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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新主


往前拐了个弯,马长生站住了,推开木门,是个小院,除了东西屋,还有一个柴房,角落堆着稻草,后面就是茅厕,老远就能闻到骚臭味。

“我也是逃难来的,两年前,叔父不幸故去,留了这间旧院,平日里做些零碎活计,将就糊口”。

马长生边说边烧火做饭,一会端上来,是碎菜稀粥、红薯,还有两盘烧萝卜和腌笋。

看来他也是一个人过日子,屋里没什么摆设,桌上亮着盏油灯,冒着缕缕黑烟。

我和胡立菁溜溜跑了一整天,每人就垫了两包子,肚子里早清的见底了,稀里呼噜的一阵风卷残云,都吃完了,看着空碟子、空碗这才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马长生反而显得很高兴,目光里充满同情,跑出去打来半斤老酒,还外带了一包咸花生和毛豆。

胡立菁笑吟吟的看着我们俩喝,顺便问他那个跟坟场挨着的小村庄是什么地方?

“孟庄,你们也听说了?”马长生唉了一声:“真是怪事,全村的男女老少,一夜之间,竟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就算报了官府,又能怎样?”。

他喝了口酒:“王知府虽也去了,可被那七八尺长的爪印吓的心慌脚软,硬是抬了回来,反正不过是一村贱民,早晚也要饿死的,又不是不见了王府的五格格”。

话语中带着怨气。

“以前发生过类似的情况吗?”。

我想确定一下这次的失踪事件是独立的、还是经常性的,这对分析怪物攻击人类的目的很有帮助。

马长生抱着胳膊、仰着头,想了又想:“……我所知道的只这一起,不过另有一桩奇案,也让人琢磨不透,那是五年前,魏家屯有数人走失,屯里猎户沿着足迹追至荒野,竟找到几具被吸尽血的干尸,当时方圆几十里地,没有不怕的”。

“足迹是人、还是猛兽留下的?”。

“这个我倒不知,不过那些都是庄户人家,一年也攒不下几文钱,那有如此不开眼的匪徒……许是猛兽吧”。

不是猛兽,是怪物,就象机器乌鸦,也可能是超大号的银毛赤目精,它把村民囫囵个儿的吞进肚子里,是当成了肥料、还是要带回自己的星球?。

我们为什么又恰巧穿越到这个时间点来?是随机的?还是有指定性的?。

半斤老酒很快就喝光了,这老酒刚入口时粘稠、平和,没想到后劲还挺大,三两下了肚,马长生说话都不利索了,倒头便睡。

我却被胡立莆拉着上了街,买完牙粉、牙线,又去买手纸,用她的话说就是:即使呆一天,也得象个过日子的。

“走,再去倚红馆逛逛”她拽着我,脚不沾地的来到门口。

我吓了一跳,她一个女人去那种地方,准会被误解成是抓奸的。

“你自己进去,我在外面等你,主要是探探花依藤的底,那怕是为了小郡主,也得把她跟李副官搅黄了”。

“我拿什么去呀?”我一摊双手:“还不如以前呢”。

最起码以前还有银行卡,甭管有钱没钱,一拉一溜十几张五颜六色的,看着就挺唬人。

“翡翠呗”胡立菁眨眨眼:“到了门口一亮,趁着那帮女人发愣的时候,你转一圈就出来,要是能见着花依藤最好,瞧瞧她到底是不是那姓冯的”。

我忽然觉得腰板挺的比刚才直多了,整整短衫,抖抖鞋上的浮土,正准备昂首阔步的进去时,心里一阵发虚:“她们不会怀疑是我偷的吧?解释不清楚再暴打一顿?”。

“打你,你就跑”她不容我分说,一把推到那些女人面前。

一个头发油光发亮、梳得连苍蝇都站不稳的女人冷脸瞥了我几眼:“去,去,去,躲远些,这会子工夫冲撞了客人你担待不起?”。

“谁呀?”,又过来一个问。

“不知从那里钻出来的一个泥猴子”先前这女人很不耐烦:“兴许是来打床的,小白玉的床不是折了腿么?哼……叫他们早些来,偏生拖得这样晚”。

后来的嘻嘻笑:“昨个儿白玉妹妹应了谁的局?秦老爷吧!我可听说了,那架子床咣咣铛铛晃了半宿,老爷是铁打的,妹妹是铜铸的,床腿呢,自然是要折的喽”。

女人们满眼春色,言语露骨,放肆调笑,似乎把我这个人给忘了。

我慢条斯理的举起手掌,露出大拇指压着的绿翡翠,在灯笼下更加熠熠生辉。

这些女人的脸色立马变了,彼此间露出惊喜的表情,忽然抛来个媚眼,一群狼似的把我围住,我有点后悔了,万一摆脱不了她们怎么办?翡翠是小郡主送我的,不能落在这等胭脂俗粉的女人手里。

可还没等我转身,就已经被她们一边一个挎着胳膊送进门去。

进门我就趴下了,被两个壮汉绊倒,用脚踩住,那女人格格笑着从我手心里把翡翠抠走,吩咐边上的一个伙计:“去,把李副官的人请来,瞧瞧是这个不是?”。

我知道要坏,自己还真长了张臭嘴,肯定是把我当小偷了,可现在那把绿萝应该是完整的,难道说因为自己把它从百年后带到了这里,原有的翡翠就忽然消失了?。

猜测很快就被印证了,当那把似曾相识的短剑摆在我面前时,光秃秃的把手就说明了一切。

而这块翡翠刚好能卡进去,天衣无缝。

我有口难辩!

