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抽签决定去留
“冬夏,你还没洗好啊?”向春霞在门外奇怪问道。
“快好了…你再等我一下!”又过了好一会冬夏才神清气爽地走出来。喝了灵泉水后,她身上涌现出大量乌黑泥垢,用了整整三大桶热水才清洗干净。
当然这些热水是她额外花钱买的。要是普通知青,最多一人分到一小盆,简单擦洗一下就算完事。
“你这都快洗了一个小时,南方人就是爱干净。”向春霞感叹道。
冬夏道:“我这都快一个星期没洗澡了,身上脏得都能搓出泥垢,可不得好好洗洗。”
“也是,我刚身上也一股馊味儿。”向春霞拿着肥皂和她回屋,就见那些女知青蹲在地上,个个愁眉苦脸。
还有人在炕上拿煤油灯和蜡烛摸索着,结果差点手抖烧到棉被。
“你们这是干啥?咋不睡觉?”向春霞没忍住问。
“床上有跳蚤和虱子!”孙红梅一脸心有余悸的表情。
“是啊,这玩意见人就往衣服里钻,痒得厉害。”另一个来自杭城的女知青抱怨。
她们都是在城市长大的姑娘,很注意卫生,哪儿能忍受这个。
向春霞也一脸为难,大家都累了一天了,总不能不睡觉吧?
帐篷里没灯,光靠蜡烛抓虫不靠谱。
最后还是有女知青扛不住困意,想先上床睡凑活睡算了。
帐篷里角落漏风,那个杭州女知青从包里拿出报纸上前将其糊起来。
“你带报纸了没?”冬夏转头问。
“带了……我找找。”向春霞在包里翻了半天,掏出一大卷旧报纸。
冬夏先把报纸铺在木板上,让向春霞把棉被垫巴卷起来,两人一起挤进去把身上都包起来。
不知道是不是灵泉水的缘故,冬夏并没有被虫子咬。
疲惫了一天,哪怕是冷硬里的木板床,她也很快进入梦乡。
托她的福,向春霞也一夜好眠。
其他女知青就没这好运气了,一整夜辗转反侧。
哪怕是陆娇娇,也几乎一夜未眠,第二天顶着两个硕大黑眼圈起来。
“你们听见没?昨晚外面还有狼嚎。”孙红梅一脸恐惧。
“真的假的?!”向春霞吓了一跳,她昨晚睡太沉了什么都没听见。
“你俩睡太死了,昨晚我们都吓得半死。”潘芸洁抱着双臂道。
陆娇娇也忧心忡忡:“咱们在这劳动,不会被狼叼走吧?”
冬夏看了她一眼道:“这边以前都是荒原沼泽,有狼很正常。”
想起原主死后,就是被狼给叼走吃了,连尸体都找不到。
等到男知青们过来,也谈论起昨夜有狼的事情。
他们其中有一个叫许大军的男同志是本地人,鹤市来的,闻言道:“有狼算什么?我听俺娘说,这边还有狗熊呢!”
见陆娇娇吓得小脸惨白,陆振国皱眉道:“你别乱说,净吓人。”
“哪儿乱说了。”许大军不以为然道,“北大荒和苏联交界,都说苏联那森林嘎达狗熊遍地走,咱这儿肯定也有哇。”
“行了,大家都起床了吧,过来吃饭。”老陈营长似乎是听到了他们的议论,走过来严肃道:“北大荒确实是有野兽,但是咱们农场建立以来,知青的安危都是有保障的。只要你们不随意乱跑落单,不会发生意外!”
