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美人图(五)
建德十四年,城门乱,瑞王逼宫,以婴孩妇女为盾,执刀刃兄弟相争。天子四面楚歌,独对满朝野乱臣贼子,自刎换取百姓平安。
尚懵懂无知、不晓人间事的莫善歌,在她的孩提岁,深深记住了满目的红。
瑞王,为成乐帝。
十里红妆,欲尝半点朱唇。
秦宝缘自宫门走至忘忧殿,斜倚红栏,从白日望着太阳西沉,旧时景无故人。窗前斑驳的影迎着月光,宫人来唤她着嫁衣,勿误了时辰。毒酒如合卺,醉方休伴君饮,谢尘缘,别了荒唐一生。
一身素衣,嫁予先帝,嫁予她的,生死相依人。
吉时未见凤冠儿,新帝再一次,被抛弃在深渊。
老树似乎发了新芽,堂前燕子又飞,他不知是在看什么,眼中仿佛什么都有,又仿佛白茫茫一片。许久,他才惊觉她的逝去。
帝废旧制,退位,卸黄袍,出家为僧。不日,被殴打至死,后被抹去帝王册。
苍穹变,安王即位,定年号为“章显”。千万般算计,终掌玉玺。
那骨里透香引为祥瑞的小千金得天独厚,有着如玉精雕细琢般的容貌,一点点长成美人胚子,童龀已显绝色,似藐姑射,如霞姝,京中子弟,鲜少有能与之相配者。
可哪怕儿郎再胸无点墨庸俗至极,只要他生在宗室或是六姓之家,莫家就必定会以“报扶植之恩”为由,用家规、世俗礼教、道德枷锁作束缚,将娇贵的临江仙,绑入花轿,送至喜堂,强行磕下那三拜礼。
莫家学堂,女子亦可入,但教习她们的第一个学问,是“顺从”;再以温香艳玉高誉,守节不失贞;却又极相悖的,训以腰肢软,颈项洁,媚骨天成。
善歌是当真学过倡条冶叶的,各地花月身,授她爱风尘。含春水流波转,玉袖生香风,莺语柔柔道,愁眉啼妆求君怜,艳色绝世唯卿。
善歌的表兄,被誉作“见公子如画”的檀以书,风神秀异,音容兼美,笑如朗月入怀,文人儒雅与浪子轻狂并存。水云身,飘渺客,游历天下,无有久居处。这般的人,却心甘情愿只为她停留。
他是生机勃勃向阳而生的“浮”,她是横枝疏影众芳摇落的“沉”。遇到命中注定的那个人,就像是邂逅了一场灿烂的火树银花。她的出现,便是这样的璀璨夺目,他幸运地看到后,惟愿朝夕相见。
可他姓檀。他终究,不在六姓之家,甚至是,受上位者轻贱。
秦氏的千金小姐恋上了在数九隆冬天踩着梅花桩子的的戏子,无有三媒六证,唱了一出夜奔。当垆卖酒,苦中作乐,劳心劳力,早早仙去。秦氏不忍,终将在外受苦的小少爷从戏班接回宗族,但外姓子,难以在高门中立足。
而莫家花这么大功夫培养莫善歌,是断然不会让她下嫁,更别提奔者为妾的事。所以纵竹马青梅,到底难相伴。
章显帝有两子,太子岁长,偏宠歌女迎喜娘,旁人概不入眼;二皇子与善歌年岁相当,但母位卑,不堪担大任。而论宗室子弟,早些年圣上雷厉风行削权,因此贵戚中少有能握实权的。
六姓之家,明、谢两氏江流日下;钱氏不成气候,唯一幸事可能就是要出一位驸马;关氏淡出官场;秦氏这一辈的儿郎大多数年龄都太小,还不能变幻局势;如此算来,莫善歌这块宝,只能压在江氏。
章显十三年,莫氏善歌嫁予京兆尹江澈。
是满眼红,无边苦意,如至阿鼻地狱。她觉得身上好像爬满了虱子,在叫嚣着让她褪下这霞帔红袍。
她最厌红色。
论理说,小孩子应该不记事,更何况她当时不过两岁多,但少有两岁的孩童会被拉到阵前,被剑抵喉,以身为盾。她那时懵懂,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建德帝血溅当场。