“李管家,就是这贼偷,好大的狗胆,竟敢损坏大人的珍爱之物”,老鸨子激动的粉都掉了,仿佛是我偷了她的东西。

李管家个子不高,两撇山羊胡,坐在椅子里,一副总睡不醒的样子。

“大……大人,如果说是我捡的,你信吗?”

这个理由在我这儿就糊弄不过去,但只能硬着头皮上了,什么是真相?说了他也不会相信,甚至会觉得自己受了愚弄。

李管家冲我身后摆摆手:“让他起来,让他起来,有话要问他”。

壮汉挪开脚,没等我站直,腿弯里挨了一下,“扑通”跪在李管家面前。  

“此剑乃我家少爷心爱之人所赠,一雄一雌,少爷向来贴身收藏,只有晚间才置于枕下,两年来从未远离,你要说是你盗来的,我反而不信”。

他抬头看了一眼将我放倒的壮汉:“少爷又说,若果真是那贼人从他怀中盗取的,必定是移形换影的高手,本应敏如饿猿,灵似惊鸟,可你……”。

下半句他没说完,不过傻子也听得出来,是在嘲笑我没这本事。

“大人,大人……你明察秋毫,这肯定是你家少爷自己不小心弄丢的,宝剑受损,确实令人惋惜,不过没关系,正因为失而复得,更说明少爷和五格格之间的感情有神灵庇佑、坚不可摧”。

我有点语无伦次:“这是喜事呀,大人,我虽有贪墨之心,但毕竟未成事实,还请大人网开一面,手下留情吧”。

“什么乌七八糟的?”李管家笑骂了一句:“那你说,我家少爷是在那里把它弄丢的?”。

我怎么知道它在那儿弄丢的?初来乍到,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不过城里人多眼杂,说不好会露馅,可城外也只记得那一个地方:“孟庄”。

女人们议论纷纷:“李副官去那里做甚?多半是这怕死的偷儿信口胡沁”。

“也未必,你们没听说么?孟庄出了奇案,肯定是王知府求了他相助的”。

李管家却微微点头,捋了捋胡子:“也罢,且相信你一次,来时少爷吩咐过,要认定是贼偷,就打断了手脚,丢出城去,若真是无心拾得……”,他拖着长腔:“但据为己有,那还是要罚”。

这里的人怎么都不讲道理?摆明了是要讹我。

我苦着脸:“愿凭处置”。

李管家想了想:“我家马夫已病了数日,马厩里少个拌料遛脚的,如今罚你去喂十天马,你可心甘情愿?”。

我当然不心甘情愿,可光棍不吃眼前亏,先过了这关再说,正要答应,忽然听见楼上有人轻声一笑:“李管家,不如把他让给我吧”。

一个黄裳女人随既飘飘下楼,李管家看见她,马上站起来,笑问:“不知花姑娘留他何用?”。

满厅的女人也齐身蹲礼:“花姐姐好”。

难道这就是花依藤?我暗自吃了一惊,这并不是我所认识的那个花依藤,虽然身材相似,但这女人却长着一张标准的美人脸蛋,清丽雅致,气质脱俗,而且额头明亮如镜,并没有那块胎记。

她在众人注目下缓步来到面前,仪态万方,跟那些女人相比简直如同凤立鸡群。

“我娘亲已卧病多年,近日来尤为严重,我请毛神医新开了一记方子,采办了些补品,正想雇人送去,从这里到老家来回恰巧十日,也算了了他的罚数,你说可好?”。

李管家感叹:“花姑娘孝感动天,那有不成全的道理,从即日起,这人就是你的了“。

他转身踢了我一脚:“跟着花姑娘好好办差也就罢了,若敢挟货私逃,绝不轻饶”。

我不停的点头哈腰,心里却懊糟透了,一会儿马夫,一会儿跑腿,我徐来在他们眼中竟然成了个奴才。

李管家又呆了片刻,见花依藤没有多余的话要带给自家少爷,便匆匆离开了,花依藤也上了楼,留下那个小丫环围着我转了又转,满脸嫌弃的丢下十几文铜钱,命令我先去洗个澡,明天午饭后再来拜见新主人。

“没有花姐姐的话,那儿都不许去”她恶狠狠的瞪着我:“否则让李管家打断你这偷儿的腿”,然后甩着小辫子跑了。

真是抓鸡不成蚀把米!

我垂头丧气的走出倚红馆,猛的被胡立菁拖进相邻的小巷,躲在一家店铺的幌子下,她悄悄指着倚红馆二楼的窗户:“别出声……刚才有个人从那儿进去了……”。

她趴在我耳朵上:“……是飞进去的”,边说边呼扇了两下胳膊。

没等我想明白她说的是人还是鸟,就真的看见一个黑衣人抱着个女人钻出窗户,跳了出来,在离地两三米的时候,背后忽然弹出金色的羽翼,“呼”的一下展开,掠过树梢,滑翔伞似的飞向忠亲王府的方向。

那人抱着的竟是冯春蕾,虽然只瞥见了一眼,但我绝忘不了她的那张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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