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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丢了女儿


  星舰已经离开五年。

  五年前,联邦政府实施火种计划,建造了二十艘星舰,带着五十万人类向着深空进发。

  二十艘星舰的建造消耗了地球百分之九十五的资源,留下一片狼藉。

  世界彻底进入了混乱的秩序中。

  ......

  “爸爸,晓晓饿了.....”

  “晓晓乖,爸爸一会就给买吃的。”

  “爸爸,我为什么没有妈妈呢?”

  “爸爸告诉过你呀,妈妈坐船去了一个很美很美的地方呢!”

  “你要是想妈妈了,晚上看看星空吧,妈妈就在那里。”

  ......

  高峰看着女儿,心如刀割。

  今天是他们来到第七要塞的第三天,父女俩的上一顿是一天前分吃的一个馒头。高峰本想把整个馒头都留给女儿,但是晓晓很懂事,六岁的孩子像个小大人似的,强逼着高峰吃了一半。

  “滴滴滴.....”汽车的喇叭在高峰身后突然响起,“滚开点,找死啊!”一个青年从驾驶座探出头骂了起来。

  高峰急忙将晓晓拉入怀里,躲到了马路边。原油是已经是天价了,现在还能开得起汽车的人都是相当有背景的人,他惹不起。

  青年开着车从他身边滑过,汽车后座的一个七八岁的男孩对着高峰父女用手比划了个开枪的手势。男孩身旁坐着一个女人,看样子是男孩的母亲,一脸鄙夷地瞪了高峰父女一眼,然后升起了车窗。

  高峰看了眼汽车离去的方向,眼神片刻后从犹豫转为坚定,转身对着女儿说:“晓晓,咱们来玩个木头人的游戏好不好啊?”

  “好啊,好啊!”晓晓拍着手蹦跳着。

  “这一次咱们背对着背好不好啊,爸爸不说结束,谁都不能动哦?”高峰说着,让女儿面对着墙站着。

  “嗯嗯。”晓晓答应的很开心。

  高峰在心里抹泪。哪有没吃饱的小孩子还想着玩游戏的呢?晓晓这是看到了自己眼中的愁云,用她的行动在宽慰着自己。

  游戏开始,高峰转身悄悄离去。

  汽车在一家服装店门口停了下来。驾驶座上的青年下了车,恭恭敬敬地打开了汽车的后门,一个胖女人带着男孩走了下来。

  “就在这里等着!”女人说话的语气高傲,拉着男孩走进了服装店。

  青年对着女人的背影点头哈腰,看到对方彻底走进服装店后,狠狠地吐了一口痰,坐回了汽车的驾驶座。

  “别动!”一把匕首从后面抵住了青年的脖子。

  “大哥,别.....别冲动!”青年的声音颤抖,一动不动。

  “把钱拿出来!”高峰的声音低沉、冰冷。

  “大哥,我就是个开车的,哪里有钱啊!”

  “少废话,信不信我捅死你?”高峰手上用力,在青年的脖子上划出了一道血痕。

  “哎呦.....真.....真的!”青年意识到身后的男人是来真的后,将全身上下的口袋翻在外头,以展示自己根本没钱。“不过,大哥,我有个来钱的道,不知道你敢不敢干了?”

  “大哥,看见刚才进去了的女人和孩子了没?那是第七要塞一个行政长官的老婆,家里很有钱,实话说了吧,兄弟我早就想绑了这个女人,干一票了!”

  “大哥,我一直想干,但是这种事情我一个人肯定干不成啊!你和我联手,我作为内应,肯定可以成的,到时候拿到赎金还不是吃香的喝辣的!”

  “这女人的男人是谁?”高峰终于开口了。

  |“李老棍子,第七要塞的稽查组组长。”

  “大人物啊,他的女人你也敢打主意?”

  “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去他妈的,反正不干他妈的也活不下去!”

  “啪!”高峰一把扯下了青年胳膊上的一只表,然后反转匕首敲晕了青年,看到没人注意后,钻出了车门。第七要塞稽查组组长的女人也敢出手,高峰知道这个青年是活腻了。他可不想趟这种浑水,尤其是和晓晓相依为命的情况下。

  透过服装店的玻璃,高峰看到一个女服务员正半跪在地上,给李老棍子的女人换鞋。这个胖女人翘着二郎腿,故意将一只脚几乎伸到了女服务员的嘴边。而那个男童手里拿着一双鞋到处挥舞,有几下更是敲在了女服务员的脑袋上。

  高峰摇了摇头,这样的事情持续的时间已经有好几年了。星舰离开后,联邦政府名存实亡,兵团这种新兴势力迅速出现,并控制了各个大陆的主要的适宜居住地区,建立了要塞。钱和权这人类永恒的稀缺资源更显得弥足珍贵,而拥有这些的人,无一不是背靠着兵团的势力。

  对于这些人来说,普通人?能活着就不错了,还想要尊严,呵呵!

