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王爷是最好的父亲,他理应成为他最好的儿子
赵家的房子总共盖了十天,第十天正式封顶,最后一餐,赵珍珠大方地准备了三道荤菜,所有来帮工的村民都吃得嘴唇油亮亮。
一个帮工说:“下一顿荤菜不定什么时候能吃到,我今晚绝对要忍着不蹲茅厕,让肚子里的油水留得久一点,滋养一下肠胃。”
另一人道:“谁不是打算这么干来的,蹲什么茅厕,让油水白白流掉吗?”叹了口气,“这日子忒没奔头,以前过年好歹能吃顿好的,现在过年,啥也不敢指望,能活着就行。”
“要是赵家一直有活给咱们干就好了,咱不贪多,一天几个铜板加一顿饭就行。”
“你可真会想,赵家日子再好过,也请不了这么多帮佣。不过珍珠可真舍得,今天这顿饭,怎么也要一二两银子吧。”
“我看不止,那道香得我闻到味道就走不动道的卤味,听说是供县里酒楼的,一小碟就要卖一二两银子,她给我们摆了三碟,每碟分量不小,一顿饭算起来至少要三四两银子。也不怪酒楼卖得贵,我要是有钱,我也去买来吃,那味道太绝了。”
“别说了,说得我又馋了。害,一顿饭就花三四两银子,珍珠是真真有钱,韩秀才他娘当初嫌弃她,极力促成退婚,现在不知悔不悔?”
“我要是她,悔得肠子都要青了,不说珍珠会做生意,有钱,就说陆北,不对,现在是陆大人了,陆大人把赵家人当成自己家人,一心护着,赵家人在咱县上现在能横着走,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你看上次双胞胎被绑,多少衙役帮着找人,珍珠又是断人腿又是杀人的,一点事没有。韩家失了这关系,那是天大的损失啊。”
“悔也没用了,珍珠现在这身价,怕是看不上韩秀才了。”
两人一边走一边聊,没注意到韩母从小道中绕出来,走在了他们后面。
她气得脸色铁青,快步走上前,大声嚷嚷道:“我悔什么?我儿文远迟早能当上比陆北更大的官。”
赵珍珠再有钱再有权也挡不住是个讨厌鬼,有一副克夫命格,她不可能悔的,绝对不可能,她不断地对自己说,仿佛这样,就能忘记好几个夜里她悔得睡不着觉的事。
一村民嗤笑,“以后朝廷办不办科举已经说不准了,还当比陆大人更大的官,你怕不是在做梦?”
以前他绝不敢用这样的语气对韩母说话,但现在韩家已经不是村里的头一份了,闹出了这么多笑话不说,韩文远这个秀才很可能也只止步于秀才。
秀才在乱世算什么?什么也算不上。
韩母一副吃了他的样子:“你这是在嫉妒我儿,朝廷怎么可能不办科举,不办科举谁来帮陛下干活?”
村民继续嗤笑:“陛下需要的是将军,不是只会动动嘴皮子、会写几个大字的文官。”
他还能不知道朝廷现在需要的是士兵,需要的是能带领士兵打仗的人吗?
韩母语塞了一下,最后呛了句“胡虏子总会被打退的,到时候陛下肯定又需要文官了”,走了。
这村民等她走远了,叹了口气,“希望如此。”宁做太平犬不做乱离人,能有太平日子过,就算苦了点,也愿意。
他身边的另一村民忽然出声,“与其期待陛下、期待朝廷能靠谱,不如期待陆大人能做大,庇护咱们。”
狗皇帝砍了容国公一家的头,又送了三架哑炮去了西北,这才导致了西北军连连溃败,胡虏子高歌猛进。害得他们吃不起粮,并且成天担惊受怕的,这样的皇帝能靠谱到哪里去?
又说朝廷,年年苛捐杂税,让他们日子过得越来越艰难不说,没了容国公,好像就不会打仗似的,至今一场胜仗都没打出来过,能指望得上吗?
