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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在金苗的老家金村没有调查出金苗回来后密切接触的人,冯凯决定去金苗所住的蔡村再碰碰运气。
经过了大量的走访调查,冯凯觉得自己的运气还是不错的。
他对那些被大火殃及的邻居进行了再一次的调查访问,效果还是很差。邻居们纷纷说自己确实没有和金苗打过任何交道,甚至都不认识她,更不知道她会和什么人交往密切。询问到后来,几乎所有的邻居都不知不觉把话题带到了房屋修缮上来。也可以理解,他们满心愁着房子没人修缮,对于案件侦破的配合度自然不会很高。
就在冯凯快要失望,准备离开蔡村的时候,他被金苗家不远处路口的小卖部的老板娘给叫住了。
小卖部的老板娘四五十岁,精明能干的样子。她说,她有印象见过一个男人经常出现在附近,不是他们蔡村的人。这两个月内,男人到她的小卖部买了三四回烟。更重要的是,起火事发的那天晚上,这个男人又到小卖部了。男人那晚没有买烟,而是买了一瓶二锅头就走了。这个男人瘦瘦高高的、白白净净的,长得确实挺好看,看上去也很和善,所以老板娘才会对他有一些印象。
冯凯详细询问了事发当天的经过。原来事发当天,小卖部老板娘在晚上10点左右,见街上没人了,准备打烊,在这个时间点,男人来买酒了。当时,男人是空着双手的,什么都没带,看起来也很正常,没有什么异常的表情和动作,如果一定要说出点什么,那就是他看上去有点垂头丧气的,当时老板娘也没在意。但是在男人离开一个多小时后,老板娘洗漱完毕,刚刚入睡,就听见外面很嘈杂,起床一看才发现村镇街道上已是一片火海。
在询问老板娘为什么之前没向警方提供线索时,老板娘说,本来她完全没把这个男人和失火联系在一起,但是听说冯凯正在调查和那个租房女密切接触的人,她就想会不会这个男人来他们村就是找那个租房女的,要不为啥总来这附近?她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尤其是起火当晚那个男人也来了,这时间上也太巧了。于是,老板娘想来想去觉得还是应该告知公安一声。
这个信息对冯凯来说,无疑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晚上10点离开现场,11点多发生大火,这时间点也非常吻合。因为从点火到火势蔓延,也确实需要一些时间。虽然起火的时间究竟应该是半个小时还是一个小时还不好精确计算,但凭借生活经验,冯凯认为,只要火势起来得慢,一个多小时完全是有可能的。
冯凯按照老板提供的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信息,找到金村的管片派出所民警一个个核对、一个个排除,符合基本条件的人不多,所以没有花多少时间,冯凯他们就筛出了三名体貌特征和年龄都比较吻合的男性。那个时候的户籍资料上还没有照片,冯凯只能挎着顾红星的相机,秘密拍摄了这三个男人的照片,然后拿给老板娘去辨认。
老板娘的眼睛很毒,一眼就认出了金万丰,也因此,金万丰浮出了水面。
拿着金万丰的资料,冯凯进一步研究,他在金万丰的学籍档案和户籍档案里都发现了重要线索:金万丰和金苗是小学同班同学,而且金万丰的前居住地和金苗家很近。但是在第一轮普遍排查的时候,冯凯曾经找到金万丰进行过一般询问,而他当时却坚定地说自己并不认识金苗。
既然说谎,必有隐情。
冯凯在获取这一信息后,先斩后奏,自作主张对金万丰采取了强制措施,把他抓回了刑警大队。一般来说,要抓人,事先得通过刑警大队长顾红星的批准。可想而知,冯凯这个举动引起了顾红星的强烈不满。经过几次审讯,金万丰依旧一口咬死说自己不认识金苗,自己和金苗没有任何关系。口供一时拿不下来,也让顾红星对冯凯的草率行动更加不满。
此时,因为媒体一直在追踪此事,不知道他们从什么渠道得知了小卖部老板娘给警方提供重要线索的事,于是对小卖部老板娘进行了采访,还在报纸上呼吁警方应该给予小卖部老板娘一定的奖励。
看到报纸,金苗租屋的邻居纷纷如法炮制,来公安局提供“线索”:有的说他们确实看到金万丰进出过金苗的住处;有的说当天晚上起火前,他们在家里听见了金万丰和金苗的说话声;还有人说那天晚上听见从现场传出来的不是说话声,而是吵架声,因为声音很大很激烈;甚至还有人说亲眼看见金万丰和金苗撕扯在一起……
