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第30章
陵光敲了敲鱼南壁的房门:“睡了吗?”
门里由远及近传来一阵拖沓的脚步声,门开了,鱼南壁杵着门:“何事?”
看着她,陵光难得哑然。
她披散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后背半边身子被一层蓝紫色的焰芒包裹着。
“你这是……”这层跳跃的火焰陵光当然眼熟。
鱼南壁不以为意,撩了撩滑落下来的发丝,她就是仗着离火并不伤她,这比吹风机好用多了:“我在烘干头发,你找我什么事?”
没想到离火被她开发了这种功能。
陵光低头笑了笑,后退了两步:“你不想知道谭有恒和赤首说的那个东西是什么吗?”
鱼南壁惊喜:“你知道了?”
陵光指了指放在客厅茶几上的一本书。
什么东西,不能直接说,这么拐弯抹角的。鱼南壁直接伸手:“我烘头发呢,坐不了沙发,你递给我,我这只手上没有火。”
陵光本来是觉得站在她一个女子房间门口说话到底有些不大自在,故而把书放在客厅的茶几上,此时见她毫不在意,转念一想算了,一间房都住了,何必在意这些小节呢?
陵光把书递到她手里。
是一本《阅微草堂笔记》,其中一页被折了一只角。
鱼南壁翻开,那页纪晓岚讲了一个故事:他祖母有个堂弟叫张宝南,他的母亲非常喜欢吃鳖。有一天,家里的厨师买到一只巨鳖。厨师准备用它做菜,先用刀砍掉了鳖的脑袋,结果一个约莫四五寸大的小人从鳖断掉的脖子里钻了出来,神色仓惶地围绕着巨鳖的尸体奔跑。
厨师吓得昏倒在地,等大家把他救醒的时候,那个小人早已不见。厨师醒来和众人说这件事,大家都不相信,厨师也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于是继续做菜,剖开了鳖的身体,发现小人竟然在鳖的肚子里,已经死了。
这个小人五官清晰,四肢手足同人一模一样。戴着黄色的帽子,着蓝色的衣裳,腰间系了一条红色腰带,脚蹬一双黑色靴子。
这事传了开去,引来众人围观,现场有个姓岑的儒生一语道破这小人来历:这叫鳖宝,如果得到活的,割开自己胳膊上的肉,把它塞进去,它就会长在里面,以宿主的血为生。“人臂有此宝,则地中金银珠玉之类,隔土皆可见。”
等宿主被鳖宝喝光了血死掉,他的子孙可以继续把放在自己的身体里,这样子孙后世代代都可享荣华富贵。
张宝南的厨师听说了之后,十分后悔,提起这件事,就会扇自己的耳光,后来竟然因此郁郁而终。
鱼南壁对故事末纪晓岚外祖母曹太夫人的感慨一扫而过,囫囵读了一个故事大概,她抬眼:“确定?我倒是没有听说过这个东西。”
“鳖宝属灵。据我们听到的只言片语,最有可能的就是撇宝了。”陵光不紧不慢地把手机里的一则文档调出来递给她看,“鳖宝有文字记载的都在清代,所述相差不大,都是以人血为食,助人寻宝,得鳖宝者有如获得一双透视眼……”
“透视眼?”鱼南壁原本在滑手机,一边看他整理的一堆资料——他列出《右台仙馆笔记》《竹叶亭杂记》还有《聊斋志异》中鳖宝的记载,一边听他说话,忽然她打断陵光,“你说透视眼是什么意思?”
陵光一怔,不明所以:“你是不明白透视这个词的意思?”
他想了想该怎么解释这个词:“就是目光可以看穿不透明的物质,就如资料中说视可入木三分。”
鱼南壁没有说话,她沉着一张脸,后背原本将熄的离火之焰突然无风猎猎猛涨半尺。
陵光眼角一跳:“怎么?”
鱼南壁深呼了一口气,迫使自己语气冷静,可她身后的离火之焰和她眼中有如实质的冷冽却并不是那么一回事:“没事。我只是想把他的眼珠子抠出来。”
陵光甚少听到她会说这么凶狠的句子,他心念一动,突然明白她在想什么,他握拳轻咳了一声:“我想,鳖宝的作用只能识宝,不可用于他处。”
鱼南壁扬眉。
陵光用手指点了点手机:“……没有一丁点记载。”
既然没有自己所想的龌龊事,鱼南壁身后的火倏然熄灭了,她垂眼用手指插进头发试了试,已经干了。再抬起眼时,她又变得漫不经心起来:“那随他去呗。反正也活不长。”
陵光摇头:“不……”
“不什么不?”鱼南壁不解,“这毕竟也算他家传家之宝吧。我们难道要抢他的?”好像没有必要吧。
纪晓岚是怎么写来着的?鱼南壁低头翻书,念出刚刚她一扫而过的内容:“是以命博财也,人肯以命博,则其计多矣,何必剖臂养鳖。”
陵光失笑:“我不是觊觎鳖宝,只是你不觉得他在我们身上有所图吗?”