他家里的小子跟着陆北干,前些日子回家了一趟,说剿匪的时候,陆北领着他们,用了几个他也不知道是什么计策的计策,很轻松就捣了马匪的老巢,伤亡个位数。他们剿匪军私下里都称陆北为天才将领,天生就会打仗的人。
既然是天才将领,那应该比朝廷那些不中用的官员靠谱吧?
不知自己被属下视为天才将领的陆北,此时正在闭目养神。
前几天他亲自领着人进山了两趟,没有带林梦,只让她把路线描述出来,虽然这样远比不上有人领路方便,还可能走错方向,找不到目标,但陆北依然执意如此。
无他,他信不过林梦,不是信不过她的人品,而是信不过她的能力。单单从林父不愿意带她一起去打大虫,她独自尾随过去一事,就说明她是个鲁莽的人。以阶下囚之身公然质问他这个将领,又说明她有些自大,搞不清自己的处境。
山上情况不明,带一个鲁莽又自大可能也没什么武力的人去探路,风险太大,一个不小心,他和其他士兵的小命就没了。何况,两年时间过去,那些假装成马匪的人的营地说不准已经换了地方,林梦带路的意义不大。
他运气还不错,两趟路基本就摸清了山上的情况。原来是山上有座不在朝廷记录内的铁矿,二王爷就着山上的铁矿秘密办起了军工坊,打造各种精钢兵器,企图造反。
难怪要屠村,难怪要屠戮来往伤人,这是怕有人撞破了山上的秘密。
二王爷,他那位“好姐夫”的异母哥哥,总以温和不端架子、拥戴弟弟、唯弟弟马首是瞻的面目示人,在陷害他容家一事上出力不少。
那些私兵穿着没有家徽的制服,无法证明是对方的人,但他在山上看见的那个头领,以前他曾在二王爷王府外面遇到过,瞳孔的颜色很浅,疑似有外族血统,他不会认错的。
真面目藏得可很深,陆北讥笑。
军工坊的规模很大,建在离山下三四时辰路程的深山里,占地有七八亩。负责守卫的私军约有六七百人,是他人数的两倍。
人数差异过大,强攻胜算小。也无法像上次卧牛山剿匪那样,里应外合,因为他的人根本混不进去。但也不是毫无办法,那里地势在山头最高点,西北两边枯木多,敌营的防火沟又挖得很浅很近,只要他添点油,添点柴,再借点风,火和烟雾就能蔓延得过去。
今天刚好刮起了西北风,风势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正是火攻的最佳时机,一等天黑,他就能上山。
他已然做完战前部署,每次做部署之前,他会多次推演战况,精气神消耗严重,故需要养养神。
屋外忽然起了喧哗,陆北眉心沉了沉,睁开了眼睛,走出去问:“出了何事?”
亲兵黑着脸指着林梦:“头儿,她吵着要见你。”
陆北淡淡地看向她,吝啬地吐出一个字:“说。”
“我要跟着你们一起去上山剿匪。”林梦换上一身男人穿的短褐,手腕和脚腕都用绳子系好,腰上别着一把弯刀,看着挺飒爽。
但陆北只觉得愚不可及,他随便指着一个路过的兵道:“想去剿匪?行,你打得过他再说。”林梦死不死不要紧,但指挥都听不懂,别把他的兵暴露了。
被指到的人是杜峥,他依旧很瘦,但脊背挺得很直,精神面貌不可同日而语,他大步走过来,拔出自己的砍刀,微微躬着身子,做出迎战的姿势:“林姑娘,请。”
头儿说敌人不分男女老幼,勿以为对方是女是老是幼就掉以轻心,否则,你赔上的就是你的命。
林梦看着他这般肃穆紧绷,不由得退后了一步,心生了一点怯意,抱怨道:“自己人,有必要这么严肃吗?”
陆北的眼神一下子冷如刀锋,射出的光似是能把人盯死在地上:“上了战场,敌人会当你是自己人吗?还是你觉得战场是儿戏?”