众多“线索”,鱼龙混杂,难辨真假。但是,有了这些旁证的支撑,冯凯更加认准了金万丰就是本案的凶手,觉得金万丰只是抱着侥幸心理负隅顽抗罢了。但是在专案会上,顾红星却提出,除了口供,他们没有任何实际的物证可以指认金万丰就是凶手。
可是现场已经被烧毁了,去哪里寻找可以直接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尤其是物证呢?那不就是在强人所难吗?所以冯凯的笔记本上第二次出现了“迂腐”二字。
要搁在以前,陶亮要是知道真正的冯凯如此形容顾红星,一定会拍手称快、深表认同的。但是此时,他在心里却隐隐地站在了顾红星这边,于是他翻过了笔记本上的那两个字,继续认真地往下读。
按照顾红星的计划,应该把现场进行网格化分区,然后按照每个分区进行顺序编号,再根据序号顺序,逐一把各个分区内所有烧毁的灰烬都进行筛查,在灰烬里寻找一些有可能证明犯罪的物证。
顾红星的这个取证思维已经非常先进了,因为在陶亮的年代,对于疑似命案的亡人火灾现场,现场勘查员都是需要这样做的。这不仅是为了寻找物证,还能够对物证进行具体定位,有助于案件分析。顾雯雯就经常会灰头土脸地从火灾现场回家,然后一洗澡就是半个小时。
公安队伍是以服从为第一要务的,所以大队长顾红星这样提出来了,其他人也不好说什么,即便有怨言,也只能默默地去做。可现场一片凌乱,如果真的按照顾红星说的以网格式筛查,估计没有半个月都筛不完。
这时候,性急的冯凯又打起了走捷径的主意。
他和卢俊亮聊了一次,主要话题是致伤工具。卢俊亮虽然没有什么经验,但是从医学的原理上认为,死者的颅骨两侧都有骨折,虽然翼点处比较薄,但想徒手打成骨折还是有一定难度的,而且恰好两侧都有骨折,那么徒手伤的概率就不大了。
如果按照书上说的,骨折线边缘有骨质压迹就是金属钝器打击所致,那么可以肯定死者的头部损伤应该就是金属钝器打击所致。再结合小卖部老板娘的证词,金万丰在事发当晚离开现场的时候,身上并没有带任何工具,那么说明这个工具应该是被金万丰遗留在现场了。金属钝器的种类并不多,尤其是一个年轻女性的住处,按理说应该更不多了。所以冯凯认为,无须再对现场一点点进行筛查,直接在灰烬废墟里面找能够作为凶器使用的金属钝器就行了。
但是,冯凯的提议被顾红星否决了。顾红星还是坚持筛查灰烬,因为直接找工具,感觉有一些投机的成分。
冯凯不服。所以,就在刑警大队全员都在筛查现场灰烬的时候,冯凯则在火场废墟里面翻来翻去,并没有认真投入筛查现场的工作中去。可能是有幸运之神附体吧,冯凯在现场“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翻找过程中,居然还真的从坍塌的五斗橱框架下面找到了一把锤子。
因被没烧毁的抽屉遮挡,这把锤子没有被烧灼,也没有烟灰炭末黏附,算是一个保存得比较好的物证了。当时冯凯也没有过多寄希望于这把锤子,只是看这把锤子保存完好,于是把它用袋子装好,带回了刑警大队。
提取了物证,就要检验。顾红星拿到锤子就立即对锤柄进行了指纹显现,果然显现出了几枚指纹。通过比对,这几枚指纹还真的就是金万丰的。
现在的冯凯看到这里,心里并没有什么波澜,因为就像顾红星在他家里吃饭的时候说的一样,这是一个孤证。虽然从取证到指纹显现再到指纹比对,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但并不能直接证明犯罪。
当时的顾红星也是这样想的,而且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死者金苗的头皮上是有伤的,而锤子上并没有血。
可当时的冯凯却欣喜若狂,他认为已经证据确凿了。顾红星不是要实际的物证吗?现场提取到金万丰用过的锤子,金万丰还狡辩说自己不认识金苗,那不是这个金万丰杀的人,还能是谁干的?
据卢俊亮说,顾红星和冯凯因此发生了剧烈的辩论。当然,这里说辩论,应该是卢俊亮美化了二人之间的争吵,隐瞒了由此产生的嫌隙。
冯凯认为,凶手在用锤子杀死人后,有可能清洗凶器。顾红星则认为既然凶手要点燃现场毁尸灭迹,何必再清洗凶器?既然清洗了,为什么只洗掉血迹,而不洗掉指纹呢?
顾红星还认为,锤子被发现的位置是在五斗橱的下面,而不是尸体下面,两者是不是有必然的联系,还有待商榷。
冯凯很生气,他觉得已经有了铁证,顾红星何必再这样吹毛求疵?是不是非要再结合金万丰供认不讳的口供,顾红星才能服软认输?
