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宋青树的气量
“狗是怎么死的?”白争特地跑来问樊梨花。
“腹部受到外力打击,脾脏破损。留意受损的肌肉组织,小块区域内存有线性挫伤,很有可能是被人直接用脚踢死的。”
“除了骨头,还有没有其他的?”
樊梨花摇头:“胃里的骨髓和部分骨骼碎片都没有消化,说明在这只狗在进食不久就被杀死了,如果当时啃食了人肉,肯定能检测出来。”
这么看来,应该是让杨鼓给猜中了。只不过,白争认为三炳并不是众人中的蛇,他很有可能只是想要保护胡英而已。
案发当天,波者离开后,胡英依旧处于休克状态,饥肠辘辘的三炳来到草舍,发现了昏迷不醒的胡英,尝试唤醒无果,便下意识以为她和自己的母亲一样,会被焚烧,故而才有了进一步的措施。
因为托运不便,他第一次只带回了四肢,将肌肉组织部分吞食结束后,骨头被野狗啃食,大怒,将其踢毙。期间民警接到报案,介入调查,三炳被抓,一直没有机会回到草舍,被放当晚,回到草舍寻找剩余尸身未果。第二次,被摄像头拍到,被再次看押。
要想印证这一猜想,十分简单,只要将他带到胡英的遗体前,必然会有结果。
凌晨三点,三炳被带到了穷涪陵火葬场停尸间,胡英剩余的大体就在此处,因为案件一直没有结束,直接亲属波者又被捉拿,没有前来签字火化,尸体得以保留到现在。
房间是有制冷设备的,但是效果并不怎么理想,尸身已经严重腐烂,令人作呕的气味弥漫在每一个角落,身处屋内的几人,无处可逃。
揭开遗体上覆盖的白布,老太太的模样大改,身体各部溃烂,脸颊尤甚,要不是近距离观察,根本认不出这就是胡英本人。
但是,三炳却一下子就认出来了,两只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台子上的那具肉身,脚下往前不自觉的迈了一步。
民警有意识的退避,果然,他扑了上去,张开嘴,不顾那些因为受到挤压而四处飞溅的脓水,就要往下咬。
杨鼓一个箭步,抬脚就把他踹到了台子底下。
三炳挣扎着爬起来,似乎还要继续,民警想要将其制服,但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傻子突然爆发出来的力道,竟然使得三位壮汉联合也无法压制!
杨鼓当机立断,抄起门边的拖勾,对着三炳的腿弯处横扫一击,待他踉跄跪倒,从后面跟上一个手刀,直接把人打晕过去。
......
结案尚有一番手续可走,驻扎在西山镇的同志们得以稍稍喘息。这些日子以来,宋青树,杨鼓,还有白争三人几乎形影不离,关系越发融洽。
“小老弟,我说你呆在那山沟沟里真是埋没了一身本事,就你这脑子,就该是进省厅的料儿!”
白争笑了笑:“省厅的姑娘不好看,不去。”
“你别说,这是真事儿!”
宋青树撇着嘴,“可拉倒吧,自己个儿长得就跟个关中强盗似的,还在那儿挑人的不是。老大不小的人了,就是不知道注意个人形象,进个车站能让巡警查上三五趟,不晓得反思反思?”
杨鼓讪讪的笑了两声,虽然被矛头直指的不是他,但是自己心虚,总能听出些含沙射影的味道,强行调转话题:“明天礼拜,正好赶上十五,苍山下头应该逢集,你们哥俩去不去?”
“什么逢集?”宋青树问。
白争:“月街,乡亲自发组建的集市。”
三月街又叫观音市,观音街,是白族的传统节日。
传说洱海边有一个打鱼为生的小伙子,妻子是龙王的三公主。有年农历三月十五日晚,月亮特别皎洁。三公主抬头望月,想起那是嫦娥在月宫举办一年一度的月街。她就叫来了一条龙,夫妻双双骑着去赶月街。
月亮上的街市货物繁多,看得人心花怒放,可所有的货物只能参观不能买。空手而归的夫妇俩在回家的路上商量定了一个主意:也要在苍山脚下举办一个月街,而且要让大家想买什么就能买到什么。于是,他们就来到苍山中和峰东麓的缓坡上,种了一棵大青树,每年农历三月十五起在树下做买卖七天。于是,有了这样的一个热闹的集市,而人们习惯将这个节庆称为“月街”。
这种事情不提就罢了,只要提出来,宋青树是肯定不会放过的。用他的话来说,这是一次亲近民族文化,与少数民族同胞交流,融入边疆生活的绝佳机会。
“你不去?”