  高峰在路边的一家熟食店掏出手表兑换了一袋子馒头,然后立即向着女儿所在的街道跑去。

  “晓晓,爸爸回来啦,你看这是什么呀?”高峰将那袋子馒头捧在双手中,兴奋地说着,但是片刻后,他呆在了当场,女儿不见了。

  “晓晓!......”高峰不停地大声呼喊着女儿的名字,但是没有任何回应,只换来道路两旁目光涣散的行人的瞥视,丢个孩子这种事情,对他们来说太寻常了。

  “老板,你有没有看到我女儿?就这么高。”

  “你好,有没有看到片一个小姑娘,六岁,有这么高,穿着一件粉色的小连衣裙?”

  “晓晓,你在哪里?爸爸给你买好吃的了!”

  ......

  入夜,高峰在昏暗的街道上走着,他的嗓子已经沙哑,但是仍旧在努力地呼喊着女儿的名字。

  “照顾好晓晓,我走了!”

  “这一别应该就是永别了,告诉晓晓,她妈妈是个心狠的女人,是个不配做母亲的女人!”

  ......

  这是此时不断浮现在高峰脑海里老婆离去时所说的话。这五年来,他与女儿晓晓相依为命,但今天,他弄丢了女儿。

  很快,高峰将女儿的丢失归咎于自己的蠢,自己的笨。在扇了自己十多个耳光之后,他的精神开始了恍惚。

  其实这也难怪,孩子可是父母的命啊!

  “站住!”

  三个第七要塞督防组的士兵,手里端着枪,拦住了高峰的去路。

  “不知道已经宵禁了吗?”领头的士兵声色俱厉。

  “你们有没有看见过一个小女孩,穿着粉色的连衣裙,就这么高。”高峰向着领头的士兵比划着女儿的身高。

  看到高峰精神恍惚,领头的士兵皱了皱眉,“妈的,滚一边去!”说着一脚将高峰踹了个趔趄。

  “有没有看到我的女儿,她的名字叫做晓晓啊......!呜呜......”

  领头的士兵飞起又是一脚,将高峰踹到在地,“滚他妈一边嚎丧去,没得坏了老子的心情!”说完他转身向着自己的手下走去......

  “刘哥,小心!”一个矮个士兵喊了一声,并端起了枪,指向那领头的士兵身后。

  领头的士兵一愣,看向那矮个士兵,不知道对方说的小心指的是小心什么,然而当他回头时,却看到被自己踹得倒在地上的男人不知道何时站起,手里拿着一把匕首。

  “哎呦,哈哈......”那领头的士兵大笑起来。“这人是个傻子吧?竟然还想动刀?”

  “嘿嘿,刘哥,现在的人都饿疯了,有把刀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也不看看咱们兄弟手里拿的是什么家伙......”矮个士兵一边说,一边晃动着手里的一把G36步枪。

  “我他妈借他几个胆子,他都不敢动一下,老子就还没见过不怕死的呢!”领头的士兵此时也掏出了一把手枪,指着高峰说。

  但是他想错了!

  这时的高峰已经不想活了,因为他明白在这个时代,和女儿走散几乎等同于永诀!

  “啊......!”高峰怒吼一声,他眼中一片血红,右手反握着匕首,画出一道弧线,而后向着领头的士兵冲上。

  “呦挺像那么回事的,嘿嘿!”领头的士兵冷笑不止,他旁边的两个士兵也都笑疯了,都他妈的什么时代了,还有拿着匕首硬钢拿枪的?

  领头的士兵并没有着急开枪,两人之间十来米的距离呢,他不急。

  高峰冲上的速度好似一阵风似的,他并没有跑动着曲线,因为他一心求死。

  “砰!”

  枪响了,高峰的右臂被子弹擦中了。火辣辣的痛让高峰右臂一颤,险些丢掉了匕首,但是他脚下并没有丝毫停顿,继续向着那士兵冲着。

  领头的士兵枪法不俗,加上距离很近,他这一枪是故意没有击中要害的,因为他想要看的是惊弓之鸟。但是当他在高峰的眼神中看不到任何惊恐后,骂了一句:“艹!找死!”紧接着“砰!”他又开了第二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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