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盗窃罪?不
看到这样的一个结果,朱铨并没有感觉到意外,只是默默的点头,没有说话。
直到这进来的人数已经突破了八百的大关,朱铨这才向着众人开口道:
“我看到大家刚刚作出的选择了,大约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人都觉得这个偷鸭的女士犯了罪,只有为数百分之五的人觉得没有犯罪或者说是不确定她有没有犯罪。”
接着,朱铨的话锋一转,道:“可是,这个偷鸭的女士真的是像你们中的绝大多数人认为的一样,犯罪了吗?”
话音刚落下,弹幕又飞起:
“听张三老师话里面的意思,那就是这个偷窃贼不算是罪犯咯?”
“感觉张三老师话里有话啊!”
“倾向性明显,这是要说偷鸭的那个老女人无罪吗?”
“别卖关子了,快点说吧!”
“同求!!!”
...
朱铨将这个直播权当成自己主持节目了一样,并没有敷衍,也没有不屑,态度是相当的认真,一边看着电脑屏幕上闪出来的弹幕,一边向观众们开口说道:
“同学们,我们暂且将这个“有没有罪”放到一边,先确定两个事实。”
朱铨朝着镜头,用右手比划了一个“耶”出来,继续道:
”同学们,你们觉得这位抓鸭的女士有没有错?而我们又该不该谴责这种行为?”
“从你们现在发得这些弹幕来看,大家都认为这个女士是有错的,并且我们应该对这种行为进行谴责。”
“那既然这位女士是有错的,并且我们要对其进行谴责,如此就说明这个女士的行为构成了盗窃罪吗?就像网络上的那些人所诉求的那样,要求警方将她刑拘,然后以盗窃罪起诉吗?”
朱铨的目光微抬,向直播间的弹幕看去。
“实锤了!张三老师刚刚的暗示实在是太明显了,那个大妈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没有犯罪!”
“张老师,这怎么可能呢?一个人偷了那么贵的鸭,而且还煮了吃了,这么可恶的人居然不犯罪?”
“手这么欠的人难道不该绳之以法吗?”
“我刚刚查阅过法律原文,上面可是明确指出来盗窃罪的定罪数额: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也就是说,一般盗窃一千元至三千元即可立案了。这个鸭可是一万多,将近两万元的价格,应该是构成了盗窃罪立案标准了吧!”
“对对对,我也记得的。像这个一万多元的金额的话,应该是得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呢,要是上了法庭宣判的话,那在规则内合理利用一下,判个九年多,那这个大妈可有的受了。”
“张老师,快讲讲吧,这个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难道这大妈不犯罪?这还有天理吗?这还有王法吗?”
...
看着这些个弹幕一个个的划过,朱铨不禁点了点头。
在自己这段时间坚持日更一些普法视频果然没有白费!
虽然这些粉丝还是不能准确的得到最准确的答案,但是至少他们可以主动的去分析,去查询一些法律条文,从而帮助他们了解的更加透彻。
而不是像王丹珞微博评论区一样,一律都在叫嚣着“盗窃罪”、“盗窃罪”,可是问他们为什么的时候,啥也答不上来,只是说“她偷盗了”、“她犯法了”...这些话。
活脱脱的“泼妇骂街”之感。
看着弹幕中没有一个答案正确,朱铨一边摇头,一边开口说道:“这个问题对于你们这些普通人来说一时之间难以判定,刚刚说的那些都不对。所以我直接公布答案,接着再给你们讲一下相似的案例。”
直播间的众观众们都纷纷表示惊奇:
咦,既然刚刚说的那些都不对的话,那么那个偷鸭的大妈又构成什么罪名呢?
众人心里面正在疑惑着,就听到朱铨说出了一个让他们惊掉下巴的答案:
“这个大妈...她并不够成...盗窃罪。”
直播间内,朱铨语气沉着且冷静地、淡淡地说出了这个答案来,而整个直播间在说出答案的三秒钟之内,弹幕几乎是静止的。
就好像是谁按下了暂停键一般。
直播间内的全体观众全部都愣住了,处于懵逼的状态。
什么意思?