林梦被盯得遍体生寒,她想解释一下,自己没有这么认为,但她嘴皮动了几下,一个字都没有发出来。她忽然想起她爹死的时候,以及和她爹一起的叔叔伯伯,他们都是村里身手最矫健、经验最丰富的猎人,但对上那些马匪,几乎没有还手之力。
她连她爹都比不过,她看到大刀心里就畏惧,她这个样子居然也想去杀敌?心里那道由自信或者说是自大构筑成的城墙轰地一声坍塌,她崩溃地哭了起来,“我想报仇,我真的好想去报仇啊!”
陆北半点同情都没有,他冷笑着道:“你想死,现在就可以自己上山送死,别连累了我的士兵就好。”
林梦长得确实挺漂亮,巴掌大的瓜子脸,眼睛大大的,眉毛弯弯的,皮肤白白的,嘴巴粉粉的,不像是猎人的女儿,反倒像是小家碧玉出身,但崩溃哭起来的样子也美不到哪里去。
杜峥对漂亮女人有幻想,看着她这样,莫名就祛魅了。心想,女人漂亮不漂亮不重要,重要的是心性要稳,性格要坚韧,别自己主动寻的不痛快,最后自己又委屈地哭起来了,烦。
罗老过来把林梦带走了,他语重心长地道:“梦丫头,不止是你一个人想报仇,我们都想报仇,但做人,要有自知之明。”自知之明四个字他特意放慢语调强调了一下,不仅是提醒林梦对自己能力的认识,也是提醒她对自己身份的认识。
他曾经也是有女儿有孙女的人,如何看不出来林梦对陆北起了点小女儿家家的心思,不然呐,为什么这几天时不时就到陆北的住处附近溜达?这是想引起注意。
但人家陆大人这么年少就当了将领,领了一支军队,很可能家世惊人,再看军队纪律严明,战士一个个英姿焕发,表明他能力突出。又有家世又有能力,哦,还长得格外俊俏,他就没见过长得这么好看的男人,神仙似的,这样的人岂是他们这些小百姓能肖想的?
他看林梦像是听懂了,脸色蓦地僵硬,抽泣都忘了,语气温和了点,添了句:“陆大人都部署好了,咱就别去添乱了。”
不添乱有时候就是出力了。
是夜,西北风呼啸地刮着,陆北站在列好队的战士面前:“杀光了敌人,你们就能活着回家,就能同亲人团聚,同亲人共享富贵。”
扫视着战士因这一句话眼睛燃起熊熊烈火,他简短道:“出发。”
山上军工坊,最高负责人临睡前带着队伍巡逻了一遍,除了风大,衬得山林比往常更安谧更危险之外,没发现任何异常,就回了住所。
但他并没有马上睡下,不知为何,他今晚有点心慌,心慌得他先前忍不住亲自带队去巡逻了。
兴许是风大的缘故,他这般想着,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小口小口地喝了起来。这并不是多好的酒,连清酒都不是,只是寻常的浊酒,但他依然喝得异常珍惜。只因为这是前些日子世子送过来的,说是父亲给他准备的,提前祝他生辰快乐。
二王爷,他的父亲;世子,他的弟弟,异母弟弟。
他的母亲是外族女,身份低微,被商贩卖到了中原,却不经意间得了王爷的青睐,进了王府,当了王府的歌妓。后来,生下了他,但生他的时身子伤到了,没出一年人撒手去了。
他是乳母带大的,王妃厌恶他,从来没给过他好脸,物质上也苛待他,吃不饱穿不暖的,病了也不给请大夫。如不是王爷后来有所觉,罚了王妃一顿,并让他和乳母搬到了他隔壁的院子里住,他长不到这么大。
他的眼睛遗传了母亲,颜色很浅,细看会有一点点金绿色,因此,从小遭受了许多异样的眼光,但王爷却从来没有嫌弃过,还安慰他说很特别,强者总是特别的,他应该欢喜才对。
这世界上不会有这么好的父亲了,他很高兴成为王爷的儿子,即便是不能光明正大地称呼对方为父亲,即便没有几个人知道王爷有他这么一个外族混血儿子。
