缠绕,一边警戒看着森林传来兽吼处:“这花本身毒性极大,对人类没有丝毫用处,食之必亡,故没有人会花大代价前往狼族聚集地摘取。你在哪儿得到的?”

“前面不足五里。”徐清沐回答道。

王雷芳继续缠好白色布条,神情凝重盯着前方。

徐清沐了然,是昨晚那群匈奴,好一个借刀杀人。只花费最小的代价,使得整个虎豹骑兵团与狼群为敌,输了结局不用说,赢了也元气大伤。

不久后,前方树林处的狼群露出头来。那一刻,徐清沐切从心里升起渐渐寒意,足足不下上千头狼。

徐清沐想起数年前发生的蝗灾,密密麻麻不下数千万只,只一瞬间就将田地里所有的农作物啃食个干净,丝毫不剩。老乞丐那时候对他说,不要小瞧世界上任何一个物种,在小的蚂蚁,数量到达一定程度时候,都可以引起巨变。徐清沐嘲笑那个乞丐,说你这温饱都有问题,居然想研究起了儒家道家的精髓来了。老乞丐当时满脸不屑,吹着牛皮说儒家、道家两个圣人小子,和自己下棋输的一塌糊涂,唯有头戴双鱼道冠的小老儿,勉勉强强马马虎虎,不过也是半个竹筒倒水的主。徐清沐当时搓着手让他继续吹,将来好在后山的坟边竖个能写点什么的墓志铭,名子都想好了,就叫“宋牛*之墓”。老乞丐一笑了之,摆手道不足为外人道也。

这会儿徐清沐确实有点想老乞丐了。想起最后那个仗“无双”而起的驼背老人,那个习惯性笑眯眯搓手的老乞丐,那个跟老黄狗趴在地上,死活不妥协的老小子,那个传授爬墙秘籍之后,就带自己天天蹲在王寡妇墙头的猥琐垂暮。徐清沐心里一阵暖意,今天不一定能活着出去,不一定还能亲口喊一声:“走啊大雏儿,偷香瓜去啊。”于是趁着当下,在千头狼群并未进攻之前,声音软软喏喏,不大不小的喊了一声:

“老乞丐。”

一道巨大雪白的剑光直接辟地而起,在人群和狼群中之间劈砍出数十丈长的沟壑,接着数十道小剑气分别劈在几十只领头狼身上。剑气控制极其微妙,既劈退了头狼,又不伤其分毫。一个身穿破破烂烂服装,满脸胡子拉碴的老人从天而降,头顶悬着一把锈迹斑斑的铁剑,啪嗒一声落在地上。来人习惯性搓起手,笑呵呵回答声:

“在”。

徐清沐一瞬间泪意涌上眼眶,刚想向前问候一下几天没见的老乞丐,这厮却色眯眯盯上了王雷芳。

“老色坯子!”徐清沐恨恨骂到。

老乞丐也不管身后蓄势待发的群狼,搓着手就走上前去:“姑娘长得好生漂亮,不知今晚是否有空?”还未待满脸错愕的王雷芳有任何动作,一旁的沈海粟直接一个飞踢踹了过来,我管你剑修大成者还是言出法随的圣人,哪怕就是陆地地仙之流,调戏我女人,就是不行。

被踹飞的老乞丐直接一个狗啃屎趴在地上,起身挠了挠头,自言自语道:“原来是有夫之妇,真是猪拱白菜人吃屎。”随后像是把怒气转移到群狼身上一样,双目一瞪:“还不滚?”声音依旧不大,却直接呵退千头群狼,点头就跑,毫不拖泥带水。

危险解除,胖子沈修齐鬼鬼祟祟挤到徐清沐旁边:“这老头是?”

徐清沐又习惯性搓起手来,突然想起发誓戒掉这个习惯,于是垂手进袖中,慢慢说道:“我大哥。”

胖子眼神立马不一样起来,看着依旧趴在帐门外盯着王雷芳瞅的老乞丐,不确定也不死心,满脸期待的问道:“他是高手吗?大概有多高?”

徐清沐抬眼望着又被沈海粟踹飞出去的老人,叹口气说道:“不知道,反正比我高。”

胖子翻白眼,听君一席话,如听一席话。

被踹的飞的老乞丐爬起来,也顾不得拍拍身上的泥土,大摇大摆向徐清沐走来。胖子立即眼观鼻鼻观心,这厮对于不了解的人或事,有着极其强大的好奇心。哪怕次次偷窥曹丹次次被揍,也丝毫没有放弃念头。如今来了个来历不明的老乞丐,一剑就能呵退千只狼群的剑修,说什么胖子也不能错过这个时刻。好在老乞丐并不介意胖子的存在,搓着手就问道:“那个男的真是漂亮姑娘的男人?”