此世间待她满是善意的唯两人,一个自刎城门前,一个饮鸩忘忧殿,在红绸天,大喜日,同生共死。
她第二厌失控。
万事有度,相交在礼,待人应诚。安王狡计推无辜女子入宫门,种下了因;太妃与帝王生情,养子聘母为妻,朝纲乱,天下丧,渔翁得利。如今的圣上当年也没有想到会有这般收获,追根究底造此业障的,是世俗欲望。
天子居庙堂,当的是圣人傍州例,建德帝已克情,却挡不住成乐帝喷薄而出的妒意。论身份本隔代,论亲缘有血脉,他对秦宝缘应生的是敬,称的是庶母表姐,却在日夜相对中,有了占有之意。
爱过盛,则失衡必衰,逼宫虽胜,却毁己毁卿。遂失控行事,必至哀果,封心锁爱,是为长存之道。
千金裘,摇钱树,两心悦,解语花,黄粱梦……明知不可乎骤得,平生不应求。莫善歌幼时便发誓,绝不做飞蛾扑火人,她为自己定好了度,箝制本心,将道德枷锁稳稳当当地钉在身上,比圣人更像圣人。
她第三厌笑。
美人朱砂绘,本是望门贵族养出来的天生坏种,清冷雪色下尽是森森白骨。在那样压抑的环境里过了十几年,誉满京,得美名,旁人每赞她一次飘然若仙不染纤尘,她便多恨一分命运。
她渴望超脱凡尘,却又将自己置于俗世。这里只有大地的哀叹,叫她于花林粉阵中做一精致花瓶,贤惠大度端仪态,但在榻上又要做寡廉鲜耻的奴,卑躬屈膝摇尾乞怜。
这便是她的命。
不能害人,唯有害己,己身未渡,永世闻苦。
锣鼓喧天唢呐声响,喜嫁如入葬。她眼神无注点,眼中尽红色,如今花堂相拜,不知哪一日便会毒酒一樽赴黄泉。莫家家规,夫死尽节,她的人,连带着她的命,都是夫婿掌中物。
这便是莫家为求平步上青云而献上的诚意。
而莫善歌只为求生。
她不得不带起的虚伪假面,在第一次见江沛时,险些崩塌。
京兆尹江澈,她的好夫婿,度春风落花踏尽,柳营花市,户户有君名。朱王朝是允官员出入烟花巷,但从没有人像江澈一般,安枕红罗香帐,躺榻如卧家。
红颜皆过客,多情又无情,他从未把女子带入过府中安置,没给过任何人一个家。但在脂粉堆里呆久了,不由想要收心,为他的空空后宅娶一位贤德夫人,于是莫善歌被嫁了过来。新婚夜,他终知莫家女平素里不为人知的学问,可勾栏手段他见惯太多,早已不愿救风尘,心底里难免对她,多了份轻慢。
这份轻慢在他得知自己沧海遗珠在外后,达到了顶峰。他不带商量地接回了骨肉至亲,取出家谱想将幼子安在主母名下,随性地让一个青楼女子的孩子,越到望族贵女所出的嫡子头上。
莫善歌柔顺应下,霁颜莞尔,她那修长圆润,保养的极好的指甲,掩在袍袖下,深深陷进了肉里。
她已有嫡长子,亲自取名为“无悔”,不是真无悔,而是不敢悔。正如她现在,不敢抗家主之言。
可那个叫江沛的孩子,屈膝下跪,头狠狠磕向地面,谢过其父意,拒了记名恩,甘为庶子。
将来要同室相处,可她不知要以什么态度去对待他,“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但他不是她爱子,她甚至是,厌恶他的存在。
不如就漠视吧,没有交流,便会少些恩怨。
然而,现在的她也不会想到自己将来,会面对天下大不韪的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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