杨鼓:“我得跟着孙老大去趟省里,干咱们这行就该有随时加班儿的觉悟不是?”
宋青树心情不错:“那不然为什么说警察叔叔最伟大呢?!”
“你们去,遇着好东西,别忘了我就成。”
“得嘞。”
当天,白争回了一趟家,本想着汇报一下详细情况,但是老爷子的心情很差,闷在房里晚饭都没吃,他就没去触霉头。
隔了两天,月街果真如往年一般,在苍山下举办了,从邬棚镇到那儿有着挺长的一段路,宋青树在县里找了辆车,早早的就在山脚下候着了。
村子里不止白争一个人去赶集,大姑娘小媳妇都想借着这个机会置办点儿衣裳红妆,王滇红自然也包括在内。
“宋哥!”
宋青树看到一身青翠的王滇红先是愣了愣,而后鬼使神差的回了一句,“有事儿么?”
“没什么事儿,我听争哥说,你在西山镇破了个大案子,立功了。”
“嗯,昂,对。”宋青树心里很纳闷儿,就是真的看上了这姑娘,也不至于这么不争气吧,怎么说个话都不利索了?想着想着就有点儿恼,语气不自觉的就重了些“上车。”
王滇红莫名其妙的被凶了一下,转头看白争,后者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一路上三个人都没有什么话,宋青树从后视镜里看了看后座儿的两人,脑子里乱作一团。
王哑巴这闺女生的的确是漂亮,五官太精致,要是去美容医院做整形,告诉医生,我想转型成小家碧玉的模样,出来后多半就是这幅面孔了。
不过,在宋青树看来,最吸睛的还是她那盘起的长发。这要是放下来,怎么的也得过腰了吧,他对长发的女孩没有抵抗力,以前是,现在也是。
到了苍山脚下,离月街还有半里路,车就没法开了。人太多,三个人没法并行,几乎是被人流推搡着往前挪。
白争提醒看护好自己身上的重要物品,这种地方,鱼龙混杂,小偷大盗比比皆是,丢钱那都是小事儿,被人贩子盯上那才是到了八辈子血霉。
宋青树冷哼一声,谁盯谁还说不准。
随着脚步前移,街道两旁摆摊的人也越发多了起来,从常用百货,到饮品小吃,样样齐全。因为摊子都是现搭的,大都是布棚,看起来比较简陋,但是对于宋青树这种完全没有体验过的人来说,却别有一番风味。
两个大男人兜兜转转,拢共也没买几样东西,兴许购物真的是女人的天性,王滇红出手的次数比他俩加起来还要多得多,衣服只买了两件,多数还是些小饰品。
越往里,人就越发的多,三个人最终在一片旷地停下,这里,是整个月街最热闹的地方。
每年的月街上都会有赛马会,赶集的人中有很大一部分就是奔着看赛马来的。
好不容易通过了拥挤的人群,来到了木栏边,赛马场地尽显眼前。
这是一块儿矩形的夯土地,南北向,三人来的晚,赛场上已经有数匹骏马在角力了,整片场地尘土飞扬。
宋青树啧啧称奇,心说这玩意儿不比哈雷拉风?
领跑的是一批枣红马,马上坐的是一个小个子,头上绑着红布带,身上穿的是白族的传统服饰,御马姿态娴熟。紧随其后的几个大都是白族本家人,但也不乏例外,比如排在第五名的黑马,它背上驮着的就是一个壮族青年。
赛马会往前是可以公开下彩头的,但是近年来对这方面的管控比较严格,明面上也就没人主持了。宋青树一直自诩眼光独到,他认为那批黑马在后两圈肯定会发力,白争摇头,他就不乐意,“一顿烤串儿,鸡牛羊都行。”
“啊。”
白争还没应声,王滇红却像是受惊了一般轻呼道:“宋哥,白哥,我后头那个人,他摸我。”
宋青树一甩头,看到的是一个满脸胡茬儿的大脸,长得可算是凶悍。骨架也大,甚至比自己还要高上不少。
“干什么?”发现宋青树的目光带着些许敌意,汉子不明所以的问了一句。
“确定是他?”
王滇红抿了抿嘴,脸颊红得不像话,“我不知道,我.....要不,算了,我们走吧。”
白争意识到接下来可能要有事儿发生了,走,那是不可能的,王滇红能忍,可宋青树不是那么大气的人。
“我问你,刚刚你的手,摸哪儿了?”
“我什么都没摸。”
宋青树眉毛一挑,一个拳头立时送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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