胖子立马觉得时机成熟,献殷勤的机会来了,不待少年作答,自己腾的举起手来:“我知道我知道,他们晚上都睡一起。”

老头眼神暗淡下去。

“但是关系好像不太好,经常打架。”

老乞丐眼睛又一亮,搓手更加快速:“怎么个不好法?”

“有时候晚上沈队长会打王副队长,王副队长被打的嗯啊乱叫。”

仿佛被抽了灵气,像那泄了气的皮球,脸上的颓废之色在褶皱中愈发明显。最后硬生生撑着一口气,想在绝望中抓住最后一丝丝希望,老乞丐开口道:“能打多久?”

“有时候能打三刻钟。”

彻底绝望,如坠冰窖。

徐清沐实在忍不下去,直接一脚踹在老乞丐屁股上。这一脚,把胖子沈修齐眼睛踹的硕大,瞠目结舌。这么一个厉害的剑修,就这样被踹了?被沈队长踹,那是夺他人之妻,不共戴天,情有可原。可这做弟弟的随便一脚就这么踹出去,结果老乞丐反而乐呵乐呵的,莫非,这老乞丐有受虐倾向?

胖子抬眼看了看老乞丐,有点跃跃欲试。可看到身后悬着的生锈铁剑,想到一剑劈开的沟壑,胖子还是硬生生忍了下去。实在没这个胆子啊。

老乞丐看了胖子一眼,眼中光芒一闪而逝,似乎有点可惜。

修剑者,修剑更修心。自古剑修杀伐果断,战力卓群。江湖有言传:宁惹百丈圣人,不惹一剑之修。自古剑修强者遵心而行,看你不爽?一剑斩之。眼前这个名为沈修齐的胖子,根骨不错,心性似乎有点懦弱啊。不过不提也罢,为徐清沐培养亲卫,更重人心,似乎胖子跟徐清沐的关系,尤为不错,这,就够了。

至于帐门外的小娘们?还是要再拜访拜访的,医术对于轻衍诀上册炼体,有极大帮助。若能在两年内让徐清沐学会人体七十二穴位,掌握运气法门,倒是可以扔一本《圣济经》给她,至于能否保得住这天下医者皆打破头颅想得到的秘籍,那就不是他一个盯着女人屁股看的老乞丐所关心的了。于是老乞丐给了徐清沐一个“我很好,不用担心我”的欠揍表情,揉着被踹的屁股,继续向王雷芳的军帐所在处,舔着老脸,再接再厉,不嫌不弃。

胖子看到老乞丐走后,第一次郑重打量徐清沐起来。年纪轻轻不过十二三左右,头戴玉质发簪,腰佩三尺木剑。面色鹅白而不腻,眼神灵动而不阴。胖子在心里也不得不承认,确实有点“人中之龙”的感觉。不过可惜的是,军中这样的好男人不止一个,比他更为出色的人也不是没有,比如王钟鑫将军的儿子,王子乂。

徐氏王朝共有三大主力军队。王将军所属为徐家军“玄”字兵,共分为天干地支十二小队,细分下来属于“玄蛇营”而众人皆知,也发自内心佩服的便是王将军的儿子,那个年纪仅仅二十出头的一代翘楚,两年前就当上了“天”字兵的“天鼠营”首领,麾下十万重骑兵所向披靡,边境蛮荒最害怕的人之一。自身也在今年突破筑基前期瓶颈,正式达到中期。为人心狠手辣,做事不择手段,被一众拥簇者成为“百年第一人”,也被当今圣上亲笔宣旨,赐“义”字,中书阁内享有十二提名地位,国库内所有秘籍不限时段随时翻阅。也正是因为这,王将军虽然官职不高,却在队中无人敢忤逆。连“玄鼠营”营长纳兰培,都敬畏三分,谁也不愿意正面得罪未来极有可能破开武道极境,一步跨入地仙之流的王子乂。

想到这,胖子拍了拍徐清沐肩膀:“任重而道远啊。”不过随即回过头来,笑容灿烂,竖起个大拇指。

老乞丐终于等到了沈队长不在的那一刻,王钟鑫将军敕令沈队长巡逻,万般无奈之下,极不情愿的沈队长直接拔出佩剑,面色如水指着老乞丐,警告他别乱来,否则打不过你,也让你掉块肉!老乞丐仍旧笑嘻嘻搓着手,那口黄牙略微显得有点瘆人:“不敢不敢,在下有自知之明。”说着挠了挠裤裆,意有所指。

可沈队长一走,老乞丐就摸着进了王副对长的军帐。

徐清沐无奈,这老小子,是贼心不死了。

低头看着桌子上的七叶佛陀莲,手指一个不小心,被叶子划了一道血口,一滴血却被莲花悄无声息吸收了,不过少年并未察觉。

曹丹抱着一大推不知为何物的占卜用品,一堆脑丢在床上,气呼呼的谁也不理,活脱脱一个生闷气炸毛的小野猫。

少年看着坐着的曹丹,脑海中没来由想起一句:

少女情怀总是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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