是有一点,那强迫热情的态度,但是——
“我们有什么值得他所图的呢?”鱼南壁突然想起头上的簪子,“难不成是建木簪?”
陵光蹙眉,心中猜想了数个原因,但他并未说透:“且再看吧。”
夜色如墨,原本赤首可以泡在泳池里,享受这万籁俱寂的时刻,沉浸于透过玻璃顶投射下来的星月皎皎。此刻他只能盯着别墅灯火通明的三楼,默默猜测谭有恒到底有没有信他说的话呢?
赤首和谭家认识的时间可以追溯到清末。那个时候的谭家已经从一个川地贩盐马帮的马锅头,摇身变为当地的大商贾。全因为得到高人指点,得到了一只鳖宝。
赤首虽已可化为人身行走内陆,但是旧习所致,他见到水时,还是忍不住想在水中休憩。因此他总是在有水的地方常驻,某一晚,他化为原形在湖中休憩时,被谭家一网捞了上来。
谭家贪心,明明已经有了一只鳖宝,总是再想得到一只。谭家下人把湖中休憩的老海龟当成巨鳖捞起,欢天喜地地送给主人。
谭家以“士有百行,以德为先”排序,那个时候谭家家主名为谭德诚,他自然认出这是一只龟,还是一只百年巨龟。虽不是巨鳖,但有鳖宝在身的谭德诚一双利眼瞧中了赤首花纹古韵清晰,内蕴深藏的龟壳。
眼见他要宰杀自己,赤首无法,只能显出人身。
当时谭家鳖宝传世已有四代,鳖宝全靠谭家精血喂养,故此,谭家子嗣一直不丰,且早亡,谭德诚这一代差点绝嗣。
龟向来以长寿著称,谭德诚年逾四十,自觉所剩寿数不多,但后院妻妾数十,膝下却无一子。谭德诚问赤首有无解决之法,赤首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喂了谭德诚一滴自身精血,原本只是以期能延长谭德诚性命,熟料,百日之内,谭德诚就有了子嗣,并且活过了七十。
于是在放走赤首之前,谭德诚和赤首签下契约,谭家可保赤首富贵,赤首则在谭家每代子孙接收鳖宝之前,喂一滴精血供养鳖宝,可保每代谭家血脉延续。
赤首不问谭家内部事,谭家也从不过多干涉赤首。从谭德诚一代算起,谭有恒算是他签下契约的第五代谭家家主。
赤首仰着头,在水池中沉沉浮浮。整只龟占据了泳池一小半的面积。
但是谭有恒在窗户前并不能看清楚,他只能看到窗户倒映出的屋内景象,窗户照得他的脸色有些失真,他模糊的身影后,一个同样面色模糊的保镖正垂手汇报。
“我们跟了一路,他们并没有发觉,最后在南码头上了轮渡,我们没办法赶上同一班次,但查询了一下岛上的酒店情况,能出动车子接送的酒店一共就两家。”
“嗯,辛苦了。”谭有恒已经不在意他们入住了哪家酒店。
保镖微一躬身,站到房间门口,继续值岗。
谭有恒全力接管了谭士隆的班子,没有人心里有别的念头,这一个礼拜,他们见识到了这个年轻人的手段和他的父亲是如初一辙的狠辣。
现在深夜1点,这间书房还有一堆人各对着电脑研究几段监控。这是谭有恒在听赤首说了梅清清被谭有升绑架后突然临时从翠色春晓调取的监控。
“怎么样?有没有找到这个女人的影子?”谭有恒转到他们身后问。
他们面前摆了几张照片,赫然是梅清清。
“没有。”
谭有恒并不意外这个答案,他继续问:“那有什么异常吗?”
几个人面面相觑,一时间场面安静,半晌,只有一个人颤颤巍巍挪了挪电脑:“老板,这只猫算不算?”
谭有恒在他让出的位置上坐下。
一时之间,并不能在视频中找到他所说的猫,但是放大再放大之后,模糊的分辨率之下,经过指点,谭有恒终于一团黑乎乎的景象中中看到一点深色漆黑突然变大,跃出栏杆。
“我们做了对比,应该是这只黑猫。这个监控没坏掉之前,曾拍到它跳上去的画面。”手下又拖过来另一只电脑,“不久之后,监控就坏了。不知道突然变大是因为什么。”
手下人百思不得其解,努力想从科学角度来解释这件事:“可能身上套了一只塑料袋,也可能是炸毛?”不是说猫咪是液体动物吗?
谭有恒靠上椅背,眉头紧锁:“看看这只黑猫有没有出现在别墅周围。”
世上既然有一个赤首,焉知没有第二个?
https://www.lvscwx.cc/books/91100/91100098/25037308.html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www.lvscwx.cc。顶点小说手机版阅读网址:m.lvscwx.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