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梦想
刚一出教学楼的大门,林曦冷着脸看着于洋,终于忍不住喊道:“你混蛋!怎么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
喊完之后,林曦觉得心里一阵委屈,话语里已经带上了一丝哭腔。
于洋回过头,看着泫然欲泣的林曦,停下脚步走到她身边。
刚想说点什么,林曦挥舞着小拳头,狠狠地砸在了他的胸口上。
“你就是混蛋,觉得就你有脾气是不是?说好了一起去大学,一起实现理想,你就是这么对待你的理想的?”
于洋感觉着胸口的那双小拳头,看着林曦气鼓鼓的神情,挤出一个笑容想要说句话。
林曦嘟着嘴,故意把头转到一边,根本不搭理于洋。
看着在一旁因为自己不顾前途而生气的林曦,于洋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只好走到她身边,用手碰了一下她的胳膊。
林曦用力一甩手臂,终于还是不忍心,转过脸,眼睛瞪得大大的说道:“老郑那么说是不对,为人师表这四个字他真的需要好好学学。可是……可是你怎么办呢?于洋,长点心好不好?高三了,不是小孩子了,将来你会后悔的。”
“曦曦,你听我解释行不行?”
林曦轻轻摇了摇头道:“于洋,咱们还有梦想,而上大学是实现咱们梦想的唯一方法,我不想你用未来赌博。”
“整个学校,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你。”
“当初你没去县一中,就是因为你太喜欢戏剧化的生活,非要觉得人生应该如小说般精彩,所以你留在咱们中学,觉得在这种地方考上大学,那才有意思,说出去才让人惊讶——啊,于洋真厉害,在这种破高中也能上好大学!”
“中考完后我劝你,为什么我气急了打了你一拳,打碎了你的后槽牙?因为我不喜欢你这种把人生看成一幕戏的生活方式!那种一波三折的人生,只能出现在电影中!”
林曦的眼睛盯着于洋,一动不动,似乎想从于洋的眼神中看出点什么。
于洋下意识地舔了一下自己左侧的后槽牙,那里有一处很尖锐的地方,因为两年前被气急的林曦打碎了牙齿,留下了那么一个缺口,从那之后舌尖就习惯性地****那里,而从那之后他再也不喜欢吃脆的油条,因为会咯牙。
真正的朋友从不会避讳你的缺点,甚至可能和你打一架,只为了让你明白你错了。
想到自己那么中二的过去,于洋盯着林曦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道:“我不是因为觉得生活太平淡了,我只是在实现我的梦想。”
林曦咬着下唇,气得脸色有些苍白,浑身微微抖着,牙齿咬得咯咯响,用一种如冰般寒冷的声音问道:“你就是这么实现你的理想的?你是不是也被那些所谓的素质教育忽悠的认为读书无用?如果你这么想,于洋,以后我们形同陌路。素质教育是给精英阶层准备的,不是给你我这样的穷人孩子!你连这个道理都不懂吗?”
于洋摇摇头道:“我的脑子还没坏到那种程度。曦曦,你还记得咱们的理想吗?”
林曦点点头,深吸了一口气,眼睛陡然变得亮晶晶的,看着远方缓缓说道:“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更公平,更公正,让更多的人活的更好。”
“是啊,我也没忘。”于洋坐在花坛边,回忆着自己上一世的路,仿佛确定一般,重重地点头道:“真的一直没忘。”
林曦不再说话,阳光留下她的影子,伴在于洋的身边。
“曦曦,你知道同样一句话,名人说的和普通人说有什么区别吗?”
不等林曦回答,于洋笑着说道:“名人说的话,怎么都有道理。普通人说破天,那也是梦呓。因为这是个唯结果论的时代,人们只看结果,然后才反推出过程正确与否。”
“名人和你退学有什么关系?你觉得你会唱歌?还是会跳舞?还是准备去当演员?”