王爷亲自给他启蒙,教他写字认字,给他请武师傅,把他培养成他能文会武的人。每年他过生辰,虽然没有办宴,但一定会送礼物,礼物五花八门什么都有,有贵重的宝刀,也有街上几文钱买的泥人,甚至是一节奇奇怪怪的树枝。
他妥妥都很喜欢,一直小心地珍藏着。
这些东西代表着他在世界上不是伶仃一人,有人在记着他,他是被人爱着的。
为了报答这份恩情,他梁梧心甘情愿地成为为王爷最得力的手下,为他杀人,为他铲除异己,为他走遍大江南北,找到了这么一座铁矿,又为他建起了军工坊,并成为军工坊的守护者,成天生活在荒芜不见人烟的地方。
随便是什么事,只要王爷想,就是要他的命,他也不会眨一下眼睛去执行。
王爷是最好的父亲,他理应成为他最好的儿子,如此,才般配。也因为他是王爷最好的儿子,最特别的儿子,所以,他不会去嫉妒王爷其他儿子,其他能光明正大喊他父亲的儿子,哪怕是世子。
酒杯不大,就算梁梧喝得再珍惜,一杯酒也很快见了底,很莫名的,只要想到这是王爷特意给他买的酒,心中的不安就少了许多。
他不在,也不知道有没有称心的奴才帮王爷处理烦心事,王爷会不会因此时常惦记着他?如此想着,梁梧又奢侈地给自己倒了一杯。
两杯酒下肚,他心满意足地脱了外衫躺下,酒劲上涌,怒号的风声似乎也变得悦耳起来,他很快地进入梦乡。也不知道睡了多久,迷迷糊糊间听到有人喊走水了,他一下子惊醒,意识迅速回笼,连外衫都没披,快步走出了屋子。
外面浓烟滚滚,像是要把天地都吞噬的大火以恐怖的速度从西北两边蔓延过来。这个火势,用水救火不现实,挖防火沟也来不及,没有时间给他犹豫,也没有时间给他思考为什么会突然起火,他当机立断地指挥道:“护着工匠,即刻往东南边撤。”
矿洞里寸草不生,火再大也无法烧透;军工坊里打造出的兵器世子带走了一小批,剩下的保存在地洞里,地洞隔火,火最多损坏一部分,损坏不了全部。只要人在,根基就在。
“是。”
火光冲天,烟雾太浓,眼睛都熏得睁不开,即便防卫军平时训练有素,这时也不免慌了手脚,近千人的营地乱成一团。
第一批人终于组织起来撤退了,刚走出火圈,想松一口气,铺天盖地的箭矢突然从左右前三面射了过来,数不清的人惨叫着倒地。
有幸躲过箭雨的,慌不择路地往回逃,然后和急着撤退的士兵相撞在一起,乱了好不容易组织好的队伍阵脚,也拖延了撤退的速度。
火追过来了,走在末尾的人瞬间成为火人,火人哀嚎着到处乱窜,点燃了周围的树木,又加剧了火势。
于是,又许多人没命地往前逃,逃着逃着就成为了早已在东南面埋伏许久的剿匪军的刀下魂,箭下魂。
天地间,一下子只剩下了一声比一声更惨烈的哀嚎声,毛骨悚然,仿若地狱。
梁梧撕心裂肺地大喊着是敌袭,不要慌,从容应敌,可惜没人听得到,听得到的人心脏被恐惧占满也压根听不进去,手里的大刀乱舞着,甭管对准的是敌人还是自己人。
绝望这种陌生的情绪一下子袭击了梁梧,并死死地缠紧他,他机械地挥着刀,解决了一个又一个向他冲过来的手下。
到此为止了吗?他想,想见见二王爷,他的父亲,一眼就好,只要一眼,他已经两年多没见过他了。
他不知道自己把心里话说了出来,陆北俨然杀到他了身边,“可以,去地狱里见。”我保证送你们父子俩去地狱里相见。
话落,他的刀也跟着落下,快得掠起的冷光如一道闪电,血延缓了一秒钟,从梁梧的脖子里喷出,他无意识地捂着脖子,瞪大眼睛看着陆北,说出了他在这世上的最后三个字,容叙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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