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锦衣卫
洛锦盯了袁少回片刻,终于忍不住开口,“首先,大人,学生不是戏精,然后,学生不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做。”
先杀人然后再陷害自己?
有这个工夫直接跑路不就完了?
“况且,死者死亡时间,学生并不在大名府,哦,当然,如果不是为了救某个人,说不定,大概,也许学生能赶上热乎乎的死者。”
袁少回捏着木牌的手瞬间收紧,如果熟悉的他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他神色间的几分不自然。
虽然昨天被金蟾蜍的毒药折磨的难受,但是他隐约还是有一些记忆——
他记得自己好像热火缠身,把堂下这个唇红齿白的小子扑倒了,然后被这小子撞了脑袋昏迷了,等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大名府的驿站,大夫却告诉他他体内的金蟾蜍的毒已经解了。
他瞬间就想到了昏迷前的事情,昏迷中隐约听到什么解药,什么毒药,他想,肯定是那个小子救了他。
他让清尘找了那个小子,就查到他被捕快带府衙,救命之恩他不能不报,然后就过来了。
试探了这小子几下,竟然发现不是简单人物。
此时围剿北戎奸细,他们大获成功,但不能保证没漏网之鱼,所以他对这个叫做巴霸的救命恩人产生了怀疑。
沉思片刻之后他开口说:“本官身边缺个医官,你可愿意当这份差事?”
洛锦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这话题转变的是不是太快?
洛锦假笑着,“就不了吧?学生医术实在不精湛。”
袁少回可不相信这人的说辞,毕竟他体内的金蟾蜍的毒连医谷的人都解不了,这人却解了。
“那就只能死。”
让这人留在身边一是为了救命之恩,二是方便监视这人,但如果这人不识时务,那只能斩草除根,以绝后患。
洛锦眼角抽了抽。
只能死?
瞧瞧,这说的是人话吗?
“大人,学生觉得这个问题很严肃,您还是允许我思考几天。”
袁少回盯了她良久,然后起身走了下来。
袁少回在洛锦一步之隔的地方停了下来,那双深沉的眸子落在洛锦身上,无形中散发着威压。
小黑蛇感受到了危险,竖起来了身子,猩红的竖瞳盯着袁少回。
洛锦丝毫不惧跟他对视。
这么近距离一看,袁少回发现她的双眼很好看,眼中没有别人看到他时的恐惧,就这样略带深意的静静的看着他,却猛地让他心口颤了颤。
昨天在树林中本来模糊的记忆某个画面瞬间清晰,他记得自己扯开了这人的衣服,这人腰很细,他两只手就能掐住,一张一合的唇比天边的夕阳还要艳……
袁少回猛地回神,身侧的双手攥成了拳头,微微错开了跟洛锦对视的视线,快速从怀里拿出来一块东西抛给了她。
洛锦下意识的接住,还没来得及看清是什么东西,男人扔下一句话走开了,“考虑清楚之后带着这个去驿站找我。”
男人走进了后堂,抱着剑的清尘深深看了一眼洛锦,然后跟上男人,魏知同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也快步跟了过去。
洛锦拧眉,垂头看手里拿着的沉甸甸的黑色令牌,只见上面一个大大的“宗”字,反过来,后面刻了一簇茶花。
什么东西啊?
洛锦把令牌拿在手里颠了颠,收进了荷包然后离开了衙门。
*
而此时衙门通往后院的长廊下,袁少回负手走着,步伐很慢,不知道在想着什么,有几分心不在焉。
魏知同恭恭敬敬的跟在旁边,犹豫了片刻之后上前两步。
“大人,您看接下来这个案子怎么办?”
