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四章 拍摄千千万,唯有丁峰爱不变
“不过,目前的时尚圈正在向中性,阴柔,男生女相和女生男相方面转移。说真的,我不是很喜欢。哎,前几天有个小姑娘,长得超级帅气, 你们知道吗?”
沈秀一边帮丁峰打理头发,一边聊天。
“不知道啊?帅气小姑娘?我家诗诗?哈哈哈”丁峰开玩笑道。
“诗诗?”沈秀茫然。
“哎!我!”那边,全程发呆的柳诗诗听到老板在叫自己,忙招手。
“哎呀?”沈秀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般“summer,你来帮阿峰洗头。”
他招呼自己的助理过来,然后自己走向了柳诗诗。“这个小姑娘很有气质啊,人淡如菊,也颇有中性气质,就好像我刚才说的那个姑娘, 春春,哎,阿峰,你不是《超级女声》代言人吗?春春你不知道啊。”
“知道啊,李玉春嘛。很不错的小….额小姑娘。”丁峰尴尬的笑了,确实,拿了钱,唱了几首歌,就没在关注《超级女声》虽然自己的大海报贴的到处都是,但是自己忙啊。顾不上。
“对对对,李玉春。这个小姑娘就和那个小姑娘一样,有气质,怎么?这次你们拍双人封面吗?”
“那倒不是,她是我的小助理,这次就是来看看热闹。”丁峰笑道。
“助理啊?哎,小妹妹, 有没有兴趣来做兼职平面模特?薪水好说?”沈秀诱惑道。
“啊?我….我不要,我要给老板做助理。”诗诗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心里想的是,我傻啊,跟着老板有肉吃,还有亦非,我干嘛当什么模特,不能吃不能喝的。
也对。
有点失望的沈秀,也没说什么。这事情啊,你情我愿,很正常,不愿意就算了。
他走向丁峰,看看丁峰已经洗好头,开口问道。“那,阿峰,我听我家那口子说,你要染奶奶灰?你知道这种发色比较伤害发根吗?要不试试别的颜色?”
“没事,没事,毕竟是杂志, 我今年估计也就这一本杂志封面,弄一弄没事的。”
五百万啊, 看在钱上, 我很敬业的。
突破造型,潜力无限。
“那好,咱们开始吧。”沈秀笑着戳了戳丁峰的脸蛋。“哎,皮肤真好,白。”
话聊着,手底下功夫也绝对是好样的。
漂一次,漂两次,漂三次,上色,上锡纸,加热,沈秀的手一直没闲着,而那边偷偷吃东西的诗诗,嘴也没闲着。
三个小时,经过了三个小时,丁峰的新发色染好了。
“哎,阿峰,你发质很好哎,这样漂,还是这么顺滑,丝毫没有断裂分岔。”沈秀捧着丁峰的头发,好像捧着宝藏。
而周围的几个人,包括苏忙,包括徐澈,包括吧唧,照惯例把辣条掉牛仔裤上的诗诗,都惊呆了。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神仙?
即使没有化妆,没有上色,紧紧是灰色的头发,再配上他时不时投射过来的,忧郁的眼神。
这不用化妆,简直就是夜访吸血鬼里面,那吸血鬼的感觉啊。
大家不禁期待起来,到底化好妆,换好衣服的丁峰,会有多么惊艳。
“那么阿峰,发型这方面,我希望是更妖娆些,我会将你的头发尽量向一侧倾斜,弄一一九分。短的那一侧,头发放在耳朵后面,长的那一侧斜斜的打下来,挡住眼睛。前面的留海,我也向一侧倾斜。”
“额,会不会过于邪魅了?过于娘?”丁峰有点担心。
“放心吧阿峰,老娘我,阿不,哥哥我干这行这么多年了,这个一定出彩。”
“成,你来吧。”丁峰认怂。
不一会,发型弄好,大家再次震惊。
发型的确够妖,但是丁峰的脸又如此的正气,两相结合,恰似魔戒里面的精灵王子一般。
“啊,大恶人好帅啊。”这魅力,呆呆的柳诗诗也抵挡不了。她连辣条都顾不上了,看着自己的老板,心里一阵起伏。
“老板,你是不是魅魔转世啊?”诗诗呆呆的问道.
“……你以后不要玩魔兽世界!”
行吧,娱乐圈有个很有意思的话,叫做先到先得,丁峰这个灰白色妖艳精灵王子发型一旦拍摄好,那真的就是会引起无数人追捧。
嘿嘿,毕竟内地小天王,在东亚东南亚也是受人追捧的存在。
“恩,小姑娘说得对,阿峰,我可以预期到,这期杂志发行之后,这种灰色加大侧分,一定会成为新的流行的。”沈秀也感慨道。
“很好,很棒!”苏忙那里,眼睛都亮了,这个男人真的不错。现在时尚圈,前面说了,流行的就是男生女相和女生男相,像张国容那样的,穿着个裙子就开演唱会的,反而特别时尚。
这些妖艳的造型,配上妖艳的脸,就会很娘,但是偏偏,丁峰是那种正气的脸,这就不一样了,简直就是王子一般。
“哎,阿峰,要不要来个全包的眼线?”
“好,再来个黑色的眼影。”丁峰豁出去了。
咋?看不起眼线眼影?当年小明哥经常弄,而且不油腻,不霸总哦。
“好了,脸妆就这样,咱们去试衣服吧。”苏忙招呼丁峰去了时尚芭莎专属的服饰间。
那几百平米的大房间。里面全都是各种衣服款式,各种大牌限量款,应有尽有。
哎,谁能拒绝这么大的试衣间呢。
丁峰和呆呆能….
丁峰心里想的是,这要是练功房,那就好了。
而呆呆呢。
啊,这么多衣服,能买多少辣鸭脖啊。
丁峰经过了一番挑选,最终决定了衣服。
首先是领子,巴洛克风格的衣领是全身装饰的重点和亮点。
这种领子我们将它称之为Rebato。
Rebato 的领宽大平整精致,像佩戴项圈一样可卸下,和衣物不相连。
他的质地选择的是巴洛克中期的轻薄蕾丝制品。
服装上使用大量的缎带装饰,构成了巴洛克风格的明显特征。
他的衣装之上有众多的排扣和蝴蝶结特征,更加强调曲线,这也是巴洛克明显的风格。
而裤子,则选择群形马裤。
也就是是当时贵族男子的服装,外形看上去像褶裙,裙长至膝或小腿部,裙下是衬裤。
延长部分向腿部收拢,如同穿着灯笼裤。
在裤腰前腹部、裤腿两侧和裤脚边缘都镶有绸缎做的花结或饰带圈,极为丰富多彩。
这种搭配,就是17世纪法国最流行的的搭配。
而拍摄,异乎寻常的顺利!
一天的时间,大功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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