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挖野人参
“你跟你们拼了——”郭倩继续发疯。
因为帮了叶云芬一把,陈春英也被她趁乱薅下一把头发。
本就产后脱发严重的陈春英一下怒了,扭头朝郭倩瞪眼愤怒道:“有话好好说,你不就是想要钱吗?”
郭倩冷笑一声,一字一句咬牙道:“咋滴,她叶云芬毁了我闺女青春,一点钱就想打发我们?做梦!”
陈春英看她那撒泼的样子,就知道事情大条了。
郭倩这是逮着了机会,想狮子大开口。
叶云芬这会也不装晕了,立马在陈春英的搀扶下回屋,嘴上道:“郭同志,咱们回家慢慢聊。”
“谁跟你慢慢聊!”郭倩嗤笑一声,却是跟了上去。
她的两个儿子也跟上前,跟左右护法一样紧紧守在她旁边。
路上,郭倩又是在骂他们一家人砸锅卖铁凑钱给罗玉玲买了一个供销社的工作,结果却被她怂恿害得下乡,要叶云芬负全责。
叶云芬一开始还以为她是在诓自己想要更多钱,结果就看郭倩双眼通红的拿出工作证明,甩在自己脸上。
“狗娘养的,我跟你们阎家势不两立!”
叶云芬看着工作证这下整个人都愣住了,后悔不迭。
她是真想不到,郭倩竟然这么疼爱女儿,不惜掏出一大笔钱来买工作。
“那个……云芬啊,我家里还有汤在煲着,我先回去了。”眼见情形不对,陈春英赶紧找了个借口开溜。
要说叶云芬能嫁给阎国军,那也是见过大风大浪的女人,很快镇定下来安抚郭倩道:“郭大娘,这事儿确实是我做得不对,没有跟你们一家提前打过招呼,我向你们道歉。这样吧,你们买工作的钱我来出,我还答应了玉玲她下乡以后每个月都额外再给十块钱补贴,我涨到十五元,再寄一些粮票,您看这样安排行吗?”
罗家二哥一听眼睛都亮了。
家里为了帮小妹找工作不仅是把父母棺材本都掏出来了,还跟亲戚朋友借了大几百欠下一堆人情。
叶云芬愿意赔偿,那等于他们家白得一个供销社售货员的工作……
相比于二哥内心的小九九,大哥显然没这么自私,直接一拍桌道:“这么点钱就想买断我妹的一辈子!我告诉你,不可能!除非你让阎政扬把我小妹给娶了!”
“没错!”郭倩也点头附和,补充道:“那个工作再加上三转一响、一辆自行车,就算是给咱家闺女的彩礼了。”
这是罗家人得知小妹瞒着他们所有人偷偷下乡后商量出来的结果。
用郭倩的话来说,既然罗玉玲下乡已成定局,那就要在能让她过得好的情况下,把利益最大化。
叶云芬其实已经料到了她们会狮子大开口,幽幽道:“我倒是想把玉玲嫁给政扬,但那也得政扬肯才行。我这次安排她下乡,就是为了撮合两人关系。”
“你放屁!”罗家大哥又是一拍桌,把实木茶几拍得抖了三抖。
他怒道:“下乡跟结婚能是一回事吗?你这是害玉玲,想让她去北大荒受苦!”
罗家大哥工作的鞋厂就有一个同事的弟弟之前也是在北大荒下乡,去年回来了,结果双腿都被冻坏了只能锯掉留下终身残疾。
他的描述,给大家都对北大荒留下了深刻的心理阴影。
那就是个艰苦的蛮荒之地。
叶云芬道:“政扬如今在北大荒工作,玉玲就是嫁给他,那也得去北大荒随军啊!总不能让夫妻俩分居异地吧。”
“就你歪理多,行了,赶紧让政扬跟玉玲打结婚报告,不然我闹到市政府去!”郭倩威胁道。
她就是拿捏了像叶云芬这种位高权重的人爱面子。
这事儿确实是叶云芬失误,将把柄主动送到了她手中。
叶云芬闻言很为难,表示要和阎国军商量一下。
但郭倩等人围在她家中不肯走,无奈之下,叶云芬只能先掏出一千块打发了他们。
这整整一千块,即使是她也有些肉疼。
等到阎国军晚上回来,满大院都传开了。
不用叶云芬开口,他就知道了这场闹剧,满脸怒容。
“你就这么想逼着政扬结婚?!你看你,像样吗?”
叶云芬十分心虚,目光躲躲闪闪,低声道:“我就想着让他早点成家立业,不然一个人在外面晃着也不像样……”
阎国军气得动手扇了她一巴掌。
“你看你干的好事!”
这事儿传出去,对阎家影响不小。他得花费不少力气才能将风波平息下来。
“对不起。”叶云芬捂着脸,心中肠子都快悔青了。
早知道这罗家人这么难缠,她指定不会招惹罗玉玲。
“不过……罗家人说了,一定要政扬娶玉玲,否则他们就要上政府门口告状。”叶云芬弱弱道。
阎国军一听,又是气得胸疼。
“你想都别想,让政扬娶她是不可能的事!”他冷冷道。
“可政扬要是不娶,咱们家就要毁了啊!你的仕途怎么办?我看罗家那个疯女人真的会一头撞死在市政府门口……”叶云芬急了。
阎国军面无表情道:“那也不可能牺牲我儿子的幸福!”