曹将军夫人身份不一般,他怕担不了这个责任。
袁少回像是回神,瞥了一眼魏知同,轻飘飘的说:“这是魏大人的案子,当然是魏大人自行处理。”
魏知同额头冒汗,“大人,这个案子下官觉得不寻常,下官能力不济,恳请您主审。”
魏知同停下来行礼。
袁少回瞥了一眼魏知同,“三日,本官只能在此地逗留三日,若届时依旧没找到凶手,魏大人自己看着办。”
魏知同慌忙点头,“是是是,下官先行谢过大人。”
魏知同擦了一把冷汗的同时松了一口气。
死者身份特殊,也就锦衣卫的人处理最合适。
*
洛锦回了客栈,掌柜的看到她倒吸了一口气,下意识的蹲下来躲到了柜台后面,洛锦走过去,敲了敲柜面。
“掌柜的,我的驴子你们照顾好了吗?”
掌柜的战战兢兢的起来,“在在在后院马棚里面拴着呢。”
洛锦从荷包里面捏出来碎银子扔到柜面,“掌柜的,昨晚上你们值班的是哪几个伙计?”
掌柜的看着碎银子,愣是没敢收。
洛锦啧了一声,又从荷包里面拿出来一两碎银子。
掌柜的做了一个吞咽的动作,把碎银子往洛锦面前推了推,一脸为难,“不是我不告诉你,是昨晚上守夜的几个伙计都被带走了。”
“带走了?谁带走的?”
掌柜做了一个吞咽的动作看了一眼门外,趴在柜台上小声说:“飞鱼服,绣春刀,您知道是什么人了吧?”
洛锦眼皮跳了跳。
飞鱼服和绣春刀,这是锦衣卫的人穿的官府和佩戴的武器,锦衣卫怎么会出现在大名府?
这个案子为什么会惊动锦衣卫?
洛锦神色凝重了几分,“什么时候带走的?”
“半个时辰前,在您住的那个房间里好一顿查看。”
洛锦抿紧了唇。
半个时辰前,她还在衙门,期间那个叫清尘的侍卫来了一趟客栈……
几个画面噌噌在脑海里面闪过,洛锦眼皮猛地跳了一下。
难道,那个狗男人是……
大名鼎鼎,杀人不眨眼,连皇亲贵胄都不放在眼里的锦衣卫指挥使——袁少回?
不可能!
但是自己否定了之后,心里一个声音却告诉她:怎么不可能,记得狗男人身边的侍卫清尘吗?他怀里的那把剑,可不就把代表着他的身份?
锦衣卫上下佩戴的武器都是绣春刀,唯独两人除外,一个是武功高强万物皆可为武器的锦衣卫指挥使袁少回,另一个就是袁少回身边的近卫清尘。
都说锦衣卫无恶不作,袁少回这个大魔头更是养了一群听话的走狗,而其中最为让人闻风丧胆的就是疯狗清尘。
五年前,南王叛变,锦衣卫出动,突破叛军重围斩杀南王首级的正是清尘,之后便有这人的传说——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清尘使用的武器正是回鸿剑。
这是袁少回曾经使用过的佩剑,削铁如泥,吹发可断。
掌柜以为小公子没见过世面,听到锦衣卫的名号吓坏了,轻轻的敲了敲桌面,“小公子,既然衙门把你放了,你就收拾东西快快离开大名府吧,小心落在锦衣卫手里,就算你没冤,也没你的活路。”
洛锦回神,眼皮猛地跳了跳,抓了碎银子快步上了楼。
掌柜的声音在身后弱弱传来,“嘿,你倒是把银子留下啊。”
回到房间,洛锦靠在门上平复着呼吸。
她害怕的倒不是杀人案件牵扯到她身上,毕竟她行的正坐得直。
她害怕的是,袁少回知不知道她的身份啊?
他来大名府是干什么的?不会是查找她下落的吧?
就在洛锦考虑要不要收拾包袱跑路,窗外街道上传来整齐的脚步声,然后脚步声越来越近,直接逼近她的房门。
下一刻,她的房门被嘭的一声踹开。
洛锦握紧了手里的扇子,看向外面排列整齐、皆是身穿铠甲佩戴兵器的官兵。
哦吼,看来她想走也走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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