于洋笑着拉了一下林曦的手,想让她坐到身边,林曦脸上一红,赶紧看了看四周空旷的校园,心里砰砰乱跳,想要把手抽出去,可是于洋握得很紧,也似乎自己并不愿挣脱,犹豫了一下,终于反握住于洋的手,坐在了花坛边。
两个人隔了一段距离,于洋淡淡地说道:“你说的那些我都不会,可是我会赚钱啊。这是个笑贫不笑娼的时代,大多数人的偶像是比尔而不再是保尔,他们才是真正的名人。你没有名气,写出的东西谁会看?你有了名气,你的一句话将会引起轰动。这个时代,钱才是通往人心灵最近的通道。”
林曦知道张爱玲的那句话,脸上不由一红,觉得脸上热辣辣的,手心里出了好多汗,赶紧把手缩回来。
“曦曦,我从没想过钱是我的唯一追求,但有钱是让我们有话语权最好的办法,仅此而已。我想带着村里人致富,带着他们走一条让别人惊叹的路,原来这个世界不是只有吸干血肉你死我活,而是还有另一条共同富裕按劳分配的路。”
“即便不能做到,我也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并且让更多的人听到。笔杆子远不如钞票有力量。”
“因为结果,所以你做的才是对的,你的话才是有力量的,这是时代的潮流,你和我都改变不了。”
于洋的话,林曦并没有反驳,而是反问道:“万一失败了呢?”
“你说过的,既不想承受可能的痛苦,又想获得成功,这世界哪有这样的好事?”
林曦不再说话,站起身又看了眼于洋,郑重地说道:“既然你说唯结果论,那我也唯结果论。一年时间,让我看到希望,看到你成功的希望。够吗?”
于洋点点头,林曦转身离开。
“我不喜欢听承诺,也不太相信承诺。一年后,让我看到你所谓的希望。否则,回来上学,我陪你重读一年,考大学。”
倔强而自强的女孩身影消失在幽暗的楼道内,于洋的嘴角扬起了一丝微笑,那个女孩一点没变,一如既往。
而刚才对他的训斥,其实还有一句很重要的话没有说。当初林曦也是为了看住自己才留在了这所高中,跟她父母的解释是宁为鸡首不为牛后,在林场中学能够更自信,老师也会更加照顾她。
回到班级的林曦愣愣地坐在书桌前,不知怎么觉得心里有些委屈,趴在书桌上呜呜地哭了起来。
可是心里却怎么也想不起为什么会哭,是害怕于洋失败吗?或许是,她只是不希望于洋碰的头破血流,她会心疼。
哭了一会,又觉得自己可笑,自己不也是在为那个虚无缥缈的理想而努力吗?于洋若是碰的头破血流,总要有个人为他包好伤口,为什么要哭呢?
眼泪浸润了套袖,防止油墨蹭脏衣服的套袖上咸咸的。
想要看一会书,可是心怎么也静不下来,前面书桌的那个人不在,总觉得自己的世界缺了点什么。
想要踢踢凳子,可是上面没有人坐着,踢起来很不舒服。想要习惯性地在那人的背上写几个字,却只能凌空画着。
拿出小小的日记本,在上面写了几个字,便心乱如麻。
每个故事都应该有个开始,林曦想到了初二时候的学校图书馆,那是林场镇中学唯一值得骄傲的地方,至少这里的学生们可以看到课外书。
就是在那个图书馆,自己喜欢的很多书里都会夹着几张潦草的字条,却不知道是谁。
她看的书很怪,很厚,上面总是落满了灰尘,里面的文字晦涩而又繁复。
所以看到一个同样喜欢这本书的人,喜欢幻想的初中女孩总会想到知音两个字,不是那本杂志,而是那个故事。
总觉得那个人和自己好像,于是在看完了另一本书后,也写了一张字条塞在里面。
直到几天后,她看到那本书被借走,心里砰砰地跳。
几天后书被还回来,里面多了一张字条,这就是故事的开始,淡的如水,却又老的仿佛民国时代的旧照片,齐耳短发的女孩和满脑子主义思想的男孩子用笔和纸交流了一年,终于怯生生地约在教学楼顶相见。
一年后她因为生气打落了男孩的一颗槽牙,然后留在了这所高中,将两个人的名字傻傻地写在河边悬崖的石壁上,要永远做好朋友。
“故事的结局会是什么?”
林曦默默地在日记本上写下一句话,合上笔记本,看着空空如也的前方的书桌,轻声嗔骂着,撕下一张纸折成两半,提起笔在上面写了几个字,撕成两半。
“别怕失败,我给你包扎伤口。”
“别做梦了,和我一起好好上学。”
看着手中的两张纸条,却不知道该送给于洋哪一张,终于叹了口气,默默地将两张字条夹在了日记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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