其实这一会,阎国军也品出了一点不同。
后妈毕竟是后妈,不是亲生的,就不会为孩子考虑。当初二儿子想娶冬夏那姑娘,叶云芬坚决反对。
这个罗玉玲,条件这么差,父母只是在军政机构里打扫卫生的清洁工,叶云芬竟然也敢叫她嫁给自己这么优秀的儿子阎政扬。
叶云芬结巴道:“那、那罗家人怎么办?”
“我会处理。”阎国军瞪了她一眼,常年久居高位在军营修炼出的气势不威自怒:“你以后再整这些幺蛾子,休怪我翻脸无情。”
……
下午冬夏准备出门搜集草药,扩展充实一下空间的农田。
在空间里种菜就跟QQ农场一样,浇了灵泉水后长势特别快,一茬接一茬地冒出来。她之前种的那些萝卜青菜红薯都已经成熟了,挖出来堆放在边上像小山一样。
空间有保鲜功能,不怕东西放坏。
这么多菜都够吃到明年了,冬夏就想着换一波珍贵草药种植。
看看今天出门能不能遇到。
想着,她就背起背篓,带上锄头、手套,全副武装地出门。
远远地,冬夏就看到岛上有一座小山丘。再加上丘陵纵横,她琢磨着以这里的气候、海拔和地形应该很适合人参生长,说不定会有野人参,便跟连队的人打了声招呼准备过去。
沈东方听说她要上山找人参,便拿上步枪道:“我跟你去吧。你一个小姑娘,万一遇着狼就危险了。”
冬夏其实也不敢一个人去,有人陪着最好,当即点头。
出发前她不忘带上了军用水壶和搪瓷缸。
沈东方要交给她一杆猎枪,让她带着防身,冬夏有些迟疑道:“这个我不会用……”
“你们这些新兵蛋子,没经过训练。”沈东方嘟囔了一声,又道:“今天就算了,赶明等农忙过了我要叫场长给你们开班加训。住在北大荒的人,咋能不会使枪?”
听说以后能学打枪,冬夏还有些兴奋:“真的吗沈队长?”
沈东方:“你们这些女娃娃,不会使枪,以后要被野兽叼走的。”
恐吓完毕,他满意地看着冬夏瞬间安静的样子,就带着人往山上走。
路上他说自己经常跑这条山路。这座山,被他们取名野鸡山,因为山上常年有野鸡兔子遍地走,每逢冬天上山打猎,总能收获良多,偶尔还能碰上成熟的栗子树。
冬夏第一回上山,天气晴朗,一切都觉得新鲜,听到沈东方对野鸡山的描述,不禁咽了口口水道:“沈队长,那咱们今天能打到野鸡不?”
“那也得看咱们有没有这个运气。”沈东方斜睨她一眼,拿枪杆托点了她一下,道:“想什么呢,就算打到野鸡了,那也是咱们连队的公共财产,得拿回去充公。”
冬夏顿时没了念想。
得,老实找她的人参去吧。
沈东方又道:“不过咱们雁窝岛资源多。肖场长之前定下过特例,知青要是打猎或是弄到什么山货,只要给连队上交三分之一,剩下的可以自己留着。”
冬夏心想,还有这种好事?
可惜她不会打猎,也惜命得很,不想为了一口吃的来到没人的森林里以身犯险。
两人边走边聊,等到半山腰上时,冬夏已经拔了大半框草药。
不得不说这北大荒真是极品宝地,一路上她就发现了许多在市面上难得一见的珍贵野生草药。而且都是长了十几年二十年的,药效非常不错。
沈东方不懂草药,就在旁边看着她拔,不时帮她放风,期间眼疾手快逮着了一只兔子。
那兔子白白胖胖的很肥,他提在手里掂量了一下,笑道:“得,晚上又有加餐了。见者有份,我回头分你只兔腿。”
冬夏:兔兔这么可爱,怎么能吃它?
但想到美味的兔肉还是忍不住咽口水。
就这样满山乱转,在天黑前,居然还真让冬夏发现了人参的踪影。
那是一株很小的“二夹子”人参,只长着两片复叶,瞧着参龄比较短。
挖人参讲究挖大留小的规矩,不能竭泽而渔,但冬夏是要把它移植到空间里去种的,故也不嫌弃,戴上手套亲自用手去扒距离它一米范围内的乱草树叶,再仔细剥离土层,清理每一根人参须,保证不损坏人参的任何一个部分。
沈东方看她弄得这么小心翼翼,不禁好奇地凑过来问:“你在挖啥子呦?”
冬夏笑道:“是人参。”
“咱们这儿荒山上还有人参?”沈东方大为震惊。
“是啊。”冬夏道:“以前没人上山开采过吗?”
“没。”沈东方直摇头,“咱们都是大老粗,哪儿有人懂这个。”
冬夏闻言一喜,这里能有二夹子小参,又常年无人踏足,说明极有可能还存在大参!
她又在附近仔细找了找,果然发现了两株枝繁叶茂的老参,最后耗时仔细将其挖出,那体积之大,把冬夏和沈东方都吓了一跳。
“嚯,这得是几十年的人参吧?”就算沈东方不识货也看出了这支人参的非凡。
冬夏随口应了声“嗯”,内心无比澎湃激动。
这两支参一大一小,最大的估摸着也就两个巴掌大,但其根系太粗壮了,密密麻麻就像前世首都的地铁交通一般,足足有几百分系根!
这也意味着,它是一株极为罕见的野生百年老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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