不构成盗窃罪?
也就说不犯罪的意思?
一个偷了一万多元鸭的人,怎么可能是不犯罪呢?
众人看着手机直播间里面的朱铨,他们不相信这句话是从他们敬爱的张三老师嘴里面说出来的!
让任何人来评判,都是会觉得那个大妈犯了“盗窃罪”啊!
众人在脑海里再次回顾了一下案情,这个大妈偷鸭的行为本身就是不对的,况且还将这鸭子给炖了,并且这只鸭子的价值是高大一万多块钱的。
无论从大妈的动机上,还是从盗窃赃物的价值上来判断,都是达到了“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所以,怎么可能没有犯罪呢?
难道说,盗窃犯盗窃,怎么能说是盗窃呢?
反应过来的众人开始在直播间内疯狂发弹幕:
“张三老师,你莫不是在开玩笑吧?这...这...这三岁小孩子都知道的玩意儿,怎么能说没犯罪呢?”
“呵呵,要是这样不算犯罪,那是不是以后偷鸭、偷鸡、偷狗...甚至于偷钻石、偷项链、偷金钱,也不算犯罪了?”
“是啊是啊,楼上说的对!张三老师,您是不是被灵魂替代了,刚刚给说秃噜嘴了?”
“我很想相信张三老师您说的是对的,但是我的理智告诉我,这明显错了啊!”
“给我们一个解释啊!”
“怎么就不犯罪了?”
...
“普法专家张三”这个账号上的粉丝发言还是比较温和,且带着善意,希望张三给出个合理解释,认为他说错了。
但是,由于朱铨之前的预告是带上了“寻鸭事件”与“王丹珞”的话题的,因此很多王丹珞的粉丝也是涌进了直播间来观看朱铨的直播。
当听到朱铨说“不违法”的时候,这些极端粉丝以及被混杂其内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撺掇,直接是炸毛了,对朱铨口诛笔伐起来:
“操你M,什么破普法专家?傻逼吧!在这儿大放厥词,蛊惑人心!”
“照着主播的意思,偷了鸭的人还可以逍遥法外,可以不用负责任,可以为所欲为而不受惩罚?这事儿是没有落在你身上,假如你的东西被偷了,你还会这么说?”
“我猜这个张三跟那个盗窃犯老女人有一腿,指不定玩了多少次了!”
“实锤了,这货肯定是收钱了,为那些坏人辩护、开脱,简直没有良心!”
“他的心根本不会痛,因为根本就没有心!”
“没想到这“专家”居然是这样的傻叉!要想洗白,那也得慢慢洗白啊,直接上来就来了一句“不违法”,想啥呢?当我们是文盲啊?!”
“幸好这货不是法官,特么的乱判案子谁吃的消啊!”
“偷东西不用坐牢!你特么怎么不去吃屎呢?”
“这个主播明显就是洗白那个老女人,亏我特意进直播间来看你是如何公正的评价这事儿的。没想到这个鬼居然说这样的话!恶心!”
“这大痦子是冒牌专家吧?睁着眼睛说瞎话!强烈要求他拿出自己的律师资格证来!”
“对!!!”
...
看着这些人的评论,朱铨并不意外。
在他打算说这件事情的时候,朱铨就已经意料到了会有这么一些王丹珞的脑残粉丝以及一些投机者会来这么一出。
而且,有一说一,若不是学习法律的人,那还真的是不能够理解这里面的弯弯绕绕的。
就连直播间内原来的粉丝也是被朱铨弄的有些晕头转向。
朱铨索性就不理会这些对自己“辱骂”的评论,会显得自己没有格调,于是直接自顾自的说道:
“下面,我们有请我的那位好友李四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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