于是冯凯拿着锤子这个铁证,再次提审了金万丰。
这一次审讯,笔录记录得很简单,看起来是主审人冯凯对金万丰的狡辩之词丝毫不信。但从只言片语中,还是能看出金万丰是如何解释这一情况的。
金万丰和金苗从小是同学,也是邻居,虽不能说是青梅竹马,但两人关系着实不错。后来随着他们小学毕业后金万丰搬家,两人关系逐渐淡化。今年过年之后,金苗从外地打工归来,两人在蔡村偶遇。偶遇之后,金万丰就知道了金苗的临时住所所在,而金苗说为了能顺利离婚,必须对此住处保密。金万丰此时单身,金苗的婚姻又名存实亡,于是,他对一直心怀好感的金苗展开了追求。但一来是为了金苗能顺利离婚;二来是防止有“金苗外遇才提出离婚”的谣言,保护金苗的个人名誉,金万丰对此事一直保密。所以当警察问到了他,他为了保护“逝者的尊严名誉”,选择了撒谎,说自己不认识金苗。在和金苗秘密接触的一个多月内,金万丰帮金苗做了不少事。那把锤子是事发前几天金苗家的窗户损坏了,他带过去帮忙修理窗户用的。修好窗户后,两人聊了一会儿天,金万丰走的时候忘记带走锤子了。因此,锤子才会遗留在现场。
以现在的冯凯来看,金万丰这算是对重要物证有了一个合理的解释。但是从讯问笔录里的言辞来看,当时的冯凯是完全不信这套说辞的。他不停地强调让金万丰老实一点,不说老实话,就会从严处理。他反复强调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不知道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句话起到了作用,还是其他的原因,在冯凯提取到锤子后的第二次审讯记录里,金万丰的供词就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他供述自己是出于情、财纠纷等原因,一怒之下杀死了金苗并点燃了现场。
现在的冯凯仔细看完笔录后,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刚“穿越”到这个梦境的那天,冯凯去看守所提审金万丰,当时金万丰对自己说的,和这份供词上的表述几乎是一模一样的。虽然不至于一个字都不差,但是两次供述的吻合程度之高,让人有一种不真实的感受。
冯凯知道,自己之前产生的那些不安的直觉,都是有原因的,这一起案件,确实存在问题。金万丰给出的两个杀人动机,都禁不起推敲。如果金万丰真的存在劫财的想法,连存单和死者身上的金手镯都没有拿走,那实在是说不过去;如果金万丰只是因为感情纠纷而杀人,那也很不合理,因为金苗是真的在努力推进离婚这件事,连家都不回去住,金万丰没有道理这么快就失去耐心,闹到要杀人的地步。
刻意地让一件事情变得合理,反而显得更加不合理了。
怪不得顾红星会在冯凯提出“孤证”这一概念后,让他重新思考金万丰的案件。利用孤证去定死一件案件,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而在这个孤证还存在合理解释的情况下依旧用以定案,那就是一件更加可怕的事情了。
但毕竟那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人们的证据意识还非常薄弱,加上检察院提前介入后,金万丰并没有更改他那套认罪证词,所以这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
尤其是当各家媒体知道公安局已经拿到重要证据之后(很有可能是之前的冯凯为了邀功故意透露的),纷纷跟进报道,对此案的破案过程进行了一番神话般的描述。本案的主办侦查员冯凯,也就被媒体披上了神话般的外衣。
有了媒体的渲染,当时又急于宣布破案,以安民心,再加上受损房屋的主人们纷纷拿到了政府的赔偿,这件事情就一传十、十传百地在龙番市传开了。没有人关注可怜的金苗的故事,大家关注的是被夸张甚至神化的破案故事。
这也是陶亮通过梦境来到这个年代,周围所有人都喊他“功臣”的原因了。
合上案卷和笔记本,冯凯高声叫道:“小叶,小叶。”
隔壁的内勤小叶一溜烟跑进了一中队办公室:“怎么了,凯哥?”
“这案子不行,要重新审,你和检察院说一下,虽然他们提前介入了,但是我们自己要重新完善。完善后,再移送起诉。”冯凯扬了扬手上的案卷。
“啊?”小叶对冯凯的突然转变很是意外,说,“那,办案期限……”
“再给我几天时间就行。”冯凯说。他心想,这个年代,对办案期限的要求好像也没有那么高吧?
正经过门口的顾红星听见了这一对话,欣慰一笑,走开了。
(1) 泥子:粉刷墙壁时为了使表面平整而涂抹的泥状物,有的地方也写作“腻子”。
(2) 渗透性客体:可以被水或其他流体浸润的客体。
(3) 茚三酮:一种用于显现犯罪现场潜在性指纹的试剂。它能与指纹遗留物质中的氨基酸分子或氨基酸化合物发生化学反应,生成鲁赫曼紫,从而将指纹显现出来。
(4) 编者注:丫丫,大名袁婉心,是林淑真的同事。林淑真曾经想撮合冯凯和丫丫,前情详见《燃烧的蜂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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