众人一听这才松了口气。
农场营部的人把他们带到后面的红砖房子里,这里烟囱袅袅往天空冒着白烟,煮好的饭菜已用铝铁盆装着,放在桌上。
有一道红烧茄子炖土豆,一道酸菜炖猪肉。旁边放着一个竹篓框,搁着热气腾腾的蒸苞米。
真有肉菜,这可把知青们高兴坏了,个个拿着自带的饭盒或碗上前打菜。
老陈营长道:“大家都敞开了肚子来吃!这猪是咱们农场自个养的,昨天为欢迎咱们知青的到来特地杀了一只。吃饱一会都到会堂集合,迎新活动后,我们将采取抽签的公平方式决定大家插队去哪里。”
不过这会没人听他说话,大家都忙着吃饭。
陈营长见状就先走了出去。
女知青们都围在一桌。还有几个坐不下的,只能坐到男知青那里。
不知道是不是昨晚喝了灵泉水的缘故,今天冬夏感觉特别饿,一连啃了三个玉米都不得劲,捧着碗还想绕过去再盛点土豆。
负责饭盆打饭的老知青不满道:“你这都吃了多少还要吃啊?你一个人可以顶个男知青的饭量!”
“谁规定女生就要吃的比男生少?刚才陈营长才说过,今天午饭管饱。”冬夏毫不退让。
老知青只得不情不愿地给她又打了一勺。
冬夏顺手又拿了一根玉米。回去时向春霞也挺惊讶,“你吃这么多啊?”
冬夏贴近她耳朵,悄声道:“我有预感,这会是咱们来这里吃的最好的一顿饭。还是趁现在能吃多吃点,以后可能就吃不到了。”
向春霞深以为然。
要知道去年全国闹饥荒,她平时在京市都很难吃上一口肉。
而且她们今年来北大荒的这一批新知青特别倒霉。
以前的北大荒缺乏人才,过来的知青大多被安排在了知识文化岗位上,活儿轻松,每月还能拿工资。但自从今年开始,知青严重饱和,她们这一批过来只能分配到各连队下乡,在一线干活,想要粮食吃饭就靠工分过活。
吃过饭后,她们各自去水池那把碗筷刷了,便去隔壁大会堂参加迎新活动。
开场就是每个人自我介绍。
在场知青们来自天南海北,就连从云南千里迢迢来的都有。
人太多了,冬夏没有全部认识,就记得了几个人。
比如那个杭城的秀气女知青叫宁秀秀,今年刚满二十。
一个从津市来的小姑娘,张凤娇,才十七岁。
还有一个留着短头发,瞧着就十分精明的刘美花,是从江西省来的。
她们都是剧情中出现的人物。
这个刘美花更是重要女配,一直跟在女主陆娇娇身边。两人算是朋友。
男知青中,除陆振国外,还有一个同样外貌凸出的男同志周贺杰。
他自然就是男二了。
和陆振国的正派英俊类型不同,周贺杰长得很妖孽。俊美精致的五官犹如一笔一画精工雕琢,纤长浓密的黑睫下是一双如子夜寒星般的多情凤眼。
别的男同志都穿军装,他偏偏穿着白衬衣黑裤子,皮鞋,头发打理得也很精致,是后世港城流行的那种中分郭富城头。
冬夏乍一眼看他,还以为是个明星,港味好浓。
自古男二都深情,周贺杰也不例外。
他知道自己是资本主义出身,配不上陆娇娇,一直默默陪伴在她身边,为她遮风挡雨。
等到八零年政策好起来,他在美的亲生父亲回国探望,想要把他接回美国,他依旧为了女主留下来,后来做生意成为一方巨贾,终身未婚,把财产都留给了陆娇娇和陆振国生的儿女……
冬夏心中直犯嘀咕,这样的男人只存在低脂无脑的短剧。
现实中,哪儿有这么痴情还冤大头的。
简单的自我介绍过后,知青们都对彼此有了一定了解,也互相交换了联络方式。
听说冬夏跟她爷爷学过医术,在火车上还救了个大娘的事迹,大家对她特别热情。
更别说她长得还这么好看,男知青可献殷勤了。
周贺杰也多看了她好几眼。
但他主要是因为一种同类相吸的熟悉感。
总觉得,这姑娘八成和他一样,成分不好。
“好了,现在你们来抽签决定去留。先说好啊,这次只有四个能留营部总农场的名额,其他人都要插队去下面各大连队。”老王营长拿出提前准备